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案紀實録》第395章 母親反鎖家門兩幼女餓死,臨死仍抱水杯等媽媽(2)

作者:汝南墨塵·1個月前

刑警大隊當天就成立了專案組。兩個孩子的屍檢被排在第一位。法醫的工作臺上,那兩具小小的身體安靜地躺著。解剖刀劃過腹部皮膚的時候,法醫的手停了一下。他低頭看著開啟的腹腔,胃裡那一點點殘留物露出來。棉絮。碎成小塊的棉絮,還有深褐色、已經分辨不出原來形狀的汙穢物。腸道幾乎就是空的。整個身體處於嚴重脫水的狀態,內臟萎縮,皮膚和肌肉乾得像風乾了好幾個月的臘肉。體表沒有外傷,顱骨完好,沒有任何遭受外力擊打的痕跡。死因很明確,飢餓合併嚴重脫水,多器官功能衰竭。

法醫在報告上寫下飢餓死三個字的時候,筆尖頓了那麼一兩秒。他做這一行十幾年了,什麼樣的死狀都見過,車禍、兇殺、溺水、自縊...可活活餓死的,還是兩個一歲兩歲的孩子,在二十一世紀,在南京這樣的大城市,在他從醫這十幾年的經歷裡,頭一回。他把報告裝進檔案袋裡封好,在封口處簽上自己的名字,簽字的時候手指頭有點僵硬。

警方這邊兩條線同時鋪開。一路人馬繼續走訪案發小區及周邊居民,一路人馬全力追查樂燕的下落。樂燕的手機關機,家裡沒有留下什麼有效線索,身份證最近一次使用記錄是在半個月前的一家小旅館。專案組把搜尋範圍定在案發小區方圓五公里之內,所有酒吧、棋牌室、洗浴中心、足療店,挨家挨戶拿著照片問。

走訪這邊倒是先有了收穫。幾個上了年紀的街坊鄰居坐在小區涼亭底下接受詢問,其中一個大媽搖著蒲扇,皺著眉頭回憶:那個女的呀...平時見不著人的。孩子就扔在家裡頭。上次那回,四月份吧?還是什麼時候?她掰著手指頭算,四月十幾號,對,是四月十七號,我記得清楚著呢,那天我家老頭子過生日。她走了好幾天,那大小丫頭自個兒從家裡頭爬出來了,趴在草坪上,瘦得跟猴兒一樣,還是我們給買的包子。居委會來了人,把那屋子整個兒收拾了一遍,嘖嘖嘖,你們是沒看見,那叫個什麼家喲...髒得下不去腳。

旁邊一個戴眼鏡的中年女人接話:後來居委會不是報警了嗎?王警官來過好幾回呢。那女的回來之後哭得啊,跟真的似的。社群還給她辦了困難戶,一個禮拜給兩百塊錢補貼,王警官親自送上門去。結果呢?錢拿到手,第二天就找不著人了。

民警一邊聽一邊在本子上記。樂燕最後一次出現在小區附近,是有人六月八號那天上午看見她從樓道里出來,穿了一件花衣裳,拎著個小包,步子輕快,臉上還帶著笑。那天她給孩子洗了澡,換了乾淨衣服,在臥室裡放了麵包和水,然後鎖上門走了。她說她想著出去三四天就回來,可這一走就是將近半個月。

六月二十四號,距離孩子屍體被發現過去三天,警方在城北一家洗浴中心的休息大廳裡找到了樂燕。她穿著浴場提供的白色浴袍,頭髮溼漉漉地披在肩膀上,腳上趿著一雙塑膠拖鞋,正半躺在一張沙發上跟旁邊的人說笑。茶几上擺著一碟西瓜和一包煙,她手裡夾著一根剛點上的,菸灰還沒彈。幾個便衣民警從兩側圍過去的時候她還在笑,扭頭看見人到了跟前才愣了一下,煙從指縫裡掉了下去,落在沙發墊子上燙出一個小黑點。

樂燕?帶隊的民警亮了一下證件。

啊...是我。她坐直了身子,臉上的笑意還沒完全收回去,眼神里帶著點懵。

你女兒的事,你知道嗎?

我女兒?樂燕眨了兩下眼睛,嘴角還維持著一個似笑非笑的弧度,在家呢,我擱了好些吃的喝的,咋了?

兩個孩子已經沒了。死了。

樂燕臉上的表情像是一塊麵具從中間裂開了。她的嘴張了張,沒發出聲音,整個人往後一仰靠在沙發靠背上,眼睛瞪得溜圓。然後那聲嚎哭就毫無預兆地爆發了出來:哎呀,我的孩子,我的孩子啊,她整個人從沙發上滑下來坐在地上,兩隻手拍著大腿,身子往後仰著,浴袍的帶子鬆了,露出一截肩膀。她在地上打滾,踢著腿,眼淚鼻涕糊了一臉,嚎得整個洗浴中心的人都扭頭朝這邊看。便衣民警彎腰去扶她,被她甩開,她又哭又叫:我不信!我不信!我給她們吃的了!我給她們水了!她們不會死的!

兩個男民警一左一右把她從地上架起來,她的兩條腿還在踢騰,拖鞋甩飛了一隻。她被人半拖半架著弄出了洗浴中心的大廳,外頭的陽光刺眼,她眯著眼還在哭。車門開啟,她塞進後座,哭聲被車門一關悶在了裡頭。車子開出去的一路上她的哭聲斷斷續續的,後來變成了抽噎,再後來就是沉默。她靠在車窗上,看著外頭往後掠過的街道和行人,不知道在想什麼。

審訊室裡,樂燕坐在鐵椅子上,手腕上戴著手銬擱在面前的小桌板上。她臉上的妝早就花了,眼線暈成兩團黑乎乎的東西掛在眼角底下,頭髮黏在臉側。對面坐著兩名刑警,桌面上攤著屍檢報告的影印件和一沓現場照片。

六月八號你離開家的時候,兩個孩子是什麼狀態?

