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彰顯決心,趙瑋奏請趙構同意,在臨安鬧市口,公開處決了幾名罪行昭彰的貪官。
其中就包括那個盜賣軍糧、導致前線一度糧草不繼的漕運司主事,以及那個剋扣數十名陣亡士卒撫卹的縣令。
刑場周圍,人山人海,百姓拍手稱快。趙瑋還命人將他們的罪狀張榜公佈,以儆效尤。
然而,趙瑋也牢記父親的告誡,不搞擴大化。
對於情節輕微、主動退贓、或有悔過表現的官員,給予改過自新的機會,以降職、罰俸、記過等方式處理。
他深知,水至清則無魚,當前用人之際,不能將整個官僚體系搞得人人自危,癱瘓政府運作。
在懲治貪墨的同時,趙瑋也開始著手治理“庸惰”和“朋比”。
針對“庸惰”,他強化了考課制度。
要求吏部、御史臺、各路監司,加強對地方官員的考核,不僅看錢糧賦稅,更要看民生改善、案件審理、教化推行、農桑勸課等實際政績。
對於敷衍塞責、碌碌無為的“太平官”,及時調整、降黜。
同時,他鼓勵越級直言,允許下級官員、甚至士紳百姓,對地方官的嚴重失職行為進行舉報,由御史臺和皇城司核實查辦。
針對“朋比”,他謹慎處理人事,避免形成新的朋黨。在重要職位任命上,注重平衡各方勢力,看重實際才幹和廉潔記錄,而非單純的門第、師承或推薦。
他利用整頓吏治的機會,提拔了一批年輕有為、出身相對寒微、但在具體事務中表現出能力和操守的官員,如之前在倉廩核查、水利興修、勸課農桑中表現突出者,將他們放到更重要的崗位,試圖打破原有的利益格局和裙帶關係。
同時,他嚴厲禁止官員私下結盟、互相攻訐、把持選官,一旦發現,嚴懲不貸。
為了從根本上減少貪腐,趙瑋還推動了一些制度性建設:
1. 提高官員俸祿:在趙構的支援下,適當提高了中低階官員,尤其是地方親民官的俸祿,試圖“高薪養廉”,減少其因生活所迫而貪墨的動機。雖然杯水車薪,但也是一個積極訊號。
2. 推廣公開透明:要求各州縣將重要的政務,如賦稅徵收標準、徭役攤派、官府採購、工程招標等,在衙門前張榜公佈,接受百姓監督。
3. 加強審計監察:擴大了御史臺和新興的皇城司的監察許可權和人員,賦予他們更多直接調查、密報的權力。定期或不定期對地方錢糧、刑獄進行巡查。
趙瑋主導的這次吏治整頓,範圍廣,力度大,手段也較為靈活。
它像一場暴風雨,清洗了官場的汙濁,也帶來了陣痛。
不少官員被查辦,官場風聲鶴唳,辦事效率一度因人人自危而有所下降。
但也必須承認,經過這番整肅,貪墨之風得到顯著遏制,政令執行效率有所提高,百姓負擔有所減輕,朝廷的威信得到增強。
更重要的是,透過這次整頓,趙瑋初步樹立了自己明察秋毫、執法嚴厲、注重實務的政治形象。
朝野上下都看到,這位年輕的監國太子,並非只會坐在東宮聽彙報的儲君,而是敢於動真格、能辦事、也有手腕的實權人物。
這為他日後順利接班,奠定了重要的權威基礎。
而他在整頓過程中表現出的仁厚與公允,並未一味苛酷,也贏得了不少有識之士的認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