埃米爾·布歇從凡爾登回來己經整整一個月了。
巴黎的冬天比戰場上更難熬。
埃米爾·布歇坐在蒙馬特爾高地腳下那間公寓的窗前,面前攤著一本空白的筆記本。他己經在這裡坐了一個小時了,羽毛筆的筆尖懸在紙面上方,墨水凝成了一滴,掛在筆尖上,像一顆小小的、黑色的眼淚,遲遲不肯落下去。
窗外的天色灰濛濛的,鉛灰色的雲層低低地壓著,壓得人喘不過氣來。蒙馬特爾高地上的風車在風中緩緩轉動,發出吱呀吱呀的聲響,像一個人在很遠的地方嘆息。街對面的麵包店剛剛開門,夥計正在卸貨,一筐一筐的麵包被搬進店裡,麥香味從窗戶的縫隙裡鑽進來,混著煤煙的味道和溼冷的空氣。
他低下頭,看著自己的手。那雙手在發抖。不是冷的抖,是那種一個人在把所有力氣都用完之後、連手都撐不住的時候,從骨頭裡滲出來的、細密的、控制不住的抖。他把手放在膝蓋上,用力按住,想讓它停下來。但它沒有停。
這雙手曾經握過筆,寫過讓他一夜成名的報道。這雙手也握過槍,在斯特拉斯堡的廢墟里,在凡爾登的缺口後面。這雙手開過槍。他不知道那些子彈打中了誰。也許打中了人,也許沒有。他永遠不會知道。但他知道一件事:這雙手再也寫不出從前那種字了。
他從前寫的字是工整的,一筆一劃,像印刷出來的一樣。主編維勒梅桑說他的字像女人寫的,太秀氣了。現在他寫的字變了,筆畫歪歪扭扭的,有些地方墨跡很重,有些地方又輕得幾乎看不見。不是手的問題,是心的問題。他的心己經不在寫字上了。他的心還在凡爾登,還在斯特拉斯堡,還在馬恩河谷。他的心被那裡的泥巴糊住了,被那裡的血泡軟了,被那裡的硝煙燻黑了。他把它帶回來了,但它己經不是他的了。
桌角放著一份今天的《費加羅報》。頭版是一篇關於阿爾及利亞土地改革的報道,標題用了一號字型,粗黑得能砸死人。不是他寫的。他一個字都沒有寫。從凡爾登回來之後,他沒有寫過一篇報道。他每天坐在辦公室裡,翻看各地的新聞稿,剪貼其他報紙的轉載,校對