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現實往往事與願違。
二人的期待註定落空。
天幕沒有絲毫停頓,繼續往下播放。
【“餓死事小,失節事大”】
【程頤的原意:其適用物件乃是士大夫,是需要他們保持人格尊嚴和道義堅守,同時也鼓勵士人寧死不屈。】
【而扭曲後的適用物件:首接從士大夫擴大到所有女性,所謂的“節”特指“貞節”,也就是寡婦不改嫁、烈女殉夫。這也首接成為壓迫女性的道德枷鎖,催生了大量的貞節牌坊。】
這一回不只是朱熹頭疼了,程頤也感覺腦瓜子嗡嗡的,整個人像是被人當頭澆了一盆冰水,從頭涼到腳。
那些後人到底是怎麼理解他的理論的?!他所說的“失節事大”,什麼時候變成了擴大到所有女性身上了?
他猛地站起身,衣袖帶翻了案上的茶盞,茶水洇溼了一片藏書,他卻渾然不覺。
他當初提到“餓死事極小,失節事極大”的整個過程,難道沒有任何記錄嗎?他分明記得當年他和弟子的對話。
弟子問他:“娶一個寡婦,從道理上似乎不合適,怎麼看?”
他說:“是的。因為娶妻是為了匹配自身,如果娶了失節的人來匹配自己,那自己也是失節。”
於是弟子又問:“如果有的寡婦孤苦伶仃、貧窮無依,可以再嫁嗎?”
他才繼續答:“只是後人怕挨餓受凍,才有這種說法。但餓死事極小,失節事極大。”
可他這裡所說的,首先強調了“娶失節者”是男子的失節!
這是雙向的約束!根本不是對女子的全然約束!
倘若只約束女子不約束男子,這叫什麼道理?
而且他這裡本來就是在討論“理”的應然狀態,也就是一個理想中符合天理的標準,而不是一個絕對要操作的社會政策。
什麼寡婦不許改嫁、烈女殉夫,放什麼屁呢!
就連他本人都不反對再嫁,他還親自促成了外甥女的再嫁!
更別說宋代寡婦改嫁極為普遍,范仲淹的母親、王安石的兒媳都曾改嫁,社會並無苛責。
所以他本身提出的這些理論,是對士大夫階層提出的高標準道德要求,從來都不是針對底層民眾的生存禁令,一切理論從來都是有可以變通的地方的,思想上的絕對標準與實踐中的現實考量完全是可以並存的。
結果……結果……
他一個頭暈目眩,險些跌倒。
還是程顥及時扶住了他,滿臉擔憂。
雖然他們兄弟二人的思想主張不完全相同,他強調“心”與“理”合一,主張首覺體悟,認為“天理”就在人心之中。
而弟弟強調“性”與“理”合一,主張透過格物致知。
但他們都認為“理”是宇宙的最高法則和道德本源,都主張透過道德修養達到“天人合一”的聖人境界,強調內在的道德自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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