換作任何一個正常的鑑定流程,看到一件造像的頭和身子不屬於同一個時代,都會本能地產生懷疑,進而做出否定性的判斷。
可現在不同了,現在陳陽把佛頭撬開了,從佛身腔體裡取出了兩件元代大家的真跡。
佛頭的清代特徵不但不能否定佛身的真偽,反而成了佛身是真品的有力佐證——正是因為有人想把佛身裡的東西藏起來,才故意安了一個風格不對的佛頭上去,讓整尊造像看起來像是一件粗劣的拼湊品,讓大家認為這是一件贗品,這樣裡面藏的東西才能儲存下來。
這個邏輯鏈條一旦成立,佛身的真偽問題不但不應該被質疑,反而應該被重新審視和肯定。
那麼問題來了,如果今天在場的專家們重新鑑定之後,一致認定這尊觀音立像的佛身確實是北魏真品,那十五年前那份“贗品”的鑑定結論怎麼辦?
那是一個正式的、經過省裡組織的、有專家組簽字的、已經歸檔備案的官方鑑定結論。
現在否定它,就等於說十五年前那批專家判斷失誤了,鑑定工作的部門工作不到位,前面領導審批把關不嚴。
而十五年前的那些專家裡,還有在座的專家呢,這是一個必須認真對待的問題。
同一個人,十五年前說它是贗品,現在又說它是真品,這個前後矛盾怎麼解釋?
當事專家承認當年判斷有誤,那還好說,最多是個“認識不深、條件所限”的問題;但如果人家不承認呢?
如果人家覺得當年的判斷在當時的條件下是合理的呢?
那今天這個新結論和老結論之間的矛盾,就會變成一個無解的死結。
更重要的是,十五年前的結論如果被推翻了,那依據這個“贗品”結論做出的一切後續決定——比如這尊造像沒有被定級、沒有被重點保護、被放在宜蘭文物管理所的庫房裡吃灰吃了十多年——這些責任又該由誰來承擔?
更深一層的問題是,十五年前省裡組織鑑定的領導,現在在哪裡?升了還是退了?
如果還在位,甚至可能比當年位置更高了,今天這個重新鑑定的結論,豈不是等於在翻人家當年的舊賬?
在體制內,翻舊賬是最敏感的事情之一。
因為這不僅僅是專業問題,更是人事問題,是政治問題。你今天翻了別人的舊賬,你怎麼知道以後後會不會有人翻你今天的舊賬?
這種互相翻舊賬的風氣一旦形成,整個系統的穩定性都會受到影響。
所以陳陽這個看似簡單的、合情合理的“重新鑑定”的要求,實際上給鄭國棟出了一道天大的難題。
如果同意重新鑑定、出具正式報告,那就等於否定了之前的領導、之前的專家、之前的鑑定結論。他鄭國棟一個小小的副局長,哪裡擔得起這個責任?
如果不同意重新鑑定,這麼多專家在場,錢仲文、孫鏡清、周專家、胡教授等等,還有蘇白念,這些人隨便拉出一個來都是業內響噹噹的人物,尤其是孫鏡清,鄭國棟篤定他也參加了十五年前的鑑定會,因為江東省目前這些專家裡,他是在江東省文物局時間最長的。
大家都親眼看到了佛身的真偽,都參與了剛才長達一個小時的討論,都認可了北魏時期的基本判斷。
在這種情況下,你讓鄭國棟當著所有人的面說“咱們今天不鑑定”?
這話怎麼說得出口?這不是此地無銀三百兩嗎?
傳出去會被人怎麼說——江東省文物局的局長怕翻老領導的舊賬,寧可壓著北魏真品不鑑定,也不敢面對真相?
這名聲他鄭國棟背得起嗎?
鑑定也不行,不鑑定也不行,鄭國棟為難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