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八點,陳序回到公寓樓。樓下的小吃攤已經收攤,街道空曠。他上樓,走到房門前,掏出鑰匙。
門縫下沒有紙條。他鬆了口氣,推門進去。
房間裡很暗,他摸索著開燈。燈光亮起的瞬間,他看見地上有張紙片,就在門內一步遠的地方,應該是從門縫塞進來後滑落的。
陳序撿起紙片。是半張信紙,撕得很不整齊。上面只有兩個字:“快走。”
字跡潦草,筆畫歪斜,像是倉促中寫的。而且……陳序湊近燈光,看到“走”字的最後一筆有暗紅色痕跡,已經乾涸,但顏色很深。
是血。
他心頭一緊,立刻檢查紙片其他部分。沒有其他字,沒有落款,但紙的右下角有個極小的印記,像是沾了什麼。陳序聞了聞,有淡淡的鐵鏽味——確實是血。
誰送來的?顧夢依?她受傷了?
陳序衝到窗邊,拉開窗簾一角。街道上空無一人。對面樓房的窗戶大多亮著燈,但看不清裡面的情形。
他回到桌前,打開臺燈,仔細研究那張紙片。紙是普通的信紙,市面上常見。字是用鋼筆寫的,墨水是藍黑色。血跡在“走”字的最後一筆,說明寫字時手可能受傷了,或者紙是後來沾到血的。
無論是哪種情況,送信人處境都很危險。
陳序燒掉紙片,開始快速收拾東西。重要的檔案、證件、那份重合名單的抄件、父親手稿的摘錄,全部裝進一個小皮箱。其他衣物雜物只能留下。
他需要立刻轉移。但去哪裡?方漢洲的緊急聯絡點太遠,現在出門風險太大。旅館也不行,需要登記身份。
最後他決定去老城區的一家小客棧,那裡不用登記,只要給錢就能住。他換上一件深色外套,拎起皮箱,關了燈,在門口聽了聽動靜,然後悄悄下樓。
樓道里很安靜。他走到一樓時,聽見外面有汽車引擎聲。透過門縫看,一輛黑色轎車停在街對面,沒熄火,車裡有人。
陳序退回樓道,從後門出去。後巷堆著雜物,他貼著牆根走,繞到另一條街。走了約十分鐘,才攔到一輛黃包車。
“去老城廟街。”他壓低聲音。
車伕拉起車,在夜色中奔跑。陳序坐在車裡,回頭看了一眼。公寓樓的方向很平靜,但那輛黑色轎車的樣子刻在他腦海裡。
是誰的人?陸會長?還是“影子”組織?或者,是那個戴帽子的男人背後的勢力?
老城廟街的客棧叫“悅來”,門面破舊,但裡面還算乾淨。掌櫃的是個六十多歲的老太太,收了錢,遞給他一把鑰匙:“二樓最裡面那間,熱水在樓下打。”
房間很小,只有一張床一張桌。陳序放下皮箱,坐在床上。窗外的街道寂靜,偶爾傳來幾聲狗吠。
他需要聯絡方漢洲,彙報情況,請求指示。但客棧裡沒有電話,現在出去又太危險。只能等明天。
陳序躺在床上,睜著眼睛看天花板。那張帶血的紙片在腦海中揮之不去。如果真是顧夢依送的,說明她已經逃出來了,但受了傷,而且還在被追捕。她冒險送警告,說明危險迫近。
那麼,危險是什麼?誰要對他下手?
還有,為什麼是現在?是因為他查到了陸明遠的履歷,觸動了某根神經?
窗外傳來鐘聲,十點了。陳序強迫自己閉上眼睛。他需要休息,明天還有更多事要做。
但那個血寫的“走”字,像烙印一樣刻在腦海裡。
快走。走去哪裡?走了之後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