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心皇後:庶女逆襲鳳鳴九天》第594章 頒海禁終極令,切斷走私清隱患(1)

作者:安妮娜美·11個月前

沈知微將《海禁新規》的簿冊放在案頭,指尖輕輕撫過封皮。陽光從窗欞斜照進來,落在那四個字上,筆畫清晰。她沒有抬頭,只道:“雪鳶,傳內閣與六部尚書,半個時辰後鳳儀宮偏殿議事。”

雪鳶低頭應是,腳步輕快地退了出去。

一刻鐘後,偏殿內已坐滿重臣。沈知微端坐主位,面前攤開十三條新規條文。她開口時聲音不高,卻字字清晰:“今日召諸位來,只為一事——海禁令,必須落地。”

禮部尚書起身拱手:“娘娘,前番陛下親征東瀛,敵已伏罪,如今再行嚴令,恐擾民生。”

沈知微不答,只抬手示意。雪鳶立即上前,捧出一份供詞與一包火器殘件,擺在案上。“登州截獲的漁船,船上五人皆有北狄腰牌,攜帶火銃三支、火藥兩箱。刑部審訊七日,供出沿海已有三條私運路線,專走軍械。”

她頓了頓,“這五人,昨夜已在刑部大牢處斬,首級懸於港口示眾。若再有官員說‘擾民’,我可將他名字也掛上去,讓百姓看看誰在護短。”

殿內一片寂靜。

工部尚書低頭不語。戶部侍郎悄悄擦了汗。

沈知微站起身,走到中央,“過去海禁年年下詔,年年無效。為何?哨塔無人守,水師將領十年不調,地方官與商賈勾結成網。今日起,這些全要斷。”

她指向第一條:“凡出海商船,須持官府印信,登記人數、貨物、航線。無證者,視同通敵。”

第二條:“沿海設哨塔三十座,晝夜巡防。每塔配兵十名,輪值不得少於兩人,違者以瀆職論處。”

第三條:“漁民出海,必須結隊,不得單獨離岸。遇風浪失聯者,由同隊上報;隱瞞不報者,全家流放。”

她說一句,雪鳶便將對應條文展開張貼於牆上。群臣看著那十三條黑字,臉色漸沉。

“第四條。”沈知微繼續道,“水師將領,三年一調,不得久任一地。調令由兵部與鳳儀宮共同簽發,即刻執行。”

兵部尚書猛地抬頭:“娘娘!此令若行,恐將士不服。”

“不服?”她冷笑,“他們若忠於朝廷,何懼調動?若怕調離,說明早已紮根生根,結黨營私。這樣的人,本就不該握兵。”

她盯著他,“你若反對,現在便可出列請辭。”

那人張了張嘴,終究低頭退回原位。

沈知微又道:“第五條,設立沿海密探直報制。七省各派一名密探首領,直屬鳳儀宮排程,每月親遞奏報。地方衙門不得干預,違者以欺君論。”

“第六條,開放舉報通道。凡揭發私運屬實者,賞銀千兩,匿名亦可。若查實誣告,反坐其罪。”

說到此處,她目光掃過眾人,“我知道有些人還在想,陛下不在京中,這令能否長久。我可以告訴你們——此令代帝擬詔,加蓋鳳印,永為定製。”

她停頓片刻,“誰敢陽奉陰違,便是與我大周法度為敵。”

散會後,沈知微未回內殿,而是直接前往太極殿。

百官已在殿前列班。她步入主位,取出早已擬好的詔書,硃筆御批“此令即日生效,永為定製”,加蓋鳳印。

禮部官員當場謄抄三百份,快馬分送沿海府縣。巡防營領命,即日起每日在城門要道誦讀新規,務使婦孺皆知。

當夜,京城街頭已有孩童傳唱:“皇后頒令如天雷,走私奸商不敢回;千金賞格亮堂堂,誰還敢賣大周疆?”

三個月後。

沈知微坐在鳳儀宮案前,面前堆著七省密報送來的彙總。她一頁頁翻看,眉頭漸漸鬆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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