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點開合同,一頁頁往下劃。條款清晰,沒有隱藏項,版權歸屬寫的是“創作者保留原始著作權,公司享有五年獨家發行權”。她拉到最底下,輸入電子簽名。
提交成功。
螢幕跳出提示:【合同簽署完成,恭喜您成為橙光音樂簽約創作者。】
她沒笑,也沒鬆一口氣。只是把手機倒扣在腿上,抬頭看了眼天花板的燈。白光刺眼,她眯了下眼。
包裡的手機又震了一下。是銀行通知:【《螢火蟲之舞》平臺緊急提現到賬:¥237.50】
她沒解鎖,也沒看。只是把包拉鍊拉開,再塞了兩枚一元硬幣進去——剛才找零的。
耳釘被她輕輕撥了一下。
不是因為激動。
是因為她突然想起,七歲那年在孤兒院,第一次被人叫錯名字時,也是這樣,手指無意識碰到了耳朵。
那時她還不知道,名字是可以被偷走的。
但現在,她寫下的每一個音符,每一句詞,都在把名字一點點搶回來。
她站起身,往住院部走。母親還沒醒,呼吸機有規律地響著。她把繳費單輕輕壓在床頭櫃的水杯底下,又把帆布包掛在床邊。
護士進來換藥,看了眼單據:“家屬補繳了?”
“嗯。”她說,“暫時。”
“能續上就行。”護士嘆了口氣,“這病拖不得。”
林清歌沒接話。她盯著母親的手,蒼白,血管清晰,像樂譜上的五線。她突然想寫首新歌,就叫《人工心跳》。
她掏出手機,開啟備忘錄。
第一句是:“你活著,我才能寫完這首歌。”
敲完,她停下。
走廊廣播響起:“請林清歌到一樓服務檯領取快遞。”
她皺眉,沒訂過東西。
下樓時,前臺遞給她一個牛皮紙袋,寄件人空白,只寫了“親啟”。
她拆開,裡面是一張黑膠唱片,封面上沒有標題,只有一行手寫小字:“第43秒,我聽見了你。”
背面貼著一張便籤:【歡迎加入橙光。Zhou.Y】
她沒拆封,也沒放進包裡。只是把唱片夾在腋下,轉身往住院部走。
電梯門快合上時,她看見玻璃倒影裡的自己——衛衣領口磨了毛,眼底發青,但站得筆直。
她把唱片換到左手,右手摸了下耳釘。
電梯上升,數字跳到3。
。開門
。步一出邁
。響輕聲一出發,框門到蹭緣邊片唱,時地落腳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