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軍年年稽核、歲歲調防,不消兩三年,必然肢解我軍、離散部眾。
兩縣民政、人事實權、足額兵額,是我們立身底線,半步不能退。”
李從治出身延綏標營,熟稔邊軍沿革,語氣篤定、條理分明:
“楊鶴拿現行一萬兩千經制定額壓我們,意在逐步弱我、分我、化我。
但我們絕非漫天要價。
延綏全盛之時,全鎮兵額八萬五千,西路正統舊制定額戰兵三萬,乃是百年邊鎮成例。
我們今日索要三萬全額經制,有據可依、有例可循。
大帥要的從不是虛名兵馬,是朝廷額定餉銀、合法在冊編制。
有經制,方有官餉;有官餉,方能穩卒伍、安眷屬、保七萬軍民不致逐年自耗崩盤。
其餘緩衝時限、駐防次序、交割細節,皆可商榷。
唯獨民政實權、三萬經制餉額,是我部立身根本,絕不可讓。”
趙勝掌軍中鎮撫,行事持重沉穩,落點專在防務軍心與進退後手:
“談判拉鋸是明面博弈,亂世立身靠的是後手萬全。
民政、兵額若不能自主,軍心必浮動、流言必四起。
慶陽固守、關中轉進兩套預案必須做實,輿情嚴控、斥候偵探不可稍停,絕不能將全軍性命押於一紙盟約。
且晉南聯絡從未斷過,多路探報並行,河東內情,早晚能落得實信。”
四人皆是沙場武人,不通朝堂虛禮、不曉中樞名器忌諱,所思所慮,唯軍民存續、兵權根基、割據自保。
他們不知“知縣銓選歸吏部、不可私求”是祖制紅線,只懂掌地方必先掌人事,穩民生方能穩軍心。
最終,費書瑜拍板定調,以割據大帥之姿,定下首輪強硬、合規、留底的訴求:
明面願歸正、願移鎮、願遵節制;
暗面死抓人事、民政、兵額、駐防、緩衝五條紅線,不留破綻。
甲、待朝廷敕旨落地、赦罪授職生效,再循序交割慶陽、移駐西路十四堡;
乙、保安、安塞兩縣軍務由本部全權排程,知縣、佐貳、屯田、倉儲、巡檢一應屬官須經本部舉薦奏補,屯田、戶籍、糧儲、徭役由本部主理,有司僅備案稽核;
丙、援引延綏西路全盛舊制,本部三萬戰兵全數納入朝廷經制、足額官餉軍械,不得裁撤、縮編、分調;
丁、本部建制完整,朝廷不得拆分、不得遠調出境作戰,防區急情可先行處置、隨後報呈;
戊、慶陽設三年軍政緩衝期,期內防務治安由本部獨掌,官軍不得擅入干預。
條款封緘送抵固原總督行轅。
後堂密室,楊鶴逐字閱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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