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是我以後結親,是不是也能在部落立戶?”
“只要你加入了熊部落,或者女方是熊部落的一員,那就沒問題,立戶的要求之一,就是雙方至少有一個是熊部落的正式族人。”
“哦,明白了,那是要好好準備。”
烏脖笑了笑,對同伴的想法,他很是理解,甚至自己也有所心動。
“第二條第三條,立戶之後,部落會給你們分發戶牌,舉行立戶的儀式。這個戶牌,就相當於我們個人的身份木牌一樣,你看,第三條後面說的,立戶後憑藉戶牌,即可在村子或者本部獲得私田、宅地的分配資格。”
這一點很好理解,就像熊部落的成員,不管是進入武備隊訓練還是進入工坊勞作,亦或者是每年領取相應的衣物鞋帽、被褥銅錢,都要憑藉身份木牌。
而在熊部落,不管是正式族人還是才交換過來的新人,都會有一塊記錄著姓名、性別、年紀等資訊的木牌,與之對應的更加詳細的資訊,則記錄下來,儲存在宗廟裡。
立戶的戶牌也是同理,成親之後就會有“結婚證”,憑藉這個可以去申請立戶戶牌,而戶牌則代表著小半畝的宅地以及二十畝的私田。沒有戶牌,部落怎麼會知道該給族人分多少田地合適?
“第一部分就這三條,看起來並不複雜。”
骨黑喃喃地說道,讓烏脖和青年呵呵直笑。
“怎麼,你還想要多複雜啊?這三條能講清楚就行了,族長不是說了麼,越是簡單明瞭,越是方便族人理解。”
“也對,這樣看起來更簡單,像我這樣的都能明白,其他族人更是不在話下。”
骨黑嘿嘿一笑,看向第二部分。
每戶權益,明確了成家立戶的家庭,享有的具體權利。
“這也有三條,第一條就是居所的權利,立戶家庭,對其宅基地上自建之房屋,享有居住、維護、改造及傳於子嗣之權。若戶絕(無後代),房屋由部落收回。”
“這……這條的意思是,我以後有了孩子,還可以將蓋好的房屋留給他?”
這次連烏脖都有些驚訝,部落擁有一切,但從這一條開始,就明確了,他們在宅地上蓋好的房屋,可以傳給其子嗣。
“不錯,就是這個意思,聽說因為這一條,族長、大巫師他們幾個吵了好幾天。”
青年的眼睛向四周掃視一番,小聲地說道,“有人覺得自己的孩子有部落養育,不需要這個,而有人就覺得自己在部落辛苦了這麼多年,也要給自己的子女留些什麼。”
“還有人認為,這些孩子要等到能夠勞動之後,給部落帶來獵物或者採集到食物,才能被當成成年族人來看,在成年之前,就不應該有什麼私產。”
其實在熊部落,以及在這個時代的所有原始部落,都還沒有形成家族的觀念,畢竟連家庭的觀念都還沒有形成,很多原始人只知道母親不知道父親,與兄弟姐妹一同長大;
而且部落族長還掌管一切資源的分配,對原始人個體來說,有沒有資財,也不是很重要的事情,反正大家都一樣,有吃有住,這樣還不行嗎?
況且本身也沒有什麼私產,最多比別人多一些獸骨手鍊、飾品什麼的,大家都還沒有養成私有的觀念。
但自從熊洪擔任了熊部落的族長之後,情況就開始發生變化了,物資越來越豐富,也允許族人個人擁有一些銅錢、飾品、工具什麼的,再加上眾人對部落工坊的認識越來越深入,自然就出現了族人願意擁有部分私產的想法。
尤其是部落發行了銅幣之後,族人們拿著銅幣去雜肆裡換酒換食物,一下子就明白了有私產的好處。但部落能夠獲得銅幣的地方就這麼多,而對銅幣的需求卻是越來越高。
現在的《戶約》,更是明確可以將自己的私產傳承給後代,那豈不是說,自己多幹一些,能留給後代的就越多,後代就不用再像自己一樣,再去辛苦勞作,才能攢到不少銅幣了?
“也不見得吧,族長不可能看不到這種情況的,我想,對這些能傳下去的東西,肯定有一些限制的。”
烏脖不像骨黑那樣衝動,他們都能看出來這種分配會對以後的部落有不好的影響,族長自然也不會看不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