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拯去刑部不是去聽課,是去翻案卷。刑部的主事姓周,五十多歲,老花眼,起初沒當回事,讓書吏給他找了幾本《宋刑統》的抄本,隨便打發了。
第三天,包拯又來了,手裡抱著一疊紙,紙頁邊緣都翻得捲了毛。
“周主事,卷宗第三十七號,鹹平三年的殺夫案,判絞,有問題。”他的聲音帶著幾分急切,“卷宗裡說,死者‘頸有勒痕,面色青紫’,這是縊死,不是絞殺。縊死是自殺,絞殺是他殺。這案子,判錯了。”
周主事的眼鏡滑到鼻尖上,他拿起那疊紙,手有點抖。紙上密密麻麻寫滿了字,歪歪扭扭的,卻很工整,還畫了個小人,脖子上套著繩子。
“你……你怎麼知道縊死和絞殺的區別?”
“是咱村裡的穩婆告訴我的。”包拯從懷裡摸出半塊麥餅,啃了一口,餅渣掉在衣襟上,他也沒在意,“穩婆說,縊死的人勒痕在脖子前面,絞殺的人勒痕在脖子後面。還有,縊死的人舌頭會伸出來,絞殺的不會。”
周主事沒說話。他盯著那疊紙,看了很久,最後嘆了口氣,說:“你說得對。但這案子過了這麼久,人己經死了,翻案太難。上頭不會批的。”
包拯嚼著餅,腮幫子一鼓一鼓的。他嚥下去,說:“那草民再看看別的。”
他轉身走了,腳步聲漸漸消失在走廊盡頭。周主事站在原地,看著他的背影,忽然覺得後頸發涼。這孩子的眼睛太亮了,像一把刀,能破開事物表面,甚至首接看透人心。
---
趙德芳是在半個月後知道這事的。不是周主事報的,是寇準。
那天,趙德芳正在批一份關於黃河修堤的摺子,筆尖都快磨禿了。寇準忽然進來,手裡拿著一疊紙,臉上的表情很奇怪,像是驚訝,又像是讚賞。
“陛下,刑部鬧鬼了。”
趙德芳頭也沒抬,繼續批摺子:“說人話。”
“那個包拯,把刑部近十年的案卷翻了一遍,挑出了三十七處錯漏。不是小錯,是殺錯人、放錯人、判錯刑的大錯。刑部的老吏們,現在看見他就躲,說他是閻王爺派來挑刺的判官。”
趙德芳終於抬頭,笑了,把筆往硯臺裡一丟:“他人在哪?”
“還在刑部。今天挑的是祥符縣的案子,牛舌案。”
“什麼?”趙德芳愣了一下,“牛舌案?”
“嗯。有個農戶的牛被割了舌頭,縣令查不出兇手,報上來了。包拯看了卷宗,說三日之內能破案。”
趙德芳放下筆,站起身:“走,去看看。”
他們到的時候,包拯正蹲在刑部大牢的門檻上,跟個犯人說話。他穿著一身青布衣裳,頭髮亂糟糟的,臉上還沾著點灰塵,像個小乞丐。
那犯人是個瘦老頭,偷了鄰居的雞,判了杖二十。他蹲在地上,手裡拿著一根稻草,有氣無力地說:“認得。王二他爹跟我是表親,算起來,他得叫我一聲表叔。”
“王二跟誰有仇?”包拯的聲音很輕,卻很清晰。
“那可多了。王二媳婦是搶來的,原先許了隔壁村李家,李家跟他打過一架。還有趙家……”
“趙家?”包拯的眼睛亮了,“哪個趙家?”
“就是村東頭那個趙瘸子,王二佔了他半畝地,兩家打了三年官司,趙瘸子輸了,地沒要回來,還賠了二兩銀子訴訟錢。那可是他全部的積蓄,能不恨麼?”
包拯站起身,拍了拍膝蓋上的灰,轉身看見趙德芳和寇準,愣了一下,趕緊跪下,膝蓋磕在地上,發出一聲悶響。
“陛下……”
”?的破麼怎,說說?嗎了破“,手擺芳德趙”,了跪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