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多子多福,我的軍閥帝國》第377章 接手碼頭立規矩(2)

作者:雨夜卧聽風吹雨·2個月前

“那咱們接下來怎麼辦?”

“先把碼頭的賬目理清楚。”林默說,“金爺在這裡經營了這麼多年,肯定有不少貓膩。查清楚了,該清的清,該留的留。另外,派人打聽一下,癩頭張有沒有去找日本人告狀。如果有,咱們得提前做好準備。”

“明白。”

這時,一個碼頭工人匆匆跑來:“林老闆,不好了!外面來了一隊日本兵,說要檢查碼頭!”

林默眼神一冷:“多少人?”

“二十多個,領頭的騎著摩托車,還帶著翻譯!”

林默冷笑:“來得真快。小六,讓弟兄們都帶上傢伙,但別露出來。我去會會他們。”

碼頭入口處,一輛三輪摩托車上坐著一個日軍少尉,身後站著二十多個荷槍實彈的日本兵。翻譯是個瘦高的中年人,正趾高氣揚地朝碼頭上的人喊話:“太君說了,這個碼頭涉嫌窩藏抗日分子,要全面搜查!所有人放下手裡的活,站到一邊接受檢查!”

工人們敢怒不敢言,紛紛放下工具。

林默大步走過去,拱了拱手:“這位太君,我是這個碼頭的負責人林文。不知道太君要搜查什麼?我們碼頭做的都是正經生意,從來沒有窩藏過什麼抗日分子。”

日軍少尉打量了林默一眼,用生硬的中文說:“你就是林文?有人舉報,你的碼頭私藏軍火,資助抗日武裝。我們要搜查!”

“太君,這是誣陷。”林默不卑不亢,“我們碼頭做的是正經貨運生意,從來不碰軍火。太君要搜查,可以,但得有租界工部局的搜查令。這裡是法租界,不是日本人的地盤。”

翻譯臉色一變:“林老闆,你這是什麼意思?太君要搜查,還需要什麼搜查令?”

“當然需要。”林默說,“法租界有法租界的規矩。沒有工部局的搜查令,誰也不能隨便搜查我的碼頭。”

日軍少尉臉色陰沉下來,手按在了腰間的指揮刀上:“林文,你這是在挑戰皇軍的權威?”

林默笑了:“太君,我只是在跟你講道理。你要是真有搜查令,我二話不說,隨便你搜。要是沒有,那就請回吧。”

就在這時,一輛黑色轎車駛來,停在碼頭門口。車門開啟,陳區長走了下來,手裡拿著一份檔案:“喲,這麼熱鬧啊?藤田少尉,好久不見。”

日軍少尉看到陳區長,臉色微微一變:“陳區長,你怎麼來了?”

“我聽說有人在我的地盤上鬧事,過來看看。”陳區長晃了晃手裡的檔案,“正好,我剛從工部局拿到一份檔案,十六鋪碼頭的經營權己經正式轉交給了華昌貿易公司。也就是說,這個碼頭現在是林老闆的私人產業。沒有租界法院的搜查令,任何人不得擅自搜查。”

日軍少尉臉色鐵青:“陳區長,你這是在包庇他?”

“包庇?”陳區長笑了,“藤田少尉,我只是在依法辦事。你要是覺得不服氣,可以去工部局投訴我。但現在,請你帶著你的人離開這裡。”

日軍少尉死死地盯著林默,又看了看陳區長,最終一揮手:“撤!”

日本兵收起槍,跟著摩托車離開了碼頭。

等日本人走遠,陳區長走到林默面前,把檔案遞給他:“林老闆,這是你要的經營權轉讓檔案。杜老闆親自出面辦的,工部局那邊一路綠燈。”

林默接過檔案,鄭重地道謝:“陳區長,這次多虧你了。”

“別客氣。”陳區長擺擺手,“不過林老闆,日本人這次吃了癟,肯定不會善罷甘休。你要做好準備,他們下次再來,就不會這麼好打發了。”

“我明白。”林默說,“兵來將擋,水來土掩。在上海灘混,我早就做好了跟日本人打交道的準備。”

陳區長點點頭,上車離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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