《重生後:帶着小青梅趕山在興安嶺》第1161章 獵鹿(三)(1)

作者:龍都老鄉親·3天前

進山的第五天,王謙決定往東邊的山溝裡去。那片山溝他沒怎麼去過,但聽老輩人說那邊有一片草甸子,草甸子旁邊的柞樹林裡常有馬鹿出沒。馬鹿這東西比狍子大得多,一頭成年公鹿能有三四百斤,鹿茸更是值錢,一對好鹿茸能賣好幾百塊。王謙早就想去那邊看看,但一直沒騰出空來,這回冬天進山,雪大,鹿的腳印清楚,正是打鹿的好時候。

早晨天還沒亮王謙就起來了。他輕手輕腳地穿上衣裳,把靰鞡鞋的鞋帶緊了緊,獵刀掛在腰帶上,獵槍挎在肩上。白狐趴在他腳邊抬起頭看了他一眼,眼睛在黑暗中閃著綠光。他蹲下來摸了摸白狐的腦袋,白狐伸出舌頭舔了舔他的手背,粗糙的舌面刮過皮膚有些癢。

石洞裡其他人還在睡。黑皮的呼嚕聲最大,像打雷似的,一聲接一聲的,在石洞裡迴盪。栓柱的呼嚕聲小一些,但更尖,像鋸木頭。大壯和二柱擠在一起,大壯打著呼嚕,二柱說夢話含混不清地念叨著什麼。鐵蛋磨牙咯吱咯吱的,石頭翻了個身把胳膊搭在鐵蛋身上。

王謙沒有叫醒他們,一個人走出石洞。雪停了,天晴了,滿天的星星密密麻麻的,像是有人在天上撒了一把碎鑽石。月亮還掛在天上,又圓又大,清冷冷的光灑在雪地上,把整片山林照得亮堂堂的。白狐跟在他腳邊,白毛在月光下泛著銀光,幾乎和雪地融為一體,只能看見一個模糊的影子在移動。黑風、閃電、雷霆跟出來了,三條狗蹲在白狐旁邊,四條狗排成一排。

王謙蹲在石洞門口往火堆里加了幾根柴,把火燒旺了些。火光照在雪地上,雪地反射著橘紅色的光,亮堂堂的。他掏出菸袋鍋子裝上菸絲,從火堆裡撿了一根燃著的細枝點著,吧嗒了兩口。煙霧在冷空氣裡凝成一團,久久不散,像是有人在他臉前掛了一塊灰色的布。

黑皮從石洞裡鑽出來,揉著眼睛打著哈欠,“謙哥,今天去哪兒?”

“東邊。”王謙把菸灰在鞋底上磕了磕站起來了,“那邊有片草甸子,聽說有馬鹿。碰碰運氣。今天不打野豬了,打鹿。鹿肉嫩,比野豬肉好吃,鹿茸值錢。”

“鹿?”黑皮眼睛一亮,“鹿茸?那東西值錢!一對能賣好幾百塊!打著了就發了!比打野豬強多了,野豬肉才值幾個錢?鹿茸可是藥材,城裡人認這個。”

“別高興太早。”王謙看了他一眼,“鹿這東西比野豬難打多了。野豬笨,槍響了也不一定跑,鹿不一樣,一有動靜就跑,跑得還快,你追都追不上。碰上了不一定打得到,打到了不一定能拿到鹿茸。鹿茸要在鹿活著的時候鋸,死了就充血了,不值錢。”

黑皮愣了一下,“死了就不值錢了?”

