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翁航行海上多少年了?”泰安帝問道。
“回陛下,小人自十六歲隨父出海,至今四十七載了。”林海翁恭敬回答。
“可曾到過遠方?”
“小人最遠到過獅子國(斯里蘭卡),聽說如今有船隊去了更西的大食國,小人是老了,不敢去了。”
泰安帝笑道:“四十七年航海,見過的風浪比朕見過的奏章還多。朕今日請你來,是想聽聽你們行船人的難處和需求,好制定律法時斟酌。”
林海翁受寵若驚,思索片刻,壯著膽子說:“陛下垂詢,小人斗膽直言。海上行船,一怕風浪,二怕海盜,三怕官府盤剝。如今各地市舶司收稅不一,從泉州到廣州,同一船貨要交兩次稅,實在不堪重負。”
“還有,”另一位年輕些的海商補充道,“海上遇難,貨物損失,貨主與船主常常扯皮。有時船沉了,船主傾家蕩產也賠不起,貨主便帶人打砸船主家宅,鬧出人命來。”
“再有水手招募,”又一人道,“有些船主為省錢,僱傭生手,遇事不會應對,白白葬送一船人性命。”
泰安帝聽得認真,命人一一記錄。待海商們說完,他溫言道:“你們所說,朕記下了。《海商律》中,當規定統一稅率,禁止重複徵稅;規定海難賠償的限額與方式;規定水手需經培訓方可上船。你們可還有補充?”
林海翁猶豫了一下,跪地道:“陛下,小人還有一言。海上航行,靠的是季風和星象。能否請朝廷組織有經驗的舟師,將航海經驗編撰成書,供後人學習?許多老舟師的本事,都隨著他們入土而失傳了。”
泰安帝聞言動容,親自上前扶起老者:“此言大善!朕準了,不僅要編書,還要在沿海設航海學堂,教授年輕人行船之術。”
海商們聞言,個個激動得熱淚盈眶。
接下來的三個月,洛陽城西的驛館成了臨時立法所。刑部官員、戶部算吏、工部匠師、水師將領、老海商、大船主濟濟一堂,日夜爭論。
爭論最激烈的是船舶建造標準。工部主張嚴格限制船高,說船太高易傾覆;海商們卻堅持要造高樓船,說樓高才能多載貨。雙方爭得面紅耳赤,幾乎動手。
最後還是太子袁睿出面調停。他提議:“可否折中?按航行海域分級,近海船隻限高,遠洋船隻放寬,但必須經過嚴格測試。”
這個方案得到雙方認可。類似的爭論每天都有,從稅收比例到走私處罰,從船員薪資到貨物保險,每一項條款都經過反覆推敲。
八月酷暑,《海商律》草案終於完成。全文共七章六十四條,涵蓋了海上貿易的方方面面。泰安帝御筆親題書名,命人刻版印刷,分發沿海各州郡徵求意見。
九月初,經過修改的《海商律》正式頒佈。同一天,朝廷任命顧譚為船舶司首任提舉,即日赴泉州上任。
顧譚離京前,泰安帝特地在華林苑召見他。時值中秋,苑中桂花飄香。
“顧卿,船舶司初立,萬事艱難。朕給你三年時間,三年後,朕要看到海貿稅收增加三成,海難事故減少五成,海盜之患得到控制。能做到嗎?”泰安帝問得直接。
顧譚肅然跪地:“臣必竭盡全力,不負陛下所託!”
泰安帝扶起他,從袖中取出一枚玉佩:“這是朕隨身之物,賜予你。見玉佩如見朕,若有地方官員阻撓新政,你可持此玉佩先斬後奏。”
顧譚雙手顫抖接過玉佩,眼圈發紅:“陛下信重至此,臣……臣唯有以死相報!”
“朕不要你死,”泰安帝笑道,“朕要你活著,把海上的事給朕辦好。去吧,海闊天空,大有可為。”
顧譚叩首離去,背影堅毅。
訊息傳到沿海,反應不一。大商賈們歡呼雀躍,因為統一稅率意味著成本可測;小商販們則憂心忡忡,怕新衙門新規矩讓他們無法生存;地方官員暗自嘀咕,覺得權力被收走了;而普通漁民和水手們,則對“船員需培訓”、“船難有賠償”的條款將信將疑。
不管怎樣,帝國的海疆管理,從此翻開新的一頁。
秋去冬來,洛陽下了第一場雪。泰安帝站在宮城高處,望向東南方向,對身邊的太子說:“睿兒,你看這海運,就像這雪花,看似輕盈,積累起來卻能覆蓋山河。我仲朝的未來,或許就在這碧波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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