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會中學地處必列者士街,距離結志街不過數分鐘路程,原本是老牌英文名校,也是合和圖的地盤。
和合圖從上環街市起家,長久把持結志街、必列者士街沿街商鋪、菜市場攤販的保護費。但14K幾十個字堆向外擴張,大量毅字堆、德字堆閒散人馬滲透上環後巷、山道、學校周邊;大批兇悍的偷渡大圈仔被14K收納,本地老牌陀地人手戰鬥力跟不上,街巷太多顧不過來,只能死守臨街門面,偏僻後巷、上山小路、學校外圍已經無力管控。
有個自稱外號叫“皇帝”的小混混,甚至放話說,大街屬於合和圖,後街屬於14K。這個“皇帝”是14K毅字堆的,說是跟華喜的。華喜是大鼻登的門下,在石硤尾木屋區起家的,性情蠻橫、天不怕地不怕,做事衝動兇悍,倒是跟大鼻登一脈相承。
這個“皇帝”說的話聽起來很囂張,但他故意把後巷說成後街——其實還是知道自己惹不起合和圖的。畢竟後巷裡又沒有商家,你跟誰收保護費?跟躲去後巷撒尿的醉鬼嗎?他真正的收入來源,是敲詐學生和拉攏學生進黑社會。
那些穿著整齊校服的少年,在他眼裡既是可以按月收租的客戶,也是隨時可以轉賣的物料。富家子加入黑社會之後,就成了“皇帝”的長期飯票。他們每個月交錢,以為自己是在“孝敬大佬”,以為自己是在“買平安”。當然,也有不少學生會覺得威風,幫著皇帝霸凌同學,為虎作倀。
他們的家長不知道嗎?當然知道。但全香港能有幾個李嘉誠?能有幾個包玉剛、霍英東?這些人有私家保鏢、有法務團隊、有跟港督府的關係、有滙豐銀行的授信額度。黑社會不是不敢惹他們,是不敢“值”得去惹他們——惹他們的成本遠高於收益。
但香港的中產和中小富豪呢?他們的子弟才是英文私校的主要生源。他們開工廠、開連鎖店、做貿易行、辦印刷廠——這些人家裡有幾間鋪、有一家廠、有一艘船,比底層闊綽,但遠遠沒到“不可觸碰”的程度。
而恰恰是這群人,是七十年代香港真正的經濟支柱。他們僱傭了大部分的工人,繳納了大部分的稅,撐起了“亞洲四小龍”的製造業底盤。但他們也是最脆弱的一群人。他們報警,抓了皇帝,皇帝幾天就出來了,然後就會去他們的企業收保護費,不給?那下次來的就是華喜了。更要命的是,工廠主報警,警察來了會怎麼樣?警察不是來保護他們的,是來收另一份錢的。
1960年代末至1970年代初,整個警察集團每年從黃、賭、毒場所獲得的貪汙賄金高達十億港元。貪汙所得按照等級自上而下分配——一個普通警員可得到五十港元,警士一百五十港元,總督察一千港元,分割槽警司三千港元,高階警司四千港元。
以處理交通事件中的受賄來說,香港的計程車、卡車、貨車司機常常透過賄賂警察來解決違章問題,以免受懲處或少交罰金,這筆錢每個月大約有六萬五千港元。
而《百里渠報告》裡寫得更直白:最壞的貪汙形式是“集體貪汙”——整個團體的警員都參與收取和分配贓款,從非法出租汽車司機、賭場老闆及其他不法機構收取金錢。“收錢”的含義往往遠遠超過貪汙的真正意思,完全是一種赤裸裸的勒索,輔之以含蓄的暴力恫嚇。
香港最大的社團不是新義安,不是14K,是雷洛的“金錢帝國”,是港英的皇家警察。黑社會拿窮學生當耗材,拿富家子當肥羊,把工廠主當砧板上的肉——這是在透支香港的未來。
GDP在漲,摩天大樓在起,股市在飆升,亞洲四小龍的光環越來越亮。但光環底下,是港英政府對殖民地的治理哲學。很多人誤以為港英“默許”黑社會是因為管不了。不是管不了,是不想管——因為管的成本太高,而默許的收益太大。
九龍寨城就是最典型的案例。香港殖民當局禁止在其管轄區內開設妓院和吸毒,結果這些非法行業全都轉移到了寨城內——因為寨城在法理上主權屬於中國,香港法律在此無效。於是寨城成為了罪惡問題的集中地,而香港其他地區則被視為“法制和秩序的代表”。這不是管不了,是把髒東西集中到一個“法理盲區”裡,讓“香港”這個牌子看起來還是乾淨的。
