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悍宋:朕,趙構,不做昏君!》第286章 行保甲新法,十戶一保築寨堡(1)

作者:青簡聽雨·8個月前

紹興四十五年,二月廿三,臨安皇城,垂拱殿。

早朝方散,趙構卻未回內廷,而是將太子趙瑋、樞密使李綱、參知政事趙鼎、兵部尚書、戶部尚書、工部尚書及三司使等一干重臣,留在了偏殿紫宸殿繼續議事。

殿中已撤去御座,擺上一張巨大的柏木長案,案上鋪著數卷詳盡的各路輿圖與戶籍黃冊。

氣氛比朝會時更加凝重務實。

“諸卿,”趙構指著攤開的《兩浙路州縣詳圖》,開門見山,“軍器在鑄,精兵在募,將帥已赴任。

然滅蒙之戰,絕非僅憑前方數十萬將士一刀一槍拼殺便可決勝。

後方不穩,前線必潰;民力不濟,大軍難行。

故,朕今日要議的,是如何將舉國之力,擰成一股繩;如何將萬里疆域,化作鐵板一塊,以支撐曠日持久之國戰。”

他目光掃過諸臣:“保甲法,自王安石相公首創,至今已近百年,其間幾經廢立,褒貶不一。

然其‘寓兵於農’、‘什伍相保’之精髓,於當今舉國抗蒙之大勢下,恰是強基固本、動員民力的不二法門。

朕欲重行保甲,然非簡單復舊,乃因時革新,強化其軍事防禦與社會控制之能。諸卿可暢所欲言。”

樞密使李綱首先贊同:“陛下明見!蒙古鐵騎來去如風,最喜迂迴穿插,襲我薄弱。

若沿邊、沿海州縣,皆如一盤散沙,則虜騎一至,必望風披靡,或內部生亂。

行保甲,編民戶,聯守望,築寨堡,可使民皆兵,使村皆堡,縱深梯次防禦,令蒙古人處處碰壁,無從下口。

此乃以靜制動,以民制騎之上策!”

參知政事趙鼎則慮及實際:“李相所言甚是。

然保甲之行,易生擾民。

編組、操練、巡防、築堡,皆需佔用民力,影響農時。

更兼胥吏藉此勒索,豪強把持其間,良法易成弊政。

靖康前,河北保甲之亂,猶在眼前。此不得不慎。”

趙構頷首:“趙卿所慮,正是關鍵。

故此次新保甲法,核心在於嚴規章,明權責,重實效,杜擾民。

太子,你將朕與你所擬之《紹興新保甲法綱要》,說與諸卿聽聽。”

“兒臣遵旨。”太子趙瑋起身,從袖中取出一卷蠅頭小楷寫就的文稿,展開朗聲道:

“《紹興新保甲法》,首要在於組織嚴密,權責清晰。”

“一、編制:以十戶為一保,設保長一人,由保內公推品行端正、略通文墨、家道殷實者擔任,任期三年,可連任。

保長非官身,然免本戶差役,歲給津貼錢二十貫。”

“五保為一都(五十戶),設都保正、副各一人,由保長中公推,需略知兵事,任期亦三年,免役,歲給津貼五十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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