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嫁給一個小佐領[清穿]【完結】》第183頁 那天是毅安難得的休息日(1)

作者:空巢獨居客·9個月前

那天是毅安難得的休息日,三個說書的院子他挨個聽, 聽到黃昏時分客人都快走完了, 這小子才念念不捨跟著他阿瑪回來。

然後,當天晚上就喜提了噩夢。土生土長的毅小爺居然怕鬼, 自己一個人在廂房睡到半夜嚇得受不了, 光著腳趿拉上布鞋就往沈婉晴這邊跑。

推門那一下沒輕沒重差點兒把毓朗嚇得從床上跳起來,定了定神看清楚進來的是自己的親兒子, 這才又重新躺回去。

沈婉晴給孩子定的規矩都一樣, 三歲以後分床分房睡,三歲之前只要孩子願意就能跟著爹媽一起睡。

毅安都好幾年沒跟阿瑪和娘一起睡過了, 這會兒站在門口眼睛卻直勾勾地看著睡在二人中間的妹妹, 他有點點小羨慕但是他又不好意思說。

自己生的, 毅安一個眼神沈婉晴就知道他心裡在想什麼,“你兒子,你帶著去羅漢床上睡一晚。”

沈婉晴不問兒子到底怎麼了,管他是因為怕黑還是尿床還是什麼理由, 來都來了難道還把他趕回去一個人睡?

不過一個床非要擠下一家四口倒也是沒那個必要,她拿腳尖在被子裡輕輕踢了踢毓朗,毓大人就只能認命從床上爬起來,帶著虎頭虎腦的兒子睡到次間榻上去。

被幾人的動靜鬧得半睡不醒的歲寧又重新睡熟了,屋裡屋外重新安靜下來,沈婉晴能大概聽清外面父子倆在說什麼。

小破孩兒年紀太小聽不懂才子佳人,三國演義好聽但去的時候已經說一半了,本來也不是從頭開始說的,這個關羽那個張飛的還沒聽明白怎麼回事。

只有說妖精的,聽一耳朵就記住了。狐狸吃人,不光吃人還要把人的心掏出來吃。因為什麼要吃心也忘了,反正是記住個吃,然後晚上睡覺就夢見有狐狸要來吃他的心。

小孩子的思維很簡單卻也很難改,過兩天他忘了就忘了,再問他他保證想不起來。但眼下現在今天晚上,這個吃人心的狐狸在他心裡扎住了腳,要想讓他不想也很難。

好在有時候有些興趣愛好是隨根的,毓大人小時候也喜歡聽說書。沒成親的之前有兩年,這位爺花在茶館酒館裡聽說書的銀子都能堆成小山。

人家還挑剔,不聽大鼓不聽唱曲兒,就要聽那種基本功紮實的老先生說。

不光聽還要細琢磨,一回書能來回來去聽好幾遍,有時候老先生哪裡差了一星半點兒他還要給人點出來。要不是當年的毓小爺出手也大方,早不知道挨多少打了。

現在一聽兒子說是被說書的嚇著了,他也不跟兒子掰扯狐狸精到底是真的還是假的,就問了他還記不記得三國聽的大概是個什麼故事。

毅安稀裡糊塗報了兩個人名兩個地名,毓朗就知道他今兒聽的是關公溫酒斬華雄,毓大人張嘴就把毅安下午沒聽明白的書給接上了。

沈婉晴真不知道毓朗還有這本事,有時候人與人之間就是這麼奇妙。有的人相處三天就覺得沒意思,看對方就像在看一攤能望得見底的水坑,多看一眼都覺得多餘。

有的人成親十年了還能發現以前自己不知道的長處,此刻沈婉晴就覺得毓朗這個興趣愛好特別好。

她鬆了鬆肩膀閉上眼睛,慢慢把呼吸都調整到跟次間毓朗講故事的頻次差不多的起伏上,也不知道聽到什麼時候就徹底睡著了。

狐狸不狐狸的轉過天來毅安就徹底不記得了,已經能騎在馬上獨自小跑的小男子漢,現在最喜歡的就是每天晚上聽他阿瑪講三國的故事。

所以當阿古都兌現承諾帶他去挑馬,即便那是一匹很溫順的母馬,但因為只有這一匹是顏色極正的紅褐色,毅安還是一見鍾情般選中了。

並且給取了赤兔這麼個名字,哪怕這匹馬因為性格過於溫順大部分時候都不肯跑太快,唯一能跑起來的時候,是毅安帶著新鮮胡蘿蔔去看它的時候,那這匹馬在毅安心裡就是赤兔。

馬是毅安自己掙來的,整個過程沒人求情沒人放水,所以即便管馬廄的馬伕和阿古都都覺得這匹馬沒那麼好,但毅安選中了那這匹馬就是他的了。

不用講什麼道理,‘想要什麼就得自己下功夫花心思去掙’的觀念就此算是在毅安心裡種下了。

再往後沈婉晴也不再死死攥著韁繩看著兒子,而是一點點把手裡的繩子往外松,由著他自己安排他自己的學業騎射和日常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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