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立回到辦公室,把門關上。
門鎖咔噠一聲扣死,走廊裡的腳步聲、電話鈴聲、科員們交頭接耳的低語,全被關在了外面。
他把公文包放在桌上,沒有急著拉開,先走到窗前往外看了一眼。
市委大院的法國梧桐光禿禿地戳在暮色裡,枝丫朝上伸著,像一把倒插在地上的舊掃帚。
遠處金竹山方向的機器聲還在響,隔了這麼遠,傳到這裡己經變成了一種低沉的嗡鳴,像是有什麼東西在地底下震動。
天快黑了。冬天日短,五點多鐘,天色就灰得像一塊舊抹布,擰得出水來。
程立沒有開燈,轉身在椅子上坐下,就著窗外透進來的最後一點灰白的光,把公文包的拉鍊拉開。
牛皮紙檔案袋露出來。邊角磨損的地方翻著毛邊,封皮上“謝小為”三個字歪歪扭扭地戳在上面,筆順不對,是描出來的——每一筆起筆收筆的地方都有停頓的痕跡。
他盯著那三個字看了兩秒,然後把檔案袋抽出來,擱在桌上。
先給自己倒了杯水。搪瓷杯是上午泡的茶,茶葉沒倒,在水裡泡了一整天,茶水己經變成了深褐色,涼透了。
他端起來喝了一口,苦味從舌根往上翻,他沒皺眉頭,又喝了一口,然後坐下來,把檔案袋開啟。
材料比他想象的厚。
不是那種被反覆翻閱之後蓬鬆起來的厚——是本來就厚。一摞一摞,分門別類,用橡皮筋扎著。
起訴書、判決書、辯護詞、證人證言、現場勘驗筆錄、屍檢報告、審訊筆錄,每一份都按順序排好,頁角被翻卷了,紙張的邊緣起了毛,有些地方折了痕,有些地方沾著不知道是什麼的汙漬。
那個母親,肖大姐,在老虎衝村的土坯房裡,把這份材料翻了無數遍。
程立能想象那個畫面——昏暗的燈光,一張舊桌子,她坐在那裡,把這一頁頁紙翻過來翻過去,她不認識多少字,但她能把每一份材料的編號、日期、落款背下來。
她不一定能讀懂那些法律術語,但她記住了哪一頁上寫著對她兒子有利的東西。
那一頁是屍檢報告。
程立把判決書抽出來,放在最上面,先看這個。
標準的司法文書格式。標題居中,案號規範,正文用詞嚴謹,每一個法律術語都嵌在它該在的位置。
被告人謝小為,男,二十歲,中南大學學生。案發時間:去年七月十西日。案發地點:金竹山鄉老虎衝村。
死者李靜,女,十九歲,省城大學大二學生,暑期返鄉。
指控罪名:強姦罪、故意殺人罪。判決結果:數罪併罰,執行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程立把這幾行字看了一遍,又看了一遍。
一個二十歲的男孩,中南大學的學生,考上大學的時候“白白淨淨的,一笑一口白牙”。
現在他在牢裡,瘦得只剩一把骨頭,手抬起來都在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