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前部落生存記》第847章 對戶約的討論(1)

作者:我只想鏟屎·9個月前

“不錯,這一條雖然是這樣定的,但後面還有不少補充,現在還沒有完全定下來,不過我聽老師說,成家立戶的族人,要是自己去建造房屋的話,即便是之前有父輩留下的宅地,那也要收歸部落,每戶只能按照部落規定的大小來建造房屋,私田也是如此。”

“這樣才對,不這樣做的話,一個族人經過幾代積累,豈不是房屋越來越多,宅地也越來越多?對其他族人而言,不就太不公平了嗎?”

骨黑點了點頭,對熊洪族長的做法很是認可。

“嗯,這一條其實已經幫了後代大忙,不然重新劃一塊宅地,自己從頭去建造,不又要很多銅錢和時日嗎。”

青年點點頭,為能夠與烏脖和骨黑有共同的觀點而高興。

“看看下一條吧!”

“第二條,每戶對其私田之出產,除必要上交的部分,其餘享有完全支配之權,可自用、儲存,亦可於部落指定之雜肆與他人交換。”

“第三條,每戶透過自身勞動所得之工具、傢俱、衣物、裝飾及剩餘糧食,為私產,受部落保護。”

這兩條其實沒什麼好說的,其他部落可都沒有這樣的規定,而是所有的收穫都歸部落,也就是熊洪擔任熊部落族長以來,才逐漸讓大家有了一些私產。

這兩條,更像是為了讓私田推行下去,而制定的內容,至少在烏脖和骨黑看來,更像是對族人種植私田的一種鼓勵。

只要你認真勞作,勞動中所獲得的物品,除了歸部落所有的部分,剩下的都是個人自己的,這樣肯定能吸引不少族人的積極性。

“這三條就是部落給族人的好處,看起來很是不錯。”

青年點了點頭,又指著下方的條目,

“下面的幾條,就是成家立戶後,要做的事情了。”

第三部分就是每戶職責,同樣也是三條:

立戶且有私田的家庭,除了正常的耕種公田,每戶每年還需按青壯數,在公田上完成必要的勞作日數,通常為七日至十五日,此乃“田役”,就相當於補償私田種植的付出。

當然,這田役的時間,肯定不是什麼春耕、秋收這些重要的日子,不會耽誤私田的耕作。

並且部落也不是白用田役,所有公田的產出歸部落統一支配,協助公眾的族人以及出力的青壯,可在秋收之後,視收穫情況分配到一些銅錢作為獎勵;

第二條就是跟武備有關係了,成家立戶後,每戶需出一丁,接受部落日常的訓練,為期十天至半個月左右,尤其是武備訓練,在部落需要時優先徵召,組成部落武裝,執行訓練或者戰鬥任務,此乃“兵役”。

當然了,這種兵役只是作為部落武裝力量的一個補充,雖然熊洪知曉,在華夏曆史上,歷朝歷代都喜歡從小農家庭中徵召兵員——因為良家子確實好用——但目前部落還不具備養一支常備軍的實力,能有幾隊武備隊就已經很了不起了,畢竟這些人不事生產,部落還得花費大量的物資去養著他們。

這些參與兵役的青壯,也是每戶種植的主力,熊洪的想法就是,在農閒時節,組織他們訓練訓練,就近執行一些簡單的任務,例如驅逐野獸,獵殺猛獸等。

至於可能需要抽調族人組成武裝力量進行長距離的“遠征”,熊洪目前還沒有考慮,畢竟周圍的部落與熊部落的關係都還不錯,沒有必要去動武,就連下河谷諸部,熊大寫的書信過來,也都說明了隼羽在八號營地碰的頭破血流的情況。

以後會不會有遠征,熊洪覺得是會有的,到時候武裝力量該怎麼組建?他的想法就是,以本部的武備隊為骨幹,從各個村子中抽調一部分青壯,進行征討。

而被抽調的族人,要是有配偶有私田的話,那就由村子組織人手協助他的家庭做好私田的耕種事務。這也是為什麼熊洪一直在建設各個村子、補充村子人口的原因。

第三條則是熊洪參考了後世的“徭役”,部落的一些重大工程,必須需要多人才能完成,而且是青壯,這些青壯從哪裡來?

一開始,部落是大家一起上,無論男女老幼,反正這個時候也沒有多少產業,一窮二白的什麼也不怕,也不用擔心勞動力過剩,畢竟生產力就擺在那裡,大家一起上也不見得能順利完成;

但現在,熊部落的產業也有了一些分工,各種工具、“專業”人員也讓工程好乾了不少,比如前段時間的東河引水渠,部落就抽調了200人的青壯,外加300的其他族人,不僅順利完成了引水渠的修建,還節省了大量的時間和物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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