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海波當時尚在睡夢中,被警方控制時並未反抗。然而此時警方僅止於懷疑,打算先將其帶回審訊再作定論。
面對這一場面,孫海波早已有所準備,表現得既不卑微也不傲慢,神情中略帶一絲不耐煩,彷彿只是在配合警方工作,權當給對方一個面子。
警察問他:“你都認識哪些人?”他報出一連串名字,故意將田園夾雜在中間。被問及如何認識田園,他答道:“以前是同事,關係尚可。他母親後來認我妻子作乾女兒。”
當話題轉向田園的身體特徵,孫海波表示:“他眼睛有些毛病,眼皮有些下垂,具體原因我不清楚。”至於紋身和假牙,他搖頭否認:“從沒見過紋身,假牙更不清楚了,我總不能沒事掰開他嘴看吧?”
警方追問“1·28”當天的行蹤,孫海波坦然應答:“‘1·28’案子滿城風雨,我當然聽說了。那天我一直在家洗衣服,哪兒也沒去。”
“誰能證明你在家洗衣服?”
“就我一個人,怎麼證明?”
兩輪審訊下來,預審員的直覺是:“這人似乎不太像。”
緊接著是對大軍師閆文宇的審訊。警方問他去了外地何處、做什麼生意、帶了多少錢。閆文宇回答:“我去天津倒賣木耳,帶了二千多塊錢。”
“有人能證明你去天津了嗎?”
閆文宇眨眨眼:“我自己去的,沒人證明。啊對了,火車上認識了一個叫伊娜的長春女子,我們聊得投機,後來在哈爾濱分的手。”
警方進一步追問:“帶兩千塊夠花這麼長時間嗎?”
閆文宇一時語塞,隨即胡編道:“確實不夠,後來我在火車上偷了個包,裡面有三千多元。”
他試圖以承認輕罪來掩蓋重罪。
儘管沒有審出實質性證據,但他的疑點卻愈發明顯。
最後輪到孫海濤。與前者不同,他一米八幾的個頭,被捕時還稍有掙扎。坐下後卻表現得極為“配合”。
警察問他:“知道為什麼找你嗎?”
孫海濤一臉茫然:“我沒什麼事啊,怎麼了?”
“你做什麼工作?”
“我做買賣,賣衣服、開飯店,有時也倒騰點煤。”
警察單刀直入:“你認識田園吧?他身上有什麼特徵?”
孫海濤答:“胳膊上紋了條龍。”
“有假牙嗎?”
“啊,這我不知道。”
“1月28號下午你在幹什麼?”
“在家洗被子。”
“有人去過你家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