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翻到前一幀,他轉身的瞬間。瞳孔泛白,食指直指鏡頭。那不是隨機的驚嚇,是鎖定,是確認。
我忽然想起什麼,抓起日記本,翻開最後一頁。那三個字——“找我”——還在。我用相機對準它,開啟微距拍攝。
閃光燈亮起。
取景框裡,字跡末端緩緩延伸出細紅線,像血管一樣爬向紙邊。現實中,字跡毫無變化。
我再拍一次。
紅線更長了,幾乎連成一個符號,與牆上那些扭曲的筆畫極為相似。
我把日記本合上,塞回標本袋。然後走到牆邊,伸手摸向那片有機塗層。表面乾燥,符號靜止。我用指甲輕輕颳了一下中央的梅花孔,指尖沾到一點粉末,深褐色,像乾涸的血。
我把它抹在掌心,對著燈看。
沒有氣味。
我把手收回來,突然注意到,指甲縫裡有一點反光。我湊近看——是金屬碎屑,極小,呈鋸齒狀,像是從鑰匙上磨下來的。
我立刻翻出銅鑰匙,對著光檢查。邊緣有一處輕微磨損,形狀與指甲縫裡的碎屑吻合。
我把它放回口袋,轉身走向門邊。
門鏈還掛著,門把手沒動過。
但我剛才回來時,明明把相機甩到了床上。
現在,它正擺在桌角,鏡頭朝向牆壁,快門線垂在桌沿。
我走過去,手指剛碰到機身,取景屏忽然亮起。
自動回放啟動。
畫面是B2走廊,老周跪地,紅影覆肩。然後鏡頭緩緩上移,掃過鐵門,停在“閒人免進”的紙條上。紙條邊緣有燒灼痕跡,像是被火燎過。接著畫面一跳,變成704室內——床、桌、牆,最後定格在牆上的梅花孔。
快門線輕微震動,相機開始連拍。
第一張,房間空著。
第二張,桌邊多了一個人影,背對鏡頭,穿深灰風衣。
第三張,人影轉過半身,左耳空著,右手指向牆面。
第四張,她抬起臉,嘴角微揚,但眼睛沒有焦點。
第五張,她走向牆體,手裡拿著銅鑰匙。
第六張,鑰匙插入梅花孔。
第七張,牆體泛起紅光,符號開始旋轉。
第八張,她轉身,面對鏡頭,嘴唇開合。
第九張,相機螢幕裡,她的身後,紅睡裙女孩正伸手搭上她肩頭。
。斷中面畫,張十第
。上線門快在僵指手,幕螢著盯我
。邊我過開離未從機相
。來未的生發才剛是明分,像影段這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