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市的工作彙報會安排在市委小禮堂。
各縣區政法委書記、公檢法司一把手坐了四排,前面擺著長條桌,桌上放著話筒和茶杯。
陸鳴兮走進來的時候,沒有人交頭接耳。
他坐到主位上,看了一眼面前的名單。“開始吧。從青安縣開始。”
青安縣楊書記坐在第二排靠邊的位置,聽見點名站了起來。
他手裡拿著一份列印好的彙報材料,厚厚一摞,像是準備了很久。
他走到話筒前,清了清嗓子:
“陸書記,青安縣積案清理工作按照省裡統一部署,已全面展開。截至目前,全縣共梳理積案一百八十七件,已化解一百零三件,化解率百分之五十五。剩餘八十四件正在逐案推進。”
陸鳴兮翻了一下青安縣的報表:“那件土地流轉案,舊檔案翻出來沒有?”
楊書記的嘴唇動了一下:“翻出來了。評估報告的結論是‘無可執行財產’,簽字是法院執行局原局長籤的。原局長去年已經調走了,目前在省高院。”
“調走了,結論就不算數了?”
“不是不算數。但原局長調走之前沒有移交完整的執行記錄,新的承辦人接手後只能看到結論,看不到當初的評估過程。所以現在卡在‘結論有,但依據不全’這個環節。”楊書記說完,站著沒有動。
陸鳴兮沒有讓他坐下:“那件案子的當事人,最近有沒有再找過法院?”
“據我所知,沒有。當事人年紀大了,行動不方便。我們也派人上門做過工作,但對方不太配合。”
“不配合的原因是什麼?”
“當事人認為法院當初判決之後沒有真正執行,是在糊弄他。他不信任法院了。”楊書記說完這句話之後,沒有再補充。
陸鳴兮合上青安縣的報表:
“不信任,那就重建信任。派人上門,不是去做工作,是去聽他說。他不想來法院,你們就去他家。一週去一次,直到他把不信任的原因全部說出來為止。能辦到嗎?”
“能。”
“坐下。”
楊書記坐回原位,額頭上有一層細密的汗。南江市汪書記坐在前排,始終沒有回頭看他。
“桐河縣。”
孫書記站起來,走到話筒前。他手裡只拿了一張紙,不是彙報材料,像是一份備忘錄。
“陸書記,桐河縣積案梳理已全部完成,共七十三件。已化解五十二件,剩餘二十一件正在推進。其中有六件涉及執行環節的資金到位問題,包括您上次提到的那件涉企執行案。”
“那件案子的賬戶不一致問題,查清楚沒有?”
孫書記的目光在桌面上停了一下:
“查清楚了。和解協議上約定的收款賬戶是甲公司的對公賬戶,實際付款方把錢打到了乙公司的賬戶。乙公司與甲公司之間存在關聯關係,但付款時沒有註明是代付。執行局當時沒有核實賬戶資訊就確認了款項到位。”
“誰經手的?”
”。假休在前目,付姓法行執“
”。啟未為視律一,子案的表間時有沒。表間時進推案逐到看要裡省週下,案積件一十二的下剩縣河桐“,本記筆上合兮鳴陸”。楚清查須必,誰是方益際實的錢筆那。證憑款付代替能不係關聯關。實核後之來回他等就那“
。字數鍵關個幾了記上子本在是只,斷打有沒兮鳴陸。致一徑口,同不字數,似相致大容,行進續陸報彙的縣個幾他其市江南,續繼議會。了下坐聲一了應記書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