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份諮文呈遞御前,讓陳遠感到了前所未有的壓力。
這不是某個大臣的反對,而是代表了整個功勳貴族集團的集體意志。
若強行推行,不僅改革可能受阻,更可能引發他與元老院之間的公開對立,破壞來之不易的政治平衡。
陳遠不得不重新權衡。
他召見了趙勝、秦玉鳳、孫傳庭、徐光啟等核心人物,進行小範圍磋商。
最終,改革方案進行了折中修改,稅率有所降低,豁免範圍適度擴大,推行步驟更為和緩。
皇帝“從善如流”,採納了議院的“多數意見”。
這件事,表面上以皇帝的“納諫”和政策的“最佳化”告終,皆大歡喜。
但深層次的影響是巨大的。
它向朝野傳遞了一個清晰訊號:貴族議院,這個原本被視為“清談館”的機構,已經具備了實質性影響甚至改變皇帝決策的能力。
儘管這種能力是間接的、非強制性的,且最終依賴於皇帝的認可,但它畢竟存在了。
此後,一種更加隱晦、但也更加深刻的議論,開始在極少數最頂尖的政治精英圈子裡萌生。
這種議論不再僅僅關注具體政策,而是指向了權力結構本身。
徐光啟 在與門生私下探討“西洋政體”時,曾感慨:“泰西有議會,雖君主任之,然其議決之事,君主亦需尊重,謂之 ‘ 憲政’。
我朝議院,雖有諮議之權,然終究出自上裁。
若能……”
他的話沒有說完,但意思已到。
孫傳庭 在致老友的信中,也隱晦地提到:“今上聖明,能納眾議。
然後世子孫,未必皆能如此。
若議院之權,能著為 成例,載入 《 會典》, 使 君 相 皆 有 所 遵 循,或 可 少 篡 弒 之 禍,保 政 局 之 穩。”
這幾乎是提出了“君主立憲”的雛形概念,雖然極其微弱。
當然,這些議論僅限於最隱秘的私人交流,絕不敢公開宣揚。
皇帝陳遠對此亦有所察覺,他既欣慰於議院發揮了制衡與協商作用,避免了決策的過於專斷,也警惕著其對皇權構成的潛在約束。
他採取了一種模糊而靈活的態度:一方面,繼續尊重並利用議院作為諮詢和監督機構,在一些重大問題上主動徵求其意見,以示“君臣共治”;另一方面,牢牢掌握著最終決定權、高階官員任免權 和軍隊絕對控制權,並透過文淵閣、都察院、錦衣衛 等機構,保持對朝局和議院的監控與平衡。
限制君權議,初露憲政光。
“貴族議院”的實踐,不經意間在絕對君主制的堅冰上,鑿開了一道細微的裂縫。
一絲“協商政治”、“權力制衡”的微光,透過這道裂縫,照射進來。
這光芒雖然微弱,且隨時可能被皇權的熱量重新彌合,但它畢竟出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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