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孤城崛起:從流放皇子到九州共主》第305章 中樞定鼎(1)

作者:青簡聽雨·4個月前

玄極四年,夏。

遷都的藍圖在繪製,均田的細流在鄉野間艱難滲透,科舉的浪潮在士林間激盪澎湃。

而在這所有宏大變革的背後,帝國的中樞——朝廷的運轉體系本身,也到了必須徹底梳理。重塑筋骨的時刻。

紫宸殿東暖閣,氣氛肅穆凝重。

巨大的紫檀木桌案上,攤開著前朝。乃至更早的周。漢。魏晉南北朝的官制典籍,以及韓煜。沈度。新任吏部尚書。戶部尚書等人歷時數月擬定的數套官制改革草案。

空氣裡瀰漫著墨香。陳年書卷的氣息,以及一種近乎實質的。關乎權力如何分配的沉重壓力。

蕭宸登基以來,沿用的是前朝舊制,並雜以戰時臨時措置。這套體系在戡亂定國的非常時期,依靠他個人的威望和韓煜。蘇仲卿等重臣的勉力維持,尚能運轉。

但如今天下一統,疆域遼闊,政務如潮水般從四方湧來,舊制的弊端暴露無遺:機構疊床架屋,職權不清,互相掣肘;政令出多門,效率低下;決策與執行混淆,皇權與相權。中央與地方的關係亟待釐清。

前朝後期,宰相權力過重,甚至與皇權形成衝突,門下。中書淪為附庸,六部事權分散,正是朝綱紊亂。政令不行的重要原因之一。

「陛下,」韓煜作為首輔,主持這次官制審議,他聲音沉穩,指向一份草案,「臣等以為,前朝之弊,在於相權過重,君權旁落;部門冗雜,事權不一。

故新制之要,首在分權制衡,集權於上,政令通暢。

臣等參詳前代得失,以為隋唐三省六部之制,雖有演變,然其中書出令。門下封駁。尚書執行之架構,吏。戶。禮。兵。刑。工六部總領庶務之劃分,最能體現決策。審議。執行之分權,又能確保皇權獨尊,政令歸一,可為我朝之基。」

新任吏部尚書,一位以精通典章制度。處事嚴謹著稱的老臣補充道:「然,隋唐之制,行之既久,亦生流弊。三省長官,若皆拜相,則政出多門,互相推諉。尚書省統轄六部,權力仍嫌過重。臣等以為,當因時損益,強化皇權,細化職權,提高效率。」

蕭宸仔細翻閱著草案。

草案的核心,是確立以三省六部為主幹的新中樞體制,但做了關鍵性調整:

「中書省,」韓煜解釋道,「為決策之源,出令之府。

設中書令二人,中書侍郎二人,中書舍人若干。

凡軍國大事,百官奏章,皆由中書省官員初步審議,草擬處理意見或詔令草案,呈陛下御覽裁定。

陛下旨意,亦多由中書省承旨草詔。

中書之權,在於『擬』,在於『出旨』,是陛下之喉舌,政令之起點。」

「門下省,」沈度介面,「為審議封駁,出納帝命之機構。

設侍中二人,門下侍郎二人,給事中若干。

凡中書省草擬的詔令。文書,需送門下省審議。

給事中。侍郎。侍中可封駁詔書,認為不妥者,可塗歸或封還。

無門下省官員副署用印,詔令不得生效。

此外,天下奏章,亦經門下省初步分類。篩選,再呈送御前或轉送中書。

門下之權,在於『審』,在於『駁』,是陛下之屏障,政令之關卡。」

蕭宸點頭:「如此,中書擬旨,門下審議,互相制約,可防一省專權,亦可使政令出臺前,多經斟酌,減少謬誤。然,若二省爭執不下,當如何?」

」。斷獨綱乾下陛需正此「

。裁聖下陛由,前提需,令詔之還封決堅下門或,項事大重之下不執爭省二「,道煜韓

」。政大議共,議會堂事政開召或,長省二見召接直可亦下陛,外此

。彙總務政,府之行執為「,道續繼書尚部吏」,省書尚「

。人一各丞右。左,實,人一各僕右。左,人一令書尚設

。人一各郎侍右。左,人一書尚設部每,部六工。刑。兵。禮。戶。吏轄下省書尚

。行執發頒省書尚由,後過通議審下門。詔草書中。定裁下陛經,令政下天

」。』務庶總『於在,』行『於在,權之書尚。者實落終最的令政是,務事政行責負,部六轄統省書尚

」?接對何如,縣州方地與?分劃何如,權職部六「:面桌擊敲輕輕指手宸蕭

。通。利水。田屯。匠工。程工掌,部工;案重下天核覆。獄刑。法律掌,部刑;傳驛。籍軍。械甲。馬車。圖地。授選武掌,部兵;貢朝國藩。校學。舉科。祀祭。儀禮掌,部禮;儲倉。糧錢。稅賦。畝田。口戶下天掌,部戶;位爵。封勳。課考。選銓文下天掌,部吏:定詳已案草「,列出書尚部戶」,下陛回「

。責負下陛對省書尚,責負省書尚對接直,職其司各部六

」。前至乃省下門。省書中。省書尚呈轉或理部六由,部六報上口對類按,務政縣州方地

。法不劾彈,事奏聞風,百察監,等丞中。夫大史設,外之省三於立獨臺史,察監強加為「,道充補煜韓」,外此「

。貴清位地,任充士之學文選,院林翰設,問顧詢諮備。令詔殊特草起。要機管掌下陛為

。開分政朝與,等省侍。省中殿設,居起帝皇。衛宿。務事廷宮管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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