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今倒賣爆賺萬億,締造黃金帝國》第875章 對馬門開(1)

作者:文韜老仙·1個月前

對馬港門只開了一條縫。

宗氏使者站在縫後,先遞出一隻木匣。

匣內是舊禮儀冊、航路簿和朝鮮通訊使過島時留下的接待清單。紙頁寫著癸未年,邊角發黃,記載迎送次序、泊船處、所用糧柴與譯員姓名。那些是多年前真實往來的舊冊。

另一隻匣子卻新得多。

駐軍名簿、徵糧收條、船隻進出和傷兵轉運都在這場戰爭中產生。有的用宗氏舊印,有的蓋著佔領軍臨時印,有的兩印並列。舊外交禮冊能說明過去如何迎使,不能證明今日哪支船運糧;今日佔領記錄能追查徵用,也不能改寫多年前發生過的禮儀。

宗氏使者把兩匣並排放下。

“舊路可信,所以港門應全開。”

朝鮮譯官冷笑:“舊時迎使不等於今日可放兵船。”

大夏審簿官沒有替任何一方接話。

舊冊先按原頁、朝鮮文譯本、漢文譯本和度量換算四列擺開。缺頁另列,蟲蛀處保留空格,不準翻譯者按熟悉禮制補字。涉及米、石、鬥和船載的數目,原數與換算數並存,誰換算、用何尺度都要簽名。

一頁舊冊寫“米五十”,量詞恰在蟲蛀處。宗氏譯員按慣例補成石,朝鮮譯員認為應是俵,兩者相差甚大。審簿官把補字颳去,只保留五十與缺口。舊使團究竟用了多少糧,可以再找別冊對照,不能因今日要談補給便選更有利的量詞。

另一頁記著引船人姓名,朝鮮舊簿也有同名。兩邊日期相合,卻只證明當年這名引船人參與迎使,不證明其後人今日必須替任何一方領航。宗氏提出按舊例徵調其家,大夏只准自願詢價。

新簿則按港稅、糧食、航運、駐軍和戰時徵用拆開。

拆開後,重複數字立刻顯出來。一批米先在宗氏倉簿記作港稅,又在佔領軍簿記作軍糧,最後在船簿記作商貨。若三本相加,會把同一批米變成三批。只有倉門封記與船號能確認它先入倉、後上船,並未憑空增加。

審簿官把三種記錄用細線連在一起。每一次改變用途都須有日期與經手,舊稅不是天然軍糧,軍糧也不能卸下船便恢復成商人私貨。

宗氏過去向商船收的港稅,不等於佔領軍後來拿走的軍糧;漁船平日出入,不等於戰船獲准通行;為舊使團備過的客舍,也不能自動變成今日駐兵合法憑據。

“我們交真簿,你們卻只開一條水路?”使者問。

“真簿讓我們繼續核,不讓整座港自動無罪。”審簿官答。

港內缺水已經三日。

平民挑著空桶守在門後,傷兵也在等藥。朝鮮軍有人主張先封死港門,迫宗氏交出全部駐軍;海上軍官卻擔心缺水引發疫病與縱火。

最後只批准一條受控補給線。

補給線的兩端都設見證席。港內由宗氏、平民和朝鮮俘虜家屬各出一人,港外由大夏、朝鮮軍和船戶各出一人。六人只見桶數與封籤,不接觸守軍佈置。任何一方少一人,仍可運緊急飲水,卻須在回執上寫明誰缺席。

第一日就少了港內宗氏見證。使者要求因此停水,想逼對方承認其人不可替代。領水百姓已經排到碼頭,審簿官讓另兩名見證照常點桶,把缺席單獨記下。制度防偷換,不該成為扣住平民水桶的藉口。

每日辰時,一艘無炮小船從外錨地送水、藥和定量糧到北碼頭。船員、桶數、封籤與回程空桶逐件核對。港門不開給第二艘船,岸上人員不得借挑水越過警戒線,守軍也不得截留平民份額。

第一艘申報為糧船的船很快來了。

宗氏清單寫著白米四百袋、麥二百袋、藥材十二箱。佔領軍留下的另一本簿卻把同一船號列作“兵員運送”,稱上次載入步卒一百二十人。

船主舉出收條。

“我交的是糧,有官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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