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國第一家族》第466章 武撫彭城安黎庶,韋獻敵首報軍情(1)

作者:愛吃清蒸桂花魚的小娘·3個月前

彭城,這座歷經數月圍城、半個月血戰、最終被耿武攻克的徐州治所,終於迎來了久違的平靜。

城中的硝煙尚未散盡,殘垣斷壁上還殘留著火燒的痕跡,街道上隨處可見乾涸的血跡。但比起戰爭最慘烈的那些日子,如今的彭城,已經算得上是安寧了。耿武入城後的第一件事,便是下令收殮屍體、清理街道、修繕房屋,儘快恢復城中的基本秩序。

然而,讓他感到意外的是,彭城的治理,比他想象中要容易得多。

原因很簡單——曹操在逃離彭城之前,為了報復徐州豪強的背叛,幾乎將城中的世家豪族屠殺殆盡。那些曾經富甲一方、權勢熏天的陳氏、糜氏、曹氏等大家族,要麼被滿門抄斬,要麼被裹挾著逃往南方,留在城中的,只剩下一些中小家族和平民百姓。沒有了這些盤根錯節的豪強勢力,耿武推行新政的阻力,大大減小。

耿武抓住了這個難得的機會,迅速頒佈了一系列政令:

第一,沒收所有參與叛亂、或被曹操屠殺的豪族的土地和房產,收歸官府所有。

第二,將這些土地,按照人口數量,分給城中無地或少地的百姓,每戶授田五十畝,三年內免徵田賦。

第三,開放城中糧倉,以平價向百姓出售糧食,緩解因戰爭導致的饑荒。

第四,招募城中青壯,組建臨時治安隊,協助軍隊維持秩序,防止宵小之徒趁亂作惡。

這些政令一經頒佈,便在彭城百姓中引起了巨大的反響。那些原本對耿武心存疑慮、甚至懷有敵意的百姓,在拿到土地、買到平價糧食後,態度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他們開始自發地走上街頭,歡迎耿武的軍隊,甚至有人主動舉報藏匿的曹軍殘兵和囤積居奇的奸商。

“主公這一手,高明。”諸葛亮站在城頭,看著城中百姓排隊領取糧食的井然有序的場景,不由得讚歎道,“以土地安民心,以糧食定民志。民心歸附,彭城便穩如泰山了。”

耿武站在他身旁,望著城中漸漸恢復生氣的景象,臉上卻沒有太多的喜色。他沉默了片刻,緩緩道:“彭城雖然穩了,但曹操還未落網。只要他一日不死,我便一日不得安寢。”

就在這時,一陣急促的馬蹄聲從城門外傳來。耿武循聲望去,只見一隊騎兵正快速向城門馳來,為首的,正是典韋。他渾身浴血,鎧甲上佈滿了刀痕箭孔,顯然經歷了一場惡戰。他的馬鞍旁,掛著一個圓滾滾的東西——那是一顆人頭。

典韋翻身下馬,大步走到耿武面前,單膝跪地,將那顆人頭高舉過頭:“主公!俺老典追擊曹操三百里,一直追到淮河邊。那廝被俺追上,眼看就要擒住,結果突然殺出一個壯漢,赤手空拳,跟俺大戰了近百回合!那人端的是好身手,俺老典打了這麼多年仗,還是頭一回遇到這麼能打的!後來俺一戟削斷了他的兵刃,又一戟砍下了他的腦袋。但趁著這個空檔,曹操那廝卻乘船渡了淮河,往江東方向跑了。俺追到河邊時,船已到了江心,箭射不到,俺只能眼睜睜看著他跑了。俺無能,請主公責罰!”

耿武低頭看去,那顆人頭怒目圓睜,相貌威猛,正是曹操麾下最著名的貼身護衛——許褚!

耿武沉默了片刻,彎腰扶起典韋,拍了拍他堅實的肩膀,語氣中沒有責備,只有一絲惋惜:“惡來,你辛苦了。許褚是曹操麾下第一猛將,你能斬殺他,已是立了大功。曹操逃往江東,是他命不該絕。但你放心,他跑不了多遠。你先下去休息,包紮傷口,明日一早,我另有任務交給你。”

典韋愣了一下,本以為會受到責罰,沒想到耿武如此寬厚。他心中一熱,重重地點了點頭:“主公放心!俺老典歇一晚就夠了!明日主公讓俺去哪兒,俺就去哪兒!就算追到天涯海角,也要把曹操的腦袋擰下來!”

耿武點了點頭,示意典韋退下。他轉身望向南方,那是淮河的方向,也是曹操逃亡的方向。他的目光深邃而冷峻,彷彿能穿透那重重的山水,看到那個正狼狽逃竄的身影。

“曹孟德,你逃到江東又如何?孫策能護你一時,護不了你一世。總有一天,我會親自踏上江東的土地,把你揪出來。”他低聲自語,隨即轉身,走下了城頭。

而此刻,淮河南岸的一處無名山谷中,曹操正靠在一棵枯樹下,大口大口地喘著粗氣。

他的衣袍破爛不堪,臉上滿是塵土和血汙,頭髮散亂,形同乞丐。他的身邊,只剩下荀攸、程昱、曹仁、夏侯惇等寥寥數人,以及十幾名疲憊不堪的親衛。他們一路狂奔,不敢停留,直到確認耿武的追兵沒有渡河,才敢在這處隱蔽的山谷中稍作歇息。

曹操靠在樹幹上,雙眼無神地望著灰濛濛的天空,一動不動。他的嘴唇乾裂,臉上沒有任何表情,彷彿一尊失去了靈魂的雕塑。

荀攸看著他這副模樣,心中一陣酸楚。他走過去,將水囊遞到曹操面前,低聲道:“主公,喝口水吧。”

曹操沒有動,也沒有回應。

荀攸嘆了口氣,將水囊放在他身邊,默默地退到一旁。他知道,曹操需要時間,來消化這一連串的打擊——許都的失守,徐州的淪陷,許褚的戰死,以及如今這喪家之犬般的狼狽逃亡。這一切,對於一個曾經挾天子以令諸侯、睥睨天下的梟雄來說,是何等的殘酷。

山谷中,只有風吹過樹葉的沙沙聲,和偶爾幾聲淒厲的鳥鳴。曹操依然靠在樹上,一動不動,彷彿一尊永恆的雕塑,凝固在這片荒涼的山谷中。

猜你喜歡

同題材或同分類的其他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