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異界:我靠光合作用無敵了》第712章 土地的邊界(1)

作者:不愛吃拌苦瓜的秦命渾·2個月前

木門在身後合攏時發出極輕的一聲悶響,門軸的潤滑做得很好,幾乎沒有雜音。四人沿著走廊往右拐,走廊兩側刷著淺米色的牆漆,每隔幾步有一盞嵌在牆內的油燈,燈罩是乳白色的玻璃,光均勻地灑下來,照得走廊裡沒有一絲陰影。地面是深灰色的方磚,接縫處填著細砂,踩上去聲音被吸去大半。

走廊盡頭是一扇對開的淺色木門,門框右側掛著一塊銅牌,刻著“第一法庭”幾個字和一個箭頭。銅牌的邊角已經被摸得發亮,露出底下黃銅本來的色澤,像是每天都有人推門時順手拂過那個位置。

萊克茜推開了門。

門內的空間比外面看起來要大。法庭呈長方形,縱深大約十步,寬度約六七步。地面鋪著同款深灰色方磚,但保養得更好,磚面在燈光下泛著一層溫潤的光澤。三面牆壁刷著淺米色漆,正對門口的牆面上掛著一幅巨大的帝國徽記——攤開的法典上擱著一柄劍,劍鋒朝下,與裁決神殿主殿地面紋章上的圖案一致,但此處用的材質是深色木雕,線條簡潔利落,沒有多餘的金漆或鎏金裝飾。

法官席設在法庭最深處,是一張深色長桌,桌後放著三把高背椅。左右兩把椅子空著,中間的椅子上坐著一名約莫五十歲上下的男性,穿著深灰色的法官袍——款式簡潔,領口和袖口沒有銀線繡紋,只有前襟釘著一枚銅質徽章,是法典與劍的縮小版。他的頭髮花白,修剪得很短,面相端正但稱不上和善,嘴角向下彎著,像那種看慣了各種無聊爭端的表情。

法官席左右兩側各有一張長桌。左側桌上擺著一摞卷宗,一個穿著深藍色短外套的中年男人坐在後面,正在翻看一份檔案;右側坐著另一個年紀相仿的男人,穿著暗紅色的外套,面前攤著一本開啟的名冊。兩邊的桌子後面都坐著各自的開庭助理,手裡握著筆,面前鋪著空白的記錄紙。

旁聽席設在法官席對面,是四排長條木凳,每排能坐六七個人。此時旁聽席上零零散散坐了大約十個人,多是中老年人,有人手裡攥著一張摺疊的紙,有人抱著胳膊看熱鬧,有人低頭打瞌睡。

四人選了最後一排靠邊的位置坐下。木凳很硬,表面刷著透明的清漆,已經被無數人坐得光滑發亮。坐下的時候木頭髮出一聲極輕的吱呀聲,在安靜的法庭裡清晰可辨。法官抬了一下眼皮,掃了旁聽席一眼,沒有說什麼,繼續低頭看手裡的卷宗。

庭審顯然還在進行中。左側桌後的藍外套男人正在陳述,語速不快,但吐字清晰,像是一段已經反覆推敲過的說辭。他的手指間夾著一根炭筆,偶爾在面前的紙面上劃一下,作為提醒自己的標記。他說的是帝國通用語,帶有帝京本地口音。

“……綜上所述,我方當事人謝潑德先生在帝國曆十三年七月購入十三號地塊時,其東側邊界線明確標註為楓樹街西緣。該地塊的地契原件已在帝京地產登記署存檔,編號甲三二七六,登記冊上的邊界描述與謝潑德先生持有的地契完全一致。”

他說到這裡停了一下,將手中的卷宗翻過一頁,目光快速掃過新頁面的內容,然後繼續說下去。

“而被告方霍布斯先生所持有的十七號地塊,根據登記署存檔的原始地契,其西側邊界線標註為楓樹街東緣。也就是說,楓樹街本身不應屬於任何一方的地塊範圍。但被告方自帝國曆十一年起,私自將圍欄向西移動了約一丈六尺,將原本屬於公共街道的地面圈入了自家院落範圍。我方多次交涉未果,故訴至法庭,要求被告方將圍欄恢復至帝國曆十年登記的原始邊界線位置。”

藍外套男人說完之後放下卷宗,坐回椅子裡。法官的目光轉向右側桌後的紅外套男人,微微抬了一下下巴,示意對方可以陳述了。

貝拉微微側身湊向萊克茜,嘴唇幾乎沒動,聲音壓得像一根線:“地契是寫在紙上的,紙也能錯吧?憑什麼紙說了算?”

