禮部案上擺著三本互相看不懂的賬。
西路送來的瓦剋夫抄頁把捐產、受益人與經手人寫在一處;果阿教會賬分捐贈、施濟和日常用度,許多姓名用拉丁字母;東路寺社舊冊又按土地來歷、年貢和役務分欄。禮部書吏照著第一本做統一樣表,填到第二本時便空了大半。
一名主事索性提議,把所有寺院、清真寺和教堂的田地、房屋、常住人口逐項重抄。舊名換成大夏官稱,三個月內交齊,逾期視為隱匿。
西路通事先問:“禮拜時來的普通人,也算常住人口?”
主事說應當算,免得漏掉可徵丁口。
果阿來的華商教徒立刻起身。他替教會運過米,知道有些窮人只在施粥日留下姓名,也有病婦用化名求醫。那些人若全進官冊,可能再也不敢進門。
軍方代表卻把邊地急報拍在桌上。有人曾借宗教院落藏兵、藏糧,也有徵稅隊把人質寫成侍役。若連人口都不查,保護會成為遮掩。
兩邊爭到午後,禮部尚書叫人撤下統一樣表,只在白紙上留四行:禮拜、人身、財產、涉軍。
正常禮拜受保護;院內人員不因信仰受捕;能以本地文書證明的合法財產繼續歸原主;發現軍火、武裝人員或強迫扣押時另案查驗。
這四行只定最低界線。各地寺社、教會和清真寺仍用自己的契紙、捐冊與租簿證明財產,官員要做的是對照,不是逼所有人造出一模一樣的舊賬。
軍方代表不滿意:“沒有統一人口冊,徵兵、治安和糧秣如何核?”
“你要核的是誰持兵器、誰常住、誰領公糧。”尚書指著四行紙,“他向哪一面禮拜,不在你的兵冊上。”
主事又問,若常住者拒報姓名怎麼辦。
通事答,土地和公共財務可以交,經手人也能登記。普通訊眾、告解內容、禮拜秘密和施濟者的隱名不應抄走。涉及軍糧或營兵的那幾頁則另封,雙方當場清點頁數。
爭執沒有因此結束。
城外一座小教堂正好拒絕交冊,軍方認定裡面藏著南路敗兵。教堂院牆近來新運進六口大箱,賬上又有一頁被黑墨塗滿。負責登記的官員帶二十名兵趕去,準備封門。
章程尚未定稿,禮部尚書便帶著各方代表一同前往。教堂門前正有人分麵餅,見兵來,排隊者四散。神父關上內門,只隔著柵窗說,塗黑的姓名屬於捐贈人,他答應過不向外洩露。
軍方代表指向六口箱:“不交姓名可以,箱裡是什麼?”
“冬衣和藥。”
“開箱。”
神父拒絕。他擔心一開門,士兵會把整冊和銀器都搬走。帶兵校尉也怕久拖給院內轉移時間,命人抬木槌。
尚書站到門前,讓校尉停手。他給教堂半個時辰選擇兩名院內見證,再由禮部、軍方與當地街鄰各出一人入內。只查箱物、塗黑頁與公共賬,禮拜堂繼續開放,外院分餅也恢復。
神父仍不信,要求把檢查範圍寫在紙上。校尉罵他拖延,尚書卻讓書吏當街落筆,寫明六口箱、當月公共收支和涉軍人員三項。紙上另加一句:超出範圍取物,教堂可在門口銅鑼示警,檢查立即暫停。
門終於開了。
前四口箱確是舊衣和幹藥,第五口裝著金屬器具。校尉一眼看見長柄和鐵管,喝令士兵進院。醫師把器具逐件拿出,其中有截肢鋸、火烙鐵和灌洗管,鐵管內無火藥痕,柄上卻有幹血。
第六口箱底壓著七把短刀。神父說是廚房與割布用具,刀刃大小卻近似,刀鞘也來自同一批。軍紀官沒有馬上定作兵器,叫來廚役和施濟人當場辨認。五把刀上有油脂和磨石紋,兩把幾乎全新。
兩把新刀的來處最終落到一名退伍水手身上。他為護送藥箱帶來,進城後留在教堂治傷。水手有舊軍籍,也承認自己仍會用刀,卻沒有召集同伴,更沒把刀藏進禮拜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