“死了血就凝固了,鹿茸就不新鮮了,價錢差一半。”王謙說,“所以打鹿比打野豬難。得打活的不打死的,得打公的不打母的,得打到鹿茸又不能在鋸鹿茸之前讓鹿死了。技術活,不是誰都能幹的。”

王謙把菸袋鍋子別在腰帶上,背上揹包,挎上獵槍,“走。碰碰運氣。打不著就當溜達了,反正也不遠,天黑前能回來。打著了更好,打不著也不虧,明天再去別處看看。”

大家吃了早飯,收拾好東西,跟著王謙往東走。雪還是那麼深,只到腳踝,走起來沒那麼費勁。太陽出來了,金燦燦的陽光照在雪地上,反射出一片耀眼的白光。王謙走在最前面,手裡拿著木棍探路。白狐跑在他腳邊,黑風、閃電、雷霆跟在白狐後面,三隻鷹蹲在王晴揹簍的架子上,戴著眼罩安安靜靜的。

走了大約一個時辰,到了一片草甸子。草甸子不大,只有幾十畝,但地勢開闊,三面環山,一面向陽,雪積得比其他地方薄一些,露出下面枯黃的草。草甸子中間有一條小溪,溪面結了冰,薄薄的一層,能看見冰下面的水在流。溪邊的雪地上有一串新鮮的腳印,鹿的。

王謙蹲下來用手量了量腳印的大小,又看了看腳印的間距。腳印比狍子的大得多,比野豬的窄一些,間距很大,步幅長。從腳印的大小和深度判斷,這頭鹿不小,少說三百斤,是一頭成年公鹿,因為公鹿的腳印比母鹿大,間距也比母鹿長。腳印邊緣鋒利,蹄印裡的雪是松的,用手指一按就是一個窟窿,說明是今天早上踩的,太陽出來以後,雪停了以後,新鮮的。

“公鹿。”王謙站起來了,“往那邊去了。”白狐已經朝那個方向跑出去了。

大家跟著白狐走,腳印穿過草甸子,進了對面的柞樹林。柞樹的葉子掉光了,光禿禿的樹枝上掛滿了雪,陽光從樹梢間灑下來,照在雪地上,一片金燦燦的。地上的腳印越來越新鮮,蹄印裡的雪越來越松,邊沿越來越鋒利。

白狐忽然停了下來,蹲在雪地裡,耳朵豎得直直的,尾巴僵直,身體壓得很低。黑風、閃電、雷霆也停了,三條狗蹲在白狐旁邊。

王謙打了個手勢,大家都蹲下了。他慢慢地撥開灌木叢往前面看。

前面是一片空地,空地的中間有一頭巨大的馬鹿。渾身棕灰色的毛,又厚又密,脖子上有一圈黑色的鬃毛,像一條圍脖圍在脖子上。頭上的鹿茸又高又大,足有八個分叉,在陽光下閃著暗紅色的光澤,像是一棵長在頭頂上的小樹。它低著頭在吃草,嘴巴一動一動的。它吃得很專心,沒有注意到有人在靠近,耳朵偶爾轉一下轉了又轉回去,不是警覺,是習慣。

王謙趴在雪地裡,把槍架在一棵倒木上,瞄準了那頭公鹿。但他沒有開槍。鹿和野豬不一樣,打到鹿茸就廢了,除非一槍斃命,鹿連跑都不跑就倒下,血還沒流到鹿茸裡就鋸下來,還能值錢。但三百斤的鹿,一槍斃命沒那麼容易,打偏了它跑,跑幾步鹿茸就充血了。

他把槍放下了。

“謙哥,咋不打?”黑皮小聲問。

“打不得。”王謙搖了搖頭,“打死了鹿茸就不值錢了。得活捉。”

“活捉?”黑皮瞪大了眼睛,“三百斤的鹿,咋活捉?”

王謙沒有回答,他在想。套索?套住了它能掙斷。夾子?夾住了它能咬斷自己的腿跑。毒藥?毒暈了鋸鹿茸,毒藥對鹿茸有沒有影響他不知道,萬一有影響呢?鹿茸是給人吃的,藥殘了誰還敢買?

王謙在雪地裡趴了好久,最終還是沒有開槍。他打了個手勢,大家慢慢地往後退。

黑皮不甘心,“謙哥,就這麼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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