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統清單條文上,對全部華約國家是同一套管制目錄,沒有任何區別對待。
但在實操層面,東德是華約裡審批門檻最低,民用兩用技術最容易拿到許可證的國家。顯著優於幾個被重點劃為“紅線”的國家。
造成這種差異的最主要原因,是西德的特殊訴求。
從70年代起,兩邊就長期開展民用裝置、化工、紡織、儀器貿易。80年代已經建立起成熟的商務通道,民用貿易體量巨大。
西德的“Deutschlandpolitik”,希望維持兩邊人員、經貿往來,以經貿接觸換取緩和。從而主動推動對東德民用技術放寬個案審批,持續在巴統內部為東德的民用專案遊說。
但是,西德對東德的主要出口門類中,就包括了民用電子裝置。如果東德具有一定的自主生產能力,必然會影響西德的出口。
所以,BE與東德兩家公司的生意,並不能從西德獲得助力。
但是,曲某人和BE深度參與歐洲無線通訊技術研發,西德是專案核心參與國之一。
二者一個是主要核心技術提供方,一個是裝置供應方,利益上沒有衝突。
曲卓在戴英投的硬碟和實驗室儀器,BE與幾家西德供應公司屬於間接合作。
最重要的是,BE公司持有大量先進專利。曲某人本身有與日俱增的學術地位和應用化科研能力。
綜合利益角度考量,西德背地裡如何不好說,明面上不會公開製造障礙……
東德兩家公司的運氣不錯。
去年BE倫敦分公司首次向巴統,申請BEPr16對華約國家授權,被卡住了。原因是VEB Funkwerk公司有軍民雙重背景。
戴英貿工部也只批准了BEPr4的授權,對8位晶片持保守態度。
去年12月31日迎來轉機。
老美基於自身利益,放寬了嵌入式微處理器管制,為BE的申請提供了政策視窗。
在使用了一些“公關手段”後,戴英貿易工業部出口管制處,給“BEPr8”簽發了逐案個別許可證(IEL)。
巴統巴黎總部也不出預料的,於今年第一季度的常規會議上,基於消極放行(無人反對即透過)原則,批准了BEPr16……
雖然四月初就拿到了批准,但不是獲批就能立即執行。
BE要在與東德兩家公司進行充分溝通後,基於巴統電子類限制條款模板,提交一堆合約細則和承諾書。
這是一個極為繁瑣和拖沓的過程。來來回回折騰了好幾個月,八月中才完成所有流程。
限制條款堪稱嚴苛,足有七大類,二十七小類,上百條……
第一大類是應用領域限制。
包括最終用途限定、終端產品白名單、禁止用於通用性計算機、以及對有軍工背景的VEB Funkwerk公司的特殊限制條款。
第二大類是效能引數封頂。
包括主頻上限、儲存器定址上限、運算效能封頂和遮蔽高速通訊介面。
第三大類是封裝與溫度等級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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