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來安時序還是有點用處的……
畢竟她沒有當過警察,也沒有坐過大牢,想不通很正常,不必苛責自己。
也不知道昨晚的她怎麼了,異常偏執和煩躁。
難道……如果不吃藥,被遊戲設定的‘病情’就會加重甚至極端化,然後影響玩家的行為認知?
所以她才會有那種情緒波動。
看來一直吃藥或不吃藥,都是不行的。
嬰樂安就著安時序的話思考道:
“如果按正常邏輯,我們是危險罪犯,醫院絕不可能輕易放我們出去,他們承擔不起我們出院後可能‘二次犯罪‘的責任;
如果我們嘗試逃跑,或者堅稱自己沒病,結果肯定是不好的,已經有其他玩家的前車之鑑了;
如果像匈翰那樣‘離開’送去監獄,我猜測他下一個副本可能就要去這個監獄了……指不定去監獄的路上或者在監獄裡發生什麼,又被送回第七病院,開始新一輪‘離開醫院’的任務……”
任務讓他們離開醫院,但一直沒明確“怎麼離開”,而唯一的提醒就是“牢記自己的身份”,這二者之間應該會有關聯。
甚至理解“任務提醒”的含義,可能是他們離開醫院的關鍵。
嬰樂安沉默了一會兒,說出一個大膽的想法:“我有個猜測,或許真正‘離開醫院’的方式,是證明自己無罪。如果我們能證明自己沒犯罪。沒精神病,那麼出院就是合理合法的,完全自由的,也不會被轉去監獄。”
安時序皺眉:“怎麼證明?我們的’身份‘是被定罪的犯人。要證明自己無罪,不就會違反‘牢記自己的身份’這條提醒嗎?”
嬰樂安搖搖頭,她覺得有點奇怪,好像忽略了什麼,但就是暫時還沒想通。
風眠忽然小聲插話:“我……我好像……沒殺過人。”
嬰樂安當然不信他“沒殺過人”,但這話卻點醒了她。
“如果說……”她眼睛微微眯起,“任務提醒提到的‘身份’,指的不是遊戲強加給我們的‘犯人’身份呢?
這個身份是遊戲加給我們的,混入一些真實的東西,讓我們下意識就覺得自己的身份真就是犯人了。
但我們在遊戲外,本就是無罪之人。這才是我們真正需要牢記的身份。
所以,我們需要牢記的身份是——我們不是罪犯,我們不是精神病患者。”
他們無罪。
嬰樂安的想法非常冒險,甚至有些異想天開。
一旦她猜錯,即他們的身份其實就是“犯人”,證明自己無罪的行為就等於違背任務提醒,沒有遵守自己的“犯人”身份,從而陷入危險。
而且,目前還不清楚那些藥物具體作用,證明自己無罪更是困難重重——“犯人”入院肯定是有依據的,他們的“犯罪地點”也不在醫院,根本找不到翻案證據……
但即便如此,安時序和風眠都毫不猶豫地相信了嬰樂安的話。
反正本就毫無頭緒,試一試,又如何呢?
就算真的錯了,危險中也會藏著一線生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