萊克茜也側過頭,聲音跟她一樣低,但語速比平時快一些,像在給一個課堂上忽然舉手的學生補課:“紙本身不算數。算數的是登記署的副本。兩份比對一致,地契才有法律效力。如果登記署的副本和當事人手裡的地契對不上,那才是問題。剛才原告說的‘編號甲三二七六’就是這個意思——登記署有一份一模一樣的存檔,兩相對照,確認無誤,才能作為證據提交法庭。”

貝拉眨了眨眼,小聲“哦”了一下,坐了回去。

紅外套男人站起來的時候比藍外套男人高出一個頭,肩膀寬闊,聲音也渾厚一些。他沒有翻卷宗,而是從面前攤開的名冊上撕下一張紙,舉起來示意了一下。

“法官大人,我方當事人霍布斯先生持有的地契並非帝國曆十一年登記的那一份,而是帝國曆九年登記的原始地契。根據這份地契,十三號地塊與十七號地塊之間並沒有楓樹街這條公共道路的存在。楓樹街是帝國曆十一年市政規劃部門重新劃分街區時才畫上去的。”

他把那張紙放在桌上,手指壓著邊角推向前方:“我方的立場是:既然楓樹街是後來才被規劃出來的,那它在劃分時是否侵佔了原本屬於十七號地塊的土地,本身就是一個需要重新審定的問題。我方並非‘私自移動圍欄’,而是在糾正一次行政失誤造成的邊界偏移。”

旁聽席上有人發出了一聲含混的“唔”聲,像是覺得這話也有道理。法官沒有理會旁聽席的動靜,他的目光在紅外套男人臉上停了一會兒,然後低頭翻了翻面前的卷宗。

萊克茜坐在最後一排的角落裡,目光從法官席上移到左側桌後的藍外套男人身上,又從藍外套男人移到右側桌後的紅外套男人身上。她看得很仔細,像是在辨認某個她曾經熟悉的結構如何在新的外殼下運轉。她的手擱在膝蓋上,手指沒有動,但她的目光在法庭的空間裡緩慢移動,從法官那件沒有銀線的深灰色袍子,到桌面上那摞沒有印章的卷宗,再到旁聽席那些沒有儀仗的普通市民。

庭審在繼續。藍外套男人再次站起來,手裡多了一卷展開的圖紙。他把圖紙攤開在桌面上,手指沿著一條墨線劃過:“法官大人,這是帝國曆十年市政部門存檔的街區平面圖,編號卯一四七。圖中明確標註了楓樹街的位置、寬度和走向,也標註了十三號和十七號地塊的邊界線。可以看到,楓樹街的寬度在當時被標註為‘兩丈整’,而十七號地塊的西側邊界與楓樹街東緣之間有約一尺的間隔距離。”

紅外套男人立刻接過話頭,聲音比剛才高了一些:“那張圖紙是帝國曆十年市政部門繪製的,而我方持有的地契是帝國曆九年登記的。帝國曆十年的圖紙不能用來解釋帝國曆九年的地契內容。如果市政部門在繪製圖紙時出現了偏差,那應該由市政部門來承擔責任,而不是讓我方當事人承擔地契被重新解釋的後果。”

法官的筆尖在桌面上停了一瞬,然後他的目光轉向左側桌後的藍外套男人,聲音平穩,帶著一股見慣了這類爭吵的淡然:“原告方,針對被告方提出的‘圖紙在時間上優先於地契’的主張,你們有什麼補充?”

藍外套男人似乎早有準備,他將卷宗翻到最後一頁,從裡面抽出一份蓋著深藍色印章的檔案,舉起來展示了一下:“法官大人,這是帝國曆八年的一份市政會議的會議紀要,記錄中明確提到‘楓樹街區域的地塊劃分事宜已由市政規劃部門核准,具體邊界將依據該部門繪製的規劃圖為準’。也就是說,在帝國曆九年被告方取得地契之前,市政規劃部門已經就這一區域的邊界劃分做出了決定。被告方地契上的描述如果與規劃圖存在差異,那應該以規劃圖為準。”

貝拉又一次湊過來,這次聲音裡多了一些困惑:“那到底哪個更算數?紀要早,地契晚,可地契是正式給的。一個會議記錄能推翻正式地契?”

萊克茜偏頭看了她一眼,灰黑色的眼眸裡映著法庭暖黃色的燈光,開口時語速仍然很快:“理論上不能。但如果紀要後面簽了法律顧問處的確認章,它的性質就不是‘會議記錄’了,是‘政府決策的書面憑據’。地契是登記署發的,規劃圖是市政部門畫的,法律顧問處的簽字意味著這件事在帝國法制系統內部已經過了審。兩份檔案的法律層級就會變得很接近。誰贏誰輸,要看法官怎麼認定它們之間的效力高低。”

貝拉似懂非懂地點了點頭,又坐回去了,但淺金色的眼眸一直盯著法官的臉,像是在等他說出什麼話來評判這些她還沒完全消化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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