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才是真正的長遠之計。”虞嘯卿說,“憲法只是第一步,當然,必要的時候,可以修改憲法。”
憲法頒佈後的兩年,是國家制度框架密集搭建的時期。
唐基內閣在1951年初正式組成。內閣下設內政、外交、財政、教育、能源、交通、衛生、勞工八個部,後來又陸續增設了貿易、工業、農業等部。
部長人選,一部分是軍政府時期的文職官員,一部分是從商界、學界、律師界延攬的專業人士。
內政部長陳懷德,原是新加坡華商會會長,熟悉地方事務;外交部長鬍文虎,是南洋報業大亨,人脈廣泛、善於交際;財政部長林振邦,央行行長兼任。
掌控國家錢袋子;教育部長陳省三,教育總署署長轉任,深耕教育多年;能源部長陳宗器,石油地質專家,能源總局局長轉任。
這些人各有所長,但有一個共同點:對虞嘯卿絕對忠誠,或者說,對國家發展的大方向高度認同。
唐基在第一次內閣會議上說:“我們這個內閣,不是議會鬥爭產生的,是國家建設需要組建的。所以,沒有反對黨,沒有反對派,大家的目標只有一個——把國家建設好。”
行政體系的搭建,遵循“中央—大區—省—縣”西級架構。
中央層面,各部委按照職能分工,制定行業政策、管理全國事務。大區層面,全國分為五大行政區:馬來亞區(首府吉隆坡)、新加坡區、蘇門答臘區、加里曼丹區、東部群島區。
每個大區設行政專員公署,協調區內各省事務。省級層面,全國共設二十三個省,省下設縣,縣下設區、鄉、村。
這套行政架構,核心特點是“條塊結合、以條為主”。
所謂“條”,是中央部委的垂首管理。比如能源部首接管理全國油田、電站、煉油廠,地方的能源局長由能源部任命,地方政府無權干涉。教育、財政、交通等核心領域,也是類似模式。
所謂“塊”,是地方政府的屬地管理。民政、治安、衛生、農業等日常事務,由地方政府負責,中央部委只做政策指導。
這樣設計的邏輯很清楚:核心資源、關鍵產業、戰略領域,必須掌握在中央手裡,不能搞地方割據;日常民生事務,放權給地方,提高行政效率。
地方行政長官的任命,是這套體系的關鍵。
憲法規定,省長由總統任命。但實際操作中,唐基每提名人選,都要先送虞嘯卿過目。
虞嘯卿有一份“不宜任用人員名單”,上面列著被認為政治上不可靠、能力不足、或與地方勢力勾連過深的人。名單不公開,但唐基心知肚明,從不提名名單上的人。
虞嘯卿對地方官的要求只有兩條:第一,忠誠於國家,不搞地方分裂;第二,能幹成事,不搞形式主義。至於是什麼黨派、什麼背景、什麼出身,他不關心。
1952年,公務員制度正式建立。
此前,政府工作人員成分複雜,有軍政府時期的留用人員,有從社會上招募的臨時工,有從殖民政府接收的低階職員。素質參差不齊,效率低下,甚至有貪腐現象。
公務員制度的建立,改變了這一局面。所有公務員,必須透過統一考試錄用,按學歷、資歷、考核成績定級定薪,每年進行績效考核,不合格者辭退,優秀者晉升。
招錄考試的內容很有意思。除了語文、數學、常識等基礎科目,還有一門必考課:《南洋國情》。這門課的教材,是由虞嘯卿親自審定的,內容包括國家歷史、憲法要義、發展戰略、核心政策。
“我們招的不僅是辦事員,是國家建設的參與者。”虞嘯卿在公務員培訓班的開學典禮上說,“所以,每一個公務員,都必須知道這個國家從哪兒來、往哪兒去。”
公務員體系很快成為國家治理的中堅力量。到1953年底,全國共有公務員十二萬人,其中中央部委兩萬人,地方十萬人。
他們的平均年齡不到三十五歲,百分之六十有大學學歷,百分之九十以上是華人。
這支隊伍,是南洋三十年高速發展的行政基石。
立法體系的搭建與行政同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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