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今倒賣爆賺萬億,締造黃金帝國》第911章 九州藩議(1)

作者:文韜老仙·28天前

三隻小船在三場潮裡抵達對馬,彼此都裝作沒看見另外兩隻。

第一船掛肥前佐賀藩的商旗,來人帶著鍋島方的副印;第二船從平戶方向來,船艙裡藏著長崎町商的貨賬;薩摩使者最後到,登岸後先問另外兩家住在哪座院子。

鄭成功把他們分開安置。

十九歲的主將坐在中堂,隨行老將、參謀和軍紀官各佔一席。三家說辭分別記錄,任何人想用“九州共議”壓條件,都要先拿出其餘藩的授權。

幕府援令仍在路上。沿海驛報有的說援兵已在集結,有的說道路斷糧,還有一封只催各藩堅守、沒有交代船和米何時能到。地方有城、有兵、有倉,卻不能替江戶決定整個日本的戰與和。

佐賀使者先交四冊副本:兵員、城防、船隻、糧食。

兵冊記三千餘人,能立即到崗的欄卻空著;船冊把漁船、押糧船和戰船混在一頁;糧冊使用的是去歲倉數,今春借給鄰郡的兩批米還沒扣除。使者說這只是初問條件,原冊須等家中重臣許可。

平戶使者的數字更少。他只報可用於護港的船,不報城兵,理由是長崎貿易若徹底斷掉,藩內稅銀和商貨會一起枯竭。隨船町商又私下遞話:他們關心的是貨棧、債票與出島往來能否保住,對誰持國印並無統一意見。

薩摩使者一冊未交。

他把島津家名寫在紙首,問若暫時停火,大夏能否保證領地、家臣知行和對外海路全部不動。幕府日後追責,也要由大夏出面承擔。

參謀看完,把紙推回去:“你一份兵冊都不交,卻先要我們替島津家擔完所有後果。”

使者不覺得過分。他說薩摩與琉球海路關係深,船、糖、硫磺和外貿自成體系。大夏若想東路安穩,遲早要同島津談,眼下給足家名,能省一場攻城。

鄭成功沒有答應,也沒有把他趕走:“先說你有權停幾日、停哪一段。”

使者取出一枚印。文書上寫“九州沿海暫止兵戈”,期限一個月,口氣像替所有地方發令。驗印官先看印泥和紙,再比使者攜帶的路引,發現印是真的,授權附頁卻被折在封套底。

附頁只有七日,並且止於薩摩往北的一段海路。所謂全九州停火,是使者自己放大的價碼。

中堂裡一時安靜。薩摩使者承認想先把條件談寬,再回去請家老補印。他沒有當場投降,也沒有權替別人放下兵器。

軍紀官把記錄中的“全境停火”劃去,改成“薩摩使者詢問七日區域性停火”。鄭成功允許他繼續談,但不得把這張試探紙帶回去當成大夏承認島津舊權的憑據。

佐賀使者看見這一幕,態度也收緊。他願交兵糧副本,交換七日收屍停火和兩處村路通行,卻不願把城防圖交出。大夏提出抽點三組旗隊和兩座倉,確認冊數與實物大致相符。

抽點地點由佐賀方報五處,大夏從中選三處旗組、兩處倉房。雙方各派記數人,軍兵留在約定線外,只讓點名官逐隊唱名。

第一組冊載一百二十七人,到崗九十八。使者說其餘病傷,現場卻有七個名字重複出現在另一組。第二組多出十餘名臨時徵來的農兵,根本沒進冊。第三組人數接近,兵器卻有一半是借來的舊槍,火繩也受潮。

糧倉同樣咬不住賬。東倉冊上滿倉,開門後有兩排糧袋裝的是沙和碎石,用來撐出外觀;西倉少糧,卻能拿出借給村民的收據。兩處缺口性質不同,不能合成一句“佐賀虛報”。

使者臉色發青。他原以為交副本只是禮數,如今點到家臣多年沿抄和臨時湊兵。若全部公開,藩內掌糧和管兵的人先要互相推責。

“副冊可以留下。”他說,“抽點結果暫不貼出去。”

鄭成功看向參謀。參謀答:“七日內只作議和核驗,不拿去鼓動你家城兵。若你們自行改冊、搬糧或抓點名人,約定終止。”

使者又要求傷員和遺體能從前線運回。朝鮮輔助隊已有同樣需求,軍紀官便把收屍線、時段和隨行兵器寫得清楚。雙方各帶短刀護身,火槍留在標線外,遺體按旗組交接。

平戶一方不願接受同樣條款。他們的核心並非收屍,而是港船與商貨。使者提出,凡掛商旗者都應自由進出,大夏不得查艙。

一名長崎町商當場搖頭。他見過有人把硝石藏在藥材袋下,自由進出會讓貿易船先變成運軍需的殼。商人願交貨單、稅票和船員名單,換逐艙核驗與正常售貨;若把所有船一封,真正受損的是倉工、債主和買家。

平戶使者瞪他:“你替誰說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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