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8月28日下午四點,雷國民被轉押至鹽城市看守所。
因他的到來,所裡特意安排了十六名在押人員,分成四組,對他進行二十四小時全方位監控。
那些人見此陣仗,心知此人來頭不小。管教已事先嚴令不得打聽,同時也告誡雷國民不得向同監者透露案情。
雷國民進監後只說了一句:“我不會給你們添麻煩,你們也別給我添麻煩。”自此相安無事。
直到最終臨刑前,監室裡的人才隱約知曉這位“神秘人物”的底細。
後來體檢時,醫生髮現他患有甲型肝炎,但並未告知他本人,只用了最好的藥,並在飲食上給予特殊照顧。
一段時間後,他竟被養得白白胖胖。在獄中,他無事時便背誦唐詩,最終能記下二十餘首。但他至死也不知自己曾患肝炎。
相比監禁的枯燥,他更期待被提審——他與那些審訊他的警察,似乎已建立起一種奇特的交情。
2001年11月22日,鹽城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開庭,審理持續五日。
11月26日最後一次開庭,雷國民被判處死刑。法官詢問是否上訴,他微笑著搖頭:“不上訴。”
問及最後遺言,他想了想,提出三項請求:
第一,望勿追究大哥那套房產的來源;
第二,他在安慶所購房屋雖在自己名下,希望能留給妻子居住;
第三,切勿將他押回安慶執行,也不要將執行訊息告知家人。
這三點,他在坦白之初便已提過。此外,他表示願意捐獻遺體。
12月27日,是雷國民人生中最後一夜。他自然無法入眠,但究竟在想什麼,已無人知曉。
次晨五點半,他起身洗漱,換上那件平日最喜愛的白襯衫,對著陪伴他一百二十八天的十六位“室友”笑著抱了抱拳,作最後道別。
隨後跟隨管教前往食堂,享用了此生最後一餐:一碗米飯與一大盆肉丸。他吃得頗為從容,將肉丸一掃而光。
早餐後,他被帶至看守所一樓的會議室,等候法院驗明正身。這時,他忽然看見一個熟人——主審警官朱國將。
這是上級派來穩定他情緒的安排。雷國民一見便喊道:“朱大隊,你也來了!”
朱國將笑著走近:“吃早飯了嗎?”他答:“吃了,一大盆肉丸,全吃光了。”
朱國將說:“我代表審訊組來給你送行。”雷國民笑道:“謝謝,謝謝啊。”
朱國將道:“一會兒可別給咱丟臉。”雷國民說:“怎麼會?放心吧。”
朱國將接著說道:“怎麼樣,雷國民?8月23號那天我就跟你說過吧,你三十歲的人生將在鹽城畫上句號。我沒說錯吧?不過你小子還真會挑日子,今天是12月28號——‘要二發,發’,臨了臨了,還想著發財呢。”
雷國民聽罷,異常燦爛地大笑起來:“哈哈哈,朱大隊你真會說話!”
朱國將又問:“這就要上路了,還有什麼想法?”他說:“法庭上說的請求就是那些。現在,我不欠別人錢,別人欠我的也不要了。只希望家人能平平安安,別因我受連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