雷洛模式更是把警黑合作治理推到了極致。他為每個黑幫劃定地盤,規定其經營範圍——“A黑幫在指定區域開設賭場,該區域的其他黑幫不得再經營賭場,只能從事其他業務”。作為回報,黑幫的賭場收入一部分上交給警局。這套模式的結果是什麼?據當時官方的說法,“香港的社會治安得到顯著改善。商業衝突減少,暴力事件也隨之減少。”港英要的不是“無黑社會”,是“有秩序地收租的黑社會”。呂樂這個“五億探長”本質上是港英在華人社群的治理承包商——他用黑社會來維持華人區的秩序,讓港英政府可以安心地從香港汲取財富。
港英的“不投資”哲學更是這條鏈條的頂層設計。1970年代的港英政府“只限於供基建和基本民生設施,即所謂‘社會分攤資本’”,但凡涉及到產業規劃、改善勞資生產關係等環節,“往往是拒諸千里或決而不行”。為什麼?因為香港是“借來的地方與時間,不願作長遠投資”。
港英從來沒把香港當成自家地方來建設。他們做的是:土地批租賺快錢,維持低稅率吸引資本,不投資教育——直到1971年才實施免費小學教育,1978年才推廣九年義務教育;1981年香港受過大學教育的比例僅為百分之二點七,而同時期英國已達到百分之十五。不投資醫療——十九世紀末政府醫院病床僅一百三十四張,佔總人口百分之九十五以上的華人入院比率極低。不投資社會保障——香港沒有最低工資和有薪產假。用《山頂區保留條例》把最好的地方留給洋人。
這樣一個提取型殖民地的社會後果是顯而易見的。公共產品嚴重短缺——教育、醫療、住房、社保,所有這些本該由政府提供的東西,港英都不願意投資。
短缺意味著這些領域全都被黑社會填補了——沒有正規的民間借貸?社團的高利貸來了;沒有完善的基層醫療?社團的“地下醫生”來了;沒有足夠的學校學位?社團的“贊助學位”來了;沒有社會保障?社團的“互助金”來了。
法治只是一層 veneer。表面的法律體系是有的,但執行法律的警隊本身就是黑社會的最高層。這意味著法律對普通人來說是雙重的——你守法,黑社會來收你;你違法,警隊來收你。法律不再是保護者,而是另一個收費員。
社會上升通道被系統性堵塞。華人長期不能享有平等的經濟、社會和文化權利。立法局在1880年才有第一個華人議員,且只是“政治擺設”。一個華人青年,無論多麼優秀,他的天花板就是“給洋人打工”或者“給自己當老闆但永遠在政府眼裡是二等公民”。那他幹嘛不去混社團?社團至少給他一個“話事人”的幻覺。
站在那些小富之家的角度來看,不如直接投靠社團。因為法律不保護你,政府不投資你的行業,港英只做基建不做產業扶持,你不投靠社團,就有“皇帝”來收割你;你投靠了社團,至少你的“被收割”是有序的、可預期的。一個理性的人,在一個非理性的系統裡,只能做出“理性地屈服”的選擇。
七十年代的香港,GDP在漲,摩天大樓在起,股市在飆升。但光環底下:一個工廠主,既要給“皇帝”交保護費,又要給警察交規費;一個學生仔,要麼加入社團當耗材,要麼被社團當肥羊;一個小富豪,要麼主動投靠龍頭換護身符,要麼被動被“皇帝”收割;一個普通市民,每天的生活都在給這個黑金系統“進貢”。
紙醉金迷、禮崩樂壞、物慾橫流、金錢至上……整個社會已經沒有了抵禦黑社會的能力。當商人不再相信法律,當父母不再相信自己能保護孩子,當年輕人不再相信努力能有回報——那這個社會就已經爛透了。
而“皇帝”這樣的人,只是在這片鍍金的廢墟上,長得最茂盛的那株毒草。他站在後巷的陰影裡,叼著一根沒點的煙,看著那些穿著整齊校服的少年從他面前經過,像是在看一排已經排好了隊的收據。
他嘴裡那根菸一直沒有點著,只是在嘴唇和手指之間來回換著位置,像是用那道不點燃的距離替自己把節奏調準了,只等第一道切口落下去。他的身影在暮色裡被拉成一道斜線,正好落在那道劃分大街與後巷的界線上,兩邊的地面各落著一截他的影子,分不清哪邊更重,也分不清哪邊可以先邁過去。
李振邦第二天早上再去上學的時候,必列者士街的晨光剛從樓縫裡漏下來,在地面上鋪了一層薄薄的金色。他路過那棵老榕樹的時候,牆角沒有蹲著人,只有一塊被踩扁的煙盒,和一片已經在夜露裡回潮的碎紙屑。
他沒有停步,也沒有回頭去看那道後巷入口是不是真的空了。他把書包帶子在肩上重新拉正了一下,步幅和昨天一樣,既不快也不慢,像是有人替他把那道已經量過的間距重新按回了原位,只等他走完這一趟,再決定下一趟該落在哪個位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