樂燕低著頭,聲音悶在胸口裡:我給她們洗了澡...換了乾淨衣裳...我給她們留了麵包,還有水,好幾瓶水呢...就放在臥室裡頭...我怕小雪又跑出去,我就把門鎖上了...我以為三四天就能回去的。

你走的時候有沒有想過,一個一歲一個兩歲的孩子,就算你放了食物和水,她們自己會吃會喝嗎?麵包放在哪兒?她們夠得著嗎?水打開了沒有?你有沒有擰開瓶蓋?

樂燕不說話了。她的肩膀開始抖,過了好一會兒才從牙縫裡擠出來一句:我沒想那麼多...我就是...我就是想著這是最後一次出去玩了...等文斌出來我就好好帶孩子...

李文斌還有兩個月才出獄,你把他倆扔在家裡頭快半個月,你沒想過這倆孩子怎麼活?

樂燕抬起臉來,眼睛裡全是紅血絲,嘴唇哆嗦著:我愛她們...我真的愛她們...我不是故意的...我就想出去放鬆一下...

李雪和李彤死前吃了什麼,你知道嗎?刑警把法醫報告往前推了推,食指點了點上面一行字,棉絮。糞便。她們渴了喝尿,餓了吃自己的大便。大的那個為了出去,用頭撞門框,門框上全是她的頭髮。你跟我說你愛她們?

樂燕的哭聲突然又拔高了一截,整個人往桌子底下出溜,手銬在桌板上磕出一聲響。她嚎著,嘴裡翻來覆去就是我不是故意的我沒想到我後悔了這幾句話。審訊的刑警對視了一眼,臉上的表情鐵青著。兩個人一個低頭整理材料,一個靠在椅背上看著天花板,等她嚎完。

另一邊,關於樂燕過往的調查材料也彙總了上來。她老家在外省一個小縣城,父母早年離異,跟著爺爺奶奶長大。十八歲那年一個人跑到南京,年輕,長相周正,在夜總會幹過陪酒。二零一零年認識了李文斌,李文斌家裡拆遷有點底子,兩個人同居了一段時間分了手。二零一一年她抱著剛出生的李雪找上門,說孩子是他的。李文斌沒做親子鑑定認了下來,倆人領了證。二零一二年又生了李彤。婚後李文斌吸毒,家底敗光了,二零一三年二月被抓進去判了半年。他進去之後樂燕沒有任何收入來源,親戚看她可憐打過來五千塊錢讓她應急。她拿著五千塊錢沒去給孩子買奶粉買尿不溼,轉身就去搓麻將喝酒,一個星期花得乾乾淨淨。居委會給她辦了困難戶,王警官每週給她送兩百塊補貼,她每個禮拜準時要錢,一天都等不了。六月八號那天拿完補貼走的,六百塊錢,王警官提前發了三週的,全砸在了那個足浴中心認識的所謂朋友約她出去玩的局上。吃吃喝喝打牌泡澡,半個月,一分不剩。

警方把樂燕的認罪材料和所有物證人證提交給檢察院。檢察院以涉嫌故意殺人罪對樂燕提起公訴。可案子還沒開庭,樂燕在羈押期間查出有了身孕。沒有人知道孩子是誰的。她在外面這半個月見了什麼人、幹了什麼事,她自己說不清,也不想說。按照法律規定,審判的時候她懷著孕,再加上她認罪態度,在庭上哭得幾次差點暈厥過去,最終法院判處樂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李文斌後來從監獄裡出來,到殯儀館認了女兒的屍。他站在停屍間門口,掀開白布看了一眼就蹲在地上起不來了。那天下午他在殯儀館後頭的臺階上坐了好幾個鐘頭,手裡攥著一根菸沒點,就那麼捏著,菸捲被他捏得變了形,菸草從破口處漏出來灑了一褲子。他什麼也沒說。

案子判完了。可那個小區裡,那棟樓裡,三樓的樓道拐角處,有時候還有人駐足。夏天過完了,秋天來了,樓道里那股氣味早就散得乾乾淨淨。房東把房子重新粉刷了一遍,換了新門新鎖,又掛出去招租。可來看了幾撥人,站在門口往裡望一眼,扭頭就走。後來聽說那房子空了大半年沒人租。

樂燕後來在監獄裡接受過一次獄內採訪。記者問她還有什麼想說的,她低著頭,肚子已經顯懷了,雙手護著腹部,眼淚又掉下來。她說:我會把對李雪和李彤的虧欠,都彌補在第三個孩子身上。她說這話的時候語氣是軟的,聲音是顫的,眼睛是紅的。可所有聽見這句話的人心裡頭都跟明鏡兒似的,說出來的虧欠,比秤上的斤兩還輕。那倆孩子臨死前抱著水壺、趴在門後頭、蜷在馬桶邊上等著媽媽很快就回來的時候,這個當媽的,正在哪個洗浴中心的沙發上叼著煙翹著腿跟人說笑呢。

有人後來去查過樂燕在夜總會、足浴店那些地方交往過的人,七拐八繞也問不出什麼有用的。李文斌那邊出獄後沒再回過那個小區,聽說是回老家了,後來也沒再聽過他的訊息。兩個孩子的骨灰最後怎麼安置的,有沒有人領走,沒有公開報道,也就不了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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