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荒野大鏢客:三拳打碎西部魂》第626章 鍍金的廢墟(1)

作者:偉瘋·22天前

青年會中學的放學鈴比結志街的燈早亮了十五分鐘。

鈴聲穿過走廊的時候,李振邦正在收拾書包。他的課桌靠窗,窗臺上放著一個喝了一半的玻璃瓶,裡面是早上從蘭芳園帶過來的凍檸茶,冰已經化了,瓶壁上凝著一層細密的水珠。他把書一本一本碼進書包裡,拉上拉鍊,然後靠在椅背上等走廊裡的人流先散一散。

他今年十三歲,在青年會中學讀中一。學校在必列者士街,出校門左轉走三分鐘就是結志街。這段路他從小學六年級開始走,走了快兩年了,閉著眼都不會走錯。但他最近發現,路上的風景已經開始變得不太一樣了。

走廊裡還有幾個沒走的同學。陳永傑蹲在靠牆的儲物櫃前面,把鞋帶重新系了一遍,系得很慢,像是要把那幾秒鐘的功夫抻得更長一些。他的校服領口翻著,後頸靠近髮際線的地方有一道淺淺的紅痕,是被什麼硬物刮過的痕跡,還沒有完全褪掉。他沒跟李振邦說話,只是站起來的時候衝他點了點頭,然後往相反的方向走了。

李振邦知道他為什麼要繞路。

最近幾個月,學校後面那條窄巷裡開始出現一些生面孔。他們穿著不像學生,也不像街坊,有的人留著長髮,有的人剃著近乎光頭的短髮,有的人脖子上掛著粗鏈條,蹲在牆根底下抽菸,不時有人進出那個被鐵皮棚和舊貨箱半遮半掩的巷口,身上帶著一種李振邦難以言明卻能夠辨認的氣息。有人管他們叫“毅字堆的人”,有人說是從石硤尾過來的,有人什麼也沒說,只是低頭快走,像是不想和那道巷口的暗影產生任何對視。

李振邦知道學校裡有些同學已經跟他們搭上了關係。陳永傑是聽人勸的,但他不說話,李振邦也沒問。有些東西,你問出來反而比不問更難收拾。

他揹著書包走出教學樓的時候,太陽還沒有完全沉下去,但光線已經變軟了。必列者士街兩側的舊樓把天空夾成一道窄長的灰藍色縫隙,像是有人用尺子比著裁出來的。街面上有幾家店鋪已經半掩了捲簾門,店主蹲在門檻上擇菜,抬頭看了他一眼,又低下頭去了。

這條街他走了幾百遍,知道每一塊鬆動的地磚在哪裡,知道哪家鋪子的貓喜歡在傍晚蹲在屋簷下舔爪子,知道走快一點要多久能到結志街。但今天他走過那棵老榕樹的時候,腳步慢了下來——他看見靠近後巷入口的牆角蹲著一個人,他穿著深色夾克,頭髮剃得很短,在昏光裡看起來像一團剛從地磚縫隙里長出來的硬質陰影。他的手指間夾著一根菸,菸頭在暮色裡一明一滅,像是有人在一張灰紙上用鉛筆反覆點著同一個位置。他沒有看李振邦,但李振邦知道他在看。

他沒有停步。他繼續往前走,步子沒有加快也沒有放慢,像一個趕著回家吃飯的普通學生。他知道那個人的目光落在他的書包上,落在他校服的衣領上,落在他走路的節奏上,像是一根還在等下一步工序的引線,正在沿著他走完的段路慢慢把餘量排回自己的位置,再用同一道工序來量下一次的間距。

轉過街角的時候,他偷偷回頭看了一眼。那個後巷入口已經空了。牆角只剩下一個被踩滅的菸頭,和一小片被鞋底碾過的浮灰。他沒有再去細看那道已經空掉的牆角,把目光收了回來,放進自己已經扣好的書包夾層裡。

結志街的傍晚是另一副樣子。

路燈已經亮起來了。阿昌燒臘的櫥窗裡透出暖黃色的光,剛出爐的燒鵝掛在鐵鉤上,油光在燈光下泛著一層薄薄的金色。蘭芳園的布簾從門口垂下來,被晚風掀起來又落下,露出裡面幾張坐滿了人的圓桌,桌面上擺著冒著熱氣的奶茶和剛出籠的豬扒包,杯口和碟沿之間夾著下午還沒清完的賬本邊角。有人蹲在涼茶鋪門口喝廿四味,碗沿貼著下唇,苦得眉頭擰了一下又舒展開了。有人在阿奀雲吞麵館門口排隊等位,前面是結志街的菜販和一個剛從蘭芳園出來的美記文員,後者手裡還捏著一張折過的便籤。街面上沒有那種沉沉的壓迫感,沒有後巷入口那種縮著的呼吸。

