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2005:我在惠州買地皮》第562章 臨時禁令:接口只讀鏡像(2)

作者:用戶98781708·8個月前

法官微微皺眉:“復現?”

林遠把“復現清單表格”推過去:“任何指控都要填這個表:指控條目、法律依據、事實依據、復現步驟、取證合法說明。對方今天帶來的,是觀點,不是復現。”

“專家證人”臉色不悅:“行業判斷不需要你們的表格!”

林遠看向法官,語氣更硬,卻依舊是規則語言:“法官,我尊重行業判斷,但行業判斷不能替代法院證據。對方說‘可能導致窺探’,那就請他演示:如何透過我們頁面窺探招投標?演示不出來,所謂不可逆損害就只是想象。”

法官沉默片刻,翻看只讀映象說明,問了關鍵一句:“你們如果繼續執行,能否保證不擴大損害?”

林遠回答得很乾脆:“能。我們現在在佛山範圍內啟用映象只讀模式:對外展示僅摘要欄位;所有訪問必須實名登記;任何新增欄位必須進入變更單並向旁聽聯絡人備案。我們願意接受法院指定的第三方對映象進行抽檢覆現。”

對方律師急了:“他們這是變相承認存在問題,才搞映象!”

羅律師立刻接話,語速很穩:“不是承認問題,是風險控制。恰恰說明他們具備合規能力。行為保全的目的不是懲罰,而是防止擴大損害。既然已有控制措施,就不應以‘一刀切停運’造成更大社會損失:工期延誤、放款停滯、供應鏈斷裂,反而擴大損害。”

這句話把法官的天平往“比例原則”推了一寸。

聽證會結束前,法官留下一句:“你們的映象方案,我會考慮。對方如主張洩露,請在三日內補充具體復現材料與取證說明。”

走出法院,劉曼腿軟得差點站不穩:“如果他們補材料呢?”

林遠抬頭看灰天,聲音很低:“補材料就更好。材料越具體,責任鏈越清晰。收費站最怕具體——因為具體會露出利益。”

陳毅插話:“那如果法院還是批了停運?”

林遠停住腳,轉身對兩人說:“那我們就按判定範圍停。但停運也要留痕:停在哪個欄位、停哪個頁面、停多久、依據是什麼、誰申請的。停運不是失敗,是把刀鞘釘進公文系統。”

剛說完,小陳的電話打來,聲音壓著興奮:“林總,銀行那邊溫副總說——分行內部已經決定繼續試點,但所有放款稽核改走映象旁聽。並且他們要把協會來鬧的紀要入檔,防稽核。”

林遠聽完,嘴角終於動了一下:“他們開始學會保護自己了。”

傍晚,協會又開了一次小範圍閉門會。陳毅的渠道拿到一句傳出來的話——“不能讓他們把‘復現’變成行業語言,否則我們的標準就不值錢了。”

劉曼聽到這句話,眼神一亮:“他們怕的不是官司輸贏,是語言被我們奪走。”

林遠把今天的聽證紀要存檔,編號:FS-JUD-0001。然後在平臺後臺新增一個按鈕:“法院/監管旁聽入口”。

他知道,這個按鈕一旦存在,就像在收費站旁邊開了一條不收費的公路。公路一旦通車,收費站就會越來越難解釋自己的存在。

夜裡十一點,法院簡訊來了:“保全申請裁定結果將於48小時內送達。”

陳毅盯著簡訊:“這兩天最難熬。”

林遠卻把燈關了一盞,留下桌燈:“難熬是因為你還把它當成賭局。它不是賭局,是流程。流程裡,誰越能解釋,誰越安全。”

他把只讀映象頁面重新整理了一次,審計日誌裡新增一條訪問記錄——訪問者身份顯示:“法院旁聽賬號(測試)”。

林遠看著那行字,輕聲說:“他們開始看得見了。”

看得見,就意味著再也裝不作沒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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