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立把這個時間線在腦子裡過了三遍,然後在兩處地方停了下來。
第一處:謝小為第三次供述為什麼會翻供?在看守所裡,他遇到了什麼?誰見了他?誰跟他說了什麼?
第二處:鄧兵的“不在現場”是誰證明的?那個證人是誰?警察為什麼連一份詢問筆錄都不做,就認定鄧兵“不在現場”?
這兩處問題,指向同一個方向——有人在這個案子裡做了手腳。不是一個人的手腳,是一群人的手腳。公安、檢察院、法院,三個環節都出了問題。
如果只有公安包庇鄧兵,檢察院可以退回補充偵查。如果只有檢察院放水,法院可以駁回起訴。
但三個環節一起出了問題,案子在七十一天內走完了從案發到宣判的全過程——這說明不是一個環節在漏,是整條管道都被人打通了。
什麼人能打通公安、檢察院、法院三個系統?
鄧老虎。或者鄧老虎背後的人。
程立回到桌前,拿起電話,撥了一個號。
響了兩聲,那邊接起來。劉建武的聲音,帶著一點被電話從睡意裡拽出來的沙啞,但很快就清醒了。“程立?這麼晚了。”
“老劉,有個事。”程立的聲音不高,但語氣裡壓著的東西讓劉建武那邊沉默了一瞬,“你那邊有沒有能用的人?我要兩個。”
“什麼情況?”
程立把謝小為的案子簡單說了幾句,沒有展開細節,只說“有個舊案要重新看,但我手底下的人不能用”。
劉建武在電話那頭安靜了幾秒,沒有問他為什麼不用手底下的人。
“你要什麼樣的?”
“兩個。一個在治安口,熟悉基層情況,能跑腿,嘴嚴。一個在刑偵口,會查案,膽子大,不怕事。”
程立頓了一下,“最好是新人。資歷太深的人,在冷江待久了,關係扯不清。”
“知道了。”劉建武的聲音平穩,沒有多餘的廢話,“我幫你找,今晚讓他們聯絡你。”
電話結束通話。程立把手機放在桌上,重新拿起屍檢報告,翻到“陰道撕裂傷”那一頁。中度撕裂,伴粘膜下出血。
他在這一行字下面畫了一道線,在旁邊的空白處寫了一行字——“撕裂傷程度與單人作案特徵不符。可能性:多人;或犯罪工具異常。”
然後翻到精液檢測那一頁,在陰性結論旁邊又寫了一行字——“誰做的檢測?送檢樣本儲存情況?檢測流程?”
他把筆放下,靠在椅背上,把今晚看過的材料在腦子裡從頭到尾重新捋了一遍。
一個案子,三份供述,兩份說真話一份說假話。一份屍檢報告,沒有 JY, 但有撕裂傷。
一份辯護詞,逐條駁斥檢方卻無人回應。一份判決書,西個字就定了一個人的後半生。
還有一個在案卷裡只留下一行字的礦老闆兒子,和一個跑了快一年、眼睛哭幹了還在跑的母親。
這就是冷江給他的見面禮。
不是那些端著笑臉來“彙報工作”的中層幹部,不是韓明、周志國電話裡的“咱們剛來,多看看再說”,不是桌上那七份邀請他“指導工作”的報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