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安慶後,雷國民立即著手準備。
上次的失手讓他反思了失敗的原因,歸根結底是自己的武力尚不足夠。於是,他決心強化體能,每日堅持長跑十五公里以上。
此外,武器也是關鍵。經過多年的“實踐”,他得出一個結論:刀不如槍,槍不如斧,斧不如錘。
確定了兵器,他便開始專心練錘。
他在屋內的沙袋上畫了一個人頭大小的圓圈,模擬各種情景下的攻擊方式——迎面直擊、側身擺擊、全身發力抽擊,甚至包括倒地後的反擊技巧。
但這還不夠,他又晃動沙袋,練習在動態中的準確擊中。
最後,他更練就了一手“飛錘”——正如評書中所說的“殺手鐧”或“回馬錘”,在必要時將鐵錘脫手擲出,以求一招制敵。
如此苦練兩個月,錘法終有所成。據他自述,即便是正面攻擊,對方有所戒備,他也有把握在六秒內解決一名成年男子。
錘法雖已練就,動身之前,妻子劉有蓮卻忽然提議:“國民,這段時間你也沒出門,生意又不忙,不如帶我出去旅遊一趟吧。”
雷國民想了想,自己雖走遍大半個中國,卻從未以遊玩之心出行,去的多是偏僻之地,知名景點幾乎未曾踏足。
於是他點頭應允,問妻子想去哪裡。劉有蓮早已想好:“雲南。”
雷國民心中微微一沉,還是答應了。兩人隨即動身前往雲南。
遊玩半月,雖盡興,雷國民心中卻幾乎日日浮現一個人的身影——張雲明。
當年在中山市,兩人爭吵後不歡而散。後來他獨自作案,一斧下去險些砍斷自己的腿,那時他多麼希望“明哥”能在身邊。
如今在這條道上拼殺數年,總算混出個模樣,還成了家,卻不知張雲明如今怎樣。
對於張雲明的離開,雷國民始終懷有愧疚——除了有些笨拙和膽怯之外,這位兄弟並無對不起他的地方。如今既然天意讓他再臨雲南,怎能不去看看?
幾經掙扎,他還是決定去一趟。
於是帶著劉有蓮來到河口縣。自下車那刻起,眼前熟悉的草木街景,瞬間勾起無數回憶。
當年他隻身來到雲南,就在那樣的小飯店裡,張雲明灑脫地坐到他身邊,幾瓶啤酒、幾碟小菜,兩人從此形影不離。
其實雷國民在外漂泊這麼多年,唯一稱得上朋友的,也只有張雲明。而明哥對他更是毫無保留——妻子姓名、家庭住址、過往經歷,無一隱瞞。
由於張雲明的手機和座機都無法接通,雷國民決定直接上門尋找。
安頓好妻子後,他獨自前往那處熟悉的住址。走到門前,他卻愣住了:房子顯然已久無人居。
但他並未放棄,當年在此與明哥相處一段時間,總還能找到相識的人。
很快,他見到張雲明的一位親戚。對方一眼認出他,不待他開口便說道:“你找雲明?去年已經槍斃了。”
雷國民大驚,急忙追問詳情。
那人告訴他:“張雲明前幾年去重慶,跟幾個人一起販毒,後來又持槍搶劫。被抓之後,1999年6月9日判了死刑,已經執行了。”
雷國民聽罷,渾身一顫,後背陡然竄起一股寒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