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復臺灣。設立東寧都司的輝煌勝利,如同在帝國沉悶的朝堂與喧囂的東南沿海,投下了一塊巨石,激起的波瀾久久不息。
朝野上下,對海洋的認知,對海權的重視,被提升到了一個前所未有的高度。皇帝蕭宸的威望,鄭芝龍等將領的功勳,都隨之水漲船高。
然而,蕭宸並未被勝利衝昏頭腦。
他深知,打下一片疆土固然不易,但如何治理,如何將從海洋獲得的好處,有序。有效地轉化為帝國的國力,並防範可能的弊端,才是更長遠的挑戰。
特別是海外貿易,這一連線帝國與外部世界。帶來滾滾白銀和珍奇貨品,同時也潛藏著走私。逃稅。海禁漏洞乃至資訊滲透風險的龐雜體系,亟待進行一場系統而有力的整頓。
料羅灣之戰和收復臺灣,沉重打擊了荷蘭。西班牙等海上強權在東亞的勢力,大大提升了大夏在區域海權格局中的話語權。
以往,朝廷對海外貿易的管理,雖有「市舶司」之設,但制度陳舊,吏治腐敗,效率低下,走私猖獗,實際多為沿海豪紳。勢家乃至與官員勾結的海商所把持。
大量利潤流失,朝廷稅收所得有限,而諸如鐵器。硝石。硫磺。糧食甚至書籍等違禁物品,卻屢禁不止,源源不斷地流出海外,其中部分甚至可能資敵。
如今,海氛初靖,權威正盛,正是革除積弊。重塑規則的良機。
文華殿內,蕭宸召集了戶部。兵部。工部。禮部主要官員,以及剛剛從東南沿海視察歸來的張居正,還有透過特殊渠道參與議事的幾位熟悉海貿的泉州。廣州籍官員,進行了一次關於海外貿易管理的高層會議。
「陛下,」戶部尚書首先陳情,「自我朝開海以來,東南市舶,歲入漸增,然弊端亦叢生。豪強把持,胥吏貪墨,走私猖獗,課稅流失,十不得五。更有甚者,鐵器。硝磺。軍器物料乃至糧食,私販出海,流往倭國。南洋,甚至西夷之手,隱患無窮。長此以往,非但國用不足,海防亦將堪憂。」
兵部尚書立刻附和:「尚書所言極是。尤其鐵器。硝石。硫磺,乃軍國要物,豈可任其外流?臺灣已下,我朝硫磺之利大增,更應嚴加管控,以資軍用。」
「臣聞西洋諸國,其火炮。戰艦,日新月異。」
工部官員也道,「其技藝或有可採之處。然以往貿易,多為我絲綢。瓷器。茶葉外流,換回白銀。香料。珍玩,於我國技藝增益有限。當設法規範,鼓勵輸入有益之技。之物。」
蕭宸靜靜地聽著,手指在御案上輕輕敲擊。
待眾人議論稍停,他才緩緩開口,聲音沉穩而清晰:「諸卿所言,皆切中時弊。海貿之利,如江河之水,可載舟,亦可覆舟。以往管理失當,致利歸私門,弊遺國家。今海疆初定,威權在手,正宜因時制宜,訂立新規,興利除弊,使海貿之利,盡歸朝廷,惠及百姓,強我國力。」
他目光掃過眾人:「朕意已決,整頓市舶,頒佈新例。著戶部。兵部。工部。禮部,會同內閣,詳議條款,務求周詳可行,既便商旅,更利國家。」
「臣等遵旨!」
在蕭宸的親自指導和推動下,經過數月的反覆商議。斟酌損益,一份詳盡的《市舶新例》草案終於成型。
經皇帝御批後,正式頒行天下,並在泉州。廣州。寧波。福州等主要對外貿易港口,以及新設的「東寧港」,即刻施行。
《市舶新例》的核心內容,可概括為「嚴出寬進,規範管理,統一稅則,打擊走私」,具體如下:
一。實行「引票制」,規範出海貿易。
所有欲出海貿易之商船,無論大小,必須事先向所在地市舶司申請,詳細呈報船主。貨主。船況。水手名單。所載貨物。前往貿易之國家地區。預計往返時間等。
經核查無誤,無違禁夾帶,並繳納定額的「船引」銀後,由市舶司頒發特製的。帶有編號和防偽印記的「船引」。
無「船引」之船,一律視為走私,船貨沒官,人員治罪。
「船引」制度,旨在從源頭上掌握出海商船的資訊,便於管理徵稅,也限制了無序的。可能滋事的海外貿易活動。
二。嚴格限制與鼓勵並舉的貨物進出口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