但李振邦知道,結志街的太平,不是天然的。

他要從結志街坐車,阿鬼會負責送他回太平山大宅。走進家門的時候,梅姐正在廚房裡把砂鍋端上灶臺。文靜姝坐在客廳的沙發上翻一份報紙,李定邦坐在對面,手裡拿著一張手寫的工作清單。李定邦抬頭看了他一眼,目光在他肩膀上停了一下:“今天路上怎麼樣?”他的語氣像是隨口一問,但問得比平常多了一絲停頓。

李振邦把書包放在玄關的凳子上:“還好。”他沒有說後巷看到的那個身影,也沒有說陳永傑繞路的事。他只是把鞋脫了放進鞋櫃,穿拖鞋走進客廳的時候想了一下,又說了一句:“學校後面最近多了些人。”

文靜姝把報紙翻過一頁,沒有抬頭。她的手指在紙面邊緣輕輕點了一下,像是一個已經知道答案的人正在用那道輕微的動作把問句從桌面上輕輕移開。她沒有追問,李定邦也沒有追問。有些事不用說出來,大家心裡都有數。

當天晚上吃砂鍋魚頭的時候,李定邦把碗端起來又放下了。他側過頭看了李振邦一眼:“最近放學別繞路,直接走必列者士街回家,別去後巷那邊。”李振邦用筷子把魚頭邊沿的肉剔下來,低聲嗯了一聲。他心裡想的是“那條路我已經不繞了”,但他說出口的是另外三個字:“知道了哥。”他夾起碗裡那塊魚頭肉,沒有多問,但也沒有把那句話完全放下。他知道他哥在結志街長大,他一定比他更清楚那條街該怎麼走。

但他也說不出那條明暗分界線的另一端到底有多深。

他放下筷子,靠著椅背坐了一會兒,目光從桌面上的砂鍋邊緣移到客廳窗外的暮色裡。窗外的暮色正在從灰藍色往暗紅色過渡,結志街的路燈已經全亮了,橘黃色的光線沿著石板路鋪開,像是一根剛從屋簷邊緣伸出來的細線,正在等著被什麼東西順著它走到頭。

七十年代的香港,不是突然變壞的。它是一點一點地,從街角、從巷尾、從那些光線照不到的地方,慢慢地滲進來的。正如福克納筆下那句反覆流轉的話——“過去從未結束,它甚至從未過去。”

麵粉的利潤像一道燒開了就沒關過的爐火,把整座城市的街巷都烤透了。沒有社團不沾粉,沒有人不沾黑,真正意義上的禮崩樂壞。

現在總有人說,《古惑仔》那部電影會教壞小孩。但裡面也反映了一個問題——山雞、浩南,是徙置區出身的底層少年。讀書無望,家境貧寒,加入社團是“出路”——至少是一條能吃飽飯、能穿好鞋的路。

觀眾看他們,會覺得“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但他們其實沒得選。徙置區的鐵皮棚裡住著七八口人,煤油爐上煮著一鍋看不見米粒的粥,一張舊報紙墊在桌面底下當作隔潮層——在那個地方,一個十五歲的少年除了出門混,確實沒有什麼別的路可走,至少他自己是這麼以為的。

其實,更容易被人忽略的,是《逃學威龍》裡那幫富家子。他們穿私立學校的校服,家裡有司機接送,零花錢夠花天酒地。

他們加入黑社會,不是為了錢,不是為了生存。是因為急速擴張下的黑社會,底層的質量急劇下降。以前入會的,是潘志勇這種——被生活逼到絕路,靠拳頭打出名堂,至少還有點底線。現在入會的,是十四五歲的學生仔,連刀都沒握過,跟著大佬上街只是為了威風。威風這個東西,在幾條巷子和一群同齡人之間,比任何算術題都有用。

而對於社團來說,收富家子進黑社會,是一門好生意。不是所有富家子都有司機保鏢的。大部分所謂英文私校的富家子,可能家裡也只是有幾間店鋪或者開了一家工廠而已——他們穿得起校服,吃得起茶餐廳,但離真正的“不可觸碰”還遠得很。

他們的家裡惹不起黑社會,如果真的被黑社會找上門,反而會成為更肥的羊。社團收他們進會,他們按月交錢,還以為自己是在“孝敬大佬”,是在“買平安”。實際上是他們每個月從零花錢裡抽出一部分,放進一個更高層的賬戶裡——換來的是一張隨時可能被停用的護身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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