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當了三年聖孫,稱帝六十載》第1336章 萬曆五十三年 1(1)

作者:光頭李三·8個月前

乾清宮那番定調的話語,隨著夏日的熱風,似乎也漸漸飄散在官員們“一陣風”的預判裡。

天子老了,這是朝野上下心照不宣的共識。

精力不如壯年,手段也趨向寬仁,至少在前些年的光暈下,許多小節確實被默許或輕縱了。

太子殿下仁厚,正等著承繼大統,按常理,老皇帝晚年理應與臣子們留些香火情分,平穩過渡,將那些得罪人的、刮骨療毒的事,留給新君去樹立威信才對……

當然,有這些想法的人,都是官場上多用心思做事的。

忠臣要略刊發後的幾個月,官場確實肅靜了一陣子,奏章裡的空話套話少了些,各地也偶有“響應聖訓、懲處宵小”的訊息報上。

但很多人心底那根弦,又隨著時間推移慢慢鬆弛下來。

畢竟,陛下已是望七之年,還能有多少心力,去追查那無處不在的積弊惰性呢?

不過是文章示警,敲打一番罷了。

風頭過了,該怎樣,或許還是怎樣。

不少人心存僥倖,觀望著,等待著這陣“春風化雨”自然止歇。

然而,萬曆四十九年秋,一道發自西南的奏報,猶如驚蟄前的第一聲悶雷,猝然炸響了這種僥倖。

雲南曲靖知府吳友仁,在任七年,貪墨礦稅、勒索商旅、強佔民田,累積贓銀逾三萬兩,更縱容家奴打死控告的彝民頭人子弟,險些逼反頭人。

此事被新任巡按御史密查實據,直奏中樞。

若在往年,此類邊遠之地官員的貪腐,或許申飭、降調,甚至以“穩定邊疆”為由遮掩過去。

但這一次,奏章抵達御前不過十日,硃批便下:吳友仁 “剝民肥己,戕害邊氓,贓私狼藉,著即革職拿問,家產抄沒。三法司從速嚴審定擬,不得稍延。”

詔命迅疾如電。

北鎮撫司緹騎直下雲南,將還在知府衙門飲酒作樂的吳友仁鎖拿進京。

審訊雷厲風行,年底之前,吳友仁被判斬立決,於西市明正典刑。

其涉案的胞弟、妻舅、心腹師爺、以及曲靖府內與之勾結的知縣、吏目等三十餘人,或絞或流,家產一併抄沒。

更令人心驚的是,朝廷並未止步於此,以此案為引,督察院與刑部對雲南近年錢糧、刑名進行了一番徹查,又牽連出州縣佐貳、吏胥數十人,分別予以革職、流放、徒刑等懲處。

一府之案,最終波及上百人,滇地震動。

訊息傳開,朝野方才凜然一驚,陛下動真格的?

但旋即又有人自我寬慰,畢竟是邊陲,畢竟民憤較大,殺一儆百,或許……只是特例?

然而,“特例”很快變成了常態。

萬曆五十年新年一開年,更令人瞠目結舌的大案爆發。

南京戶部尚書錢益,留都重臣,清流雅望,卻暗中與海外商號勾結,在漕糧改折、庫銀支放中大肆貪墨,數額巨大。

其手法非常隱蔽,御史們並沒有發覺,可是錦衣衛卻找到了不對勁的點。

。證查中暗史都左院察都京南任新同協監太備守京南令,式程規常過繞接直子天,後下陛陳奏

。京進解押,拿鎖場當被益錢,京南達直旨聖道一,鑿確據證待

。瀾波的大更了發引城京在案此

。”寬從否可,高已事年且,績勞有亦藏庫、運漕於然,貪有雖“其言,頰緩之為人有亦中朝,不舊故生門益錢

猜你喜歡

同題材或同分類的其他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