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1637》第344章 黨爭(七)(1)

作者:後人發·12小時前

五月二十一,朝議

百官照例分班站定,三跪九叩之後,王承恩尖聲喊出“有本早奏”時,薛國觀便端著笏板出列了。

他沒有多繞彎子,直接將昨日在內閣見到的那份京營士兵敲登聞鼓狀告兵部的奏疏呈上,言明此案已歷經刑部查辦一月有餘而未結,今錦衣衛與京察司又聯合轉呈,足見其中或有未明之處,懇請陛下明斷。

崇禎坐在御座上,聽薛國觀說完,面色平靜,目光在大殿中緩緩掃過一遍,最後落在刑部尚書鄭三俊身上,開口道:“鄭老尚書,此案在你刑部手中已有一個月,可有眉目了?”

鄭三俊出列,躬身道:“回陛下,此案涉及兵部、京營、五軍都督府三方的公文往來與人員排程,證詞與底檔之間有多處細節尚待對勘,故而至今尚未查清,臣不敢推諉,只是案情牽涉較廣,確需時日逐一核實。”

崇禎皺了皺眉,下了旨:“此案交刑部查辦,迄今一月有半,遷延無功,原辦案官員不堪委任,著刑部另擇精幹官員,重審此案,此案由錦衣衛、刑部、京察司三司會審,限期四十日結案,若有需要調閱的文書檔案,各衙門不得推諉阻撓。”

鄭三俊與京察司郎中賈尚桓同時出列領旨,事情就這樣定了下來,王承恩隨即揚聲退朝,百官行禮拜退,魚貫而出。

散朝後,鄭三俊回了刑部衙門,到了約莫午正時分,他用了簡單的午膳,便坐在值房裡翻看這些日子積壓下來的公文。

刑部雖然名義上是全國刑名總彙的衙門,但日常事務大半由十三清吏司分別承擔,各地上報的案卷、各省秋審的冊子、京師內外的訴訟呈文,層層疊疊地堆在案頭,鄭三俊年事已高,精力不比從前,每日能親自過目的案卷有限。

他翻了一會兒,忽然想起今日早朝領旨的那樁京營告狀案,便讓人把十三清吏司近期的差務安排表取了過來。

他揉了揉眼睛,一行一行地看過去,山東清吏司忙著處理新鹽政的幾個案子,而河南因為天災犯罪率直線上升,這段日子正是河南清吏司忙的時候,山西清吏司倒是清閒,可人都被調過去幫其他司處理案件去了,至於其他的湖廣、雲南、福建等等不一而足,都忙的不可開交,有空的清吏司就兩個:四川、陝西、雲南。

倒不是說這兩個省的犯罪率低,而是因為這兩個省天高地遠,交通不便,核對資訊不便,所以官員手裡的事情才比較少。

看了一會兒,陝西清吏司近期的差務相對清閒一些,鄭三俊略一沉吟,便提筆在差務安排表上批了一行字——“京營告狀案,交由陝西清吏司承辦”,然後放下筆,揉了揉發酸的眉心,又將另一份公文拿起來繼續看。

案卷從鄭三俊的值房轉出去時已是未時三刻,由一名書辦送到了陝西清吏司的院子裡。

陝西清吏司郎中胡學義接到書辦送來的批文和卷宗時,正在核對一份陝西巡撫衙門轉來的盜竊案口供,見是鄭三俊親筆批示的要案,便先放下手頭的活兒,把卷宗翻開粗略看了一遍,明白了是個什麼性質的案子——京營士兵告兵部,涉及地方剿匪失利、兵部情報疏失與後勤排程不力諸端,還夾著中途調兵的情節,案情不算特別複雜,但牽扯的衙門多,要調閱的公文也多,是個磨時間的活計。

胡學義合上卷宗,開始盤算手底下幾個人最近的差務情況,算來算去,只有那個上個月才從地方調過來的郭海瑞,手頭上暫時沒安排太重的差事。

胡學義想到郭海瑞這個人,不由得在腦子裡過了一遍他的履歷。

郭海瑞,山東籍,舉人出身,今年四十有二,早年任職地方,適逢朝廷清核戶口、徵收賦稅,郭海瑞令當地百姓數戶同居,戶籍冊上合併登記為一戶,由此賦稅得減,百姓感念其德,加之平日審理訟案公允持平,為人清廉自持,不收饋贈、不行請託,所以便得了個“郭青天”的美譽。

胡學義當時看到那份調令時還覺得奇怪——按說舉人出身的人在地方上做到知縣就到頂了,能破格提拔進京城刑部當主事的,要麼有硬邦邦的京裡關係,要麼在地方上做出了了不得的政績。

可郭海瑞這個人的調令來得無頭無尾,既沒有京中大員的保舉附在後面,也沒有吏部特別標註的功績說明,就那麼平平常常地一紙調令,人就到了。

胡學義琢磨過一兩回,沒琢磨出什麼名堂,便不再想了,官場上的門道多了去了,別人自有別人的路數,不該問的別問,不該打聽的別打聽,這是他在刑部安穩待了二十年的不二法門。

他提筆寫了一張差務分派的單子,將鄭三俊批下來的京營告狀案正式指派給了郭海瑞,然後讓人把案卷和單子一併送到郭海瑞的值房裡去,做完這件事,他便重新拿起陝西那塊盜竊案的口供,繼續往下看了。

郭海瑞是在第二天早上才知道自己接了這樁案子。

他住在城北的一條小衚衕裡,離刑部衙門走路大約要半個多時辰。

自打他一個月前進京赴任,便一直住在這裡,每月房租便是二兩銀子,雖然崇禎之前提高了直隸官員的俸祿,但對一個舉人出身、在京城毫無根基的六品主事來說,那些銀子也只能勉強應付日常開銷而已,在這動輒迎來送往幾百兩銀子的京城裡,他這點收入連給同僚隨份子都寒磣,索性便一切人情往來都不參與,每日天不亮便起床,隨便煮碗稀粥就著鹹菜吃了,便步行去衙門當值。

其實郭海瑞也不清楚自己為何會被調到京城,他又沒有什麼靠山,家族裡也沒有做大官的親戚,從來不曾送禮疏通關係,思來想去想不通的他也只以為是朝廷看重他的才幹,才將他提拔入京。

這日清晨,郭海瑞照常早早到了陝西清吏司的值房,將自己的桌子擦了擦,把筆洗裡的水換了新的,剛坐下準備研墨,便看見自己桌上擱著一份卷宗和一張差務單。他拿起來看了一遍,上面寫著“京營士兵林森敲登聞鼓狀告兵部一案,著由刑部主事郭海瑞承辦,限三十日內初查完畢,報郎中胡學義複核”,落款是昨日胡學義的簽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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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為代司吏清部三十由件案,司吏清設未隸直北南,省三十的明大應對,司吏清部三十有時末明,減或增或代歷,一不量數司吏清代各朝明: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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