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衣內袋還殘留著一點溫熱,我把它脫下來掛在門後。相機沉在口袋裡,金屬外殼不再發燙,但指尖碰到它時,還是縮了一下。走廊的燈壞了,屋裡只有檯燈亮著,光線偏黃,照得桌面像舊照片。
我坐下來,把相機拿出來,手指卡在後蓋縫隙,停了兩秒,掀開。膠捲還在裡面,沒拍完,也沒取出來沖洗過。這臺機子不用電,不聯網,只靠機械走片,連測光都是手動。它記錄的東西,不會被幹擾,也不會說謊。
我抽出膠捲,放進顯影盤。藥水氣味立刻散開,刺鼻,熟悉。等了八分鐘,定影,沖洗,夾起來晾著。水珠順著邊緣滑落,在桌面上砸出一圈圈深色痕跡。
底片幹得慢。我拿放大鏡貼上去,一格一格看。
前幾張是廢墟入口,炸開的樓梯口,水泥塊堆疊,雜草從裂縫裡鑽出來。再往後,是地下通道的牆面,佈滿黴斑和燒灼痕跡。這些我都記得,是三天前拍的,日誌上有標註。
然後我翻到中間那段。
畫面突然變了。
704室的門出現在鏡頭裡,木門半舊,門牌號清晰——633。這不是現在的704,這是三十年前療養所時期的編號。我認得這個角度,是我住進這棟樓第一天拍的,可那天我只是例行巡查,沒有特別留意門牌。
更奇怪的是,門前站著兩個人。
一個穿深灰風衣的女人,背對鏡頭,身形和我一樣,扎著低馬尾,左耳三枚銀環在陽光下反光。她身邊是個小女孩,七歲左右,穿酒紅睡裙,腳上一雙白襪,頭髮用珍珠髮卡彆著。
她們並肩站著,右手都自然垂下,拇指微微翹起,姿勢完全一致。
我盯著那幀底片,放大鏡壓得太緊,玻璃發出輕微吱聲。
我不認識那個孩子。
但我拍下了她。
我翻開筆記本,找到那一天的日誌。紙頁已經泛黃,字跡潦草,寫著:“今日無異常。” 下面一行小字,像是後來補上的,墨水顏色更深:“未見新裂痕。”
沒有提拍照,沒有提女孩,什麼都沒有。
我繼續往後翻底片。
接下來幾張全是她。
她在花壇邊蹲著,手裡捏一朵枯萎的玫瑰;她站在走廊盡頭,抬頭看天花板的裂縫;她坐在樓梯拐角,抱著膝蓋,臉埋進臂彎裡。每一張,背景都有我的影子——風衣一角,相機輪廓,或是玻璃窗上的倒影。
我一直在拍她。
可我什麼都不記得。
我把所有含她的底片攤在桌上,按時間順序排好。最早的一張,拍攝日期是三年前五月十七日,我剛搬進704的第三天。最晚的一張,是兩個月前,深夜十一點四十二分,地點在地下室門口。
我拿起放大鏡,重新看第一張合影。
女人和女孩站姿對稱,像是彼此模仿。但有個細節不對——女孩左耳光潔,沒有耳洞,也沒有銀環。而我已經戴了三年。
除非……
我猛地合上筆記本,站起來,走到穿衣鏡前。
風衣還掛在門後,我伸手摸了摸左耳,三枚銀環冰涼。鏡子裡的人臉色發青,眼底有黑影,嘴唇乾裂。我盯著自己看了很久,忽然把頭髮撩起來,側頭。
就在那一瞬,鏡中人的衣服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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