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來的三個人,沒有一個能把失聯數說全。
第一個一直髮抖,溼衣在皮袍裡凍成硬殼。他只記得隊伍斷糧後分成兩股;第二個人雙手失去知覺,堅稱還有人在最後木標處;第三個人神志稍清,卻把兩名已經回營的人也報進失蹤名單。
趙二虎不許書記立刻寫“凍死”。
名單先分成歸隊、目擊倒下、失去聯絡和身份待核。每個名字旁留一塊空處,後續找到人或物都能更正。三名倖存者先送救治,口供等神志穩定再取。
醫棚沒有先問軍職。軍醫看意識、呼吸、手腳顏色和溼衣時間,把人分到避風處。溼衣剪開,身體慢慢回暖,凍硬的手腳不靠近猛火,也不讓人用雪搓。
第三名倖存者反覆說:“我們有新衣,有藥,有指北針。”
軍醫問他最後一次吃熱食是什麼時候,他說不清;問誰的衣服進過水,他想起渡一條未凍實的溝時,至少七人褲腿全溼。現代禦寒衣在外層破損、內裡浸溼後,並沒有替他們生出火和熱量。
命令、路線圖、倉儲領用、天氣觀察和倖存者證詞同時封存。
帶隊軍官吳烈被叫來。他沒有隨隊失聯,理由是送一名傷者回上一倉後,命副手繼續前探。他說原令允許偵至北面林線,隊伍裝備充足,副手只是輕敵走錯。
軍令原件寫的卻是:不得越過最後補給標記;若能確認林線在一日返回範圍內,可派三人輕裝觀察。吳烈口頭把“三人觀察”改成“全隊前探”,又沒有在行軍簿補記。
他辯稱最後標記已被雪埋,副手可能誤判位置。
嚮導拿出一段斷木,證明標記確實倒過,卻在附近另堆了三塊黑石。倖存者中有人看見黑石,吳烈的副手仍選擇繼續,因為前方出現疑似敵橇印。
敵情是真實壓力,越線也不是毫無理由。若不追,俄方偵騎可能先摸到真倉;若追,隊伍便離開唯一能保證返程的糧點。問題落在誰有權改變邊界、改變後又留下什麼退路。
第一支搜救隊當日出發,只走到最後黑石標記。風力加大前若未發現新跡,必須撤回。趙二虎把撤回時辰寫在每名隊長袖牌上,不因看到腳印便繼續追。
他們在標記外找到一副翻倒雪橇。橇上還有半袋糧和兩件溼氈,說明失聯隊沒有完全斷糧時便棄車輕進。旁邊有拖行傷員的痕跡,也有一隻被割斷的揹包帶。
有人提出繼續沿拖痕追。嚮導抓一把新雪,指出遠處天色正在壓低,半個時辰後舊痕會全被蓋住。搜救隊按閾值撤回,只帶走雪橇、領用牌與一隻寫有副手名字的水壺。
第二日風弱,隊伍再去。
他們在一處淺溝找到五人。兩人尚有微弱呼吸,三人已經凍硬。活人身上壓著全部剩餘氈布,死者外衣被脫下一層,說明同伴曾在最後時刻集中保住有希望的人。
一名搜救兵看見更北處有黑點,想離隊檢視,被隊長攔住。黑點後來證明是枯樹根。若為一個誤判越過撤回時辰,搜救隊也可能成為下一份名單。
獲救者說,隊伍追橇印走錯支溝,日落前才發現。副手決定不原路退,試圖橫切到地圖上的林帶宿營。林帶實際比圖上更遠,中途又有一人扭傷腳,行程徹底慢下來。
他們本有兩隻火種盒,一隻在渡溝時溼透,另一隻由先行小組帶走。隊伍分開後,後組有氈卻無干火,先組有火卻少食物。這個分組命令沒有寫下,倖存者對是誰提出也說法不同。
第三日又找到四具遺體和一處臨時雪窩。雪窩位置背風,說明隊中有人懂得避風;入口卻開得太大,燃料也在第一夜用盡。裝備領用簿顯示他們帶了足量火絨,實物中卻少一包。
倉官起初說已經全發。負責裝橇計程車兵承認那包火絨受潮,被他留下晾曬,準備換一包,卻因出發催促忘了。領用簿仍按足額簽名。
這項缺失不是吳烈下令造成,卻讓越線後的每個錯誤更重。倉兵若只因軍官獲罪便被隱去,下一隊仍會帶著紙面足額、實物短缺的火種出發。
搜救持續到第五日,共找回九具遺體、兩名重傷者,仍有三人失蹤。有人在更遠河邊發現一塊衣角,無法證明屬於哪一人。名單因此沒有封死,三人仍列失蹤,不為儘快立碑就寫成死亡。
第六日,一名部眾獵人帶來新的蹄印訊息。河下游有三組人跡,其中一組步幅凌亂,可能是失聯者,也可能是俄方偵騎押著俘虜。搜救隊若前往,將越過原來停止線,卻可沿獵人營地補一次燃料。
趙二虎沒有因前次災難便一概拒絕。他讓獵人寫明可供多少柴、營地是否仍有人、若風轉從哪條支溝撤。獵人不識字,以木條刻三道記號,由譯員複述。兩名搜救隊長分別把路線講回,確認沒有把“下游彎”聽成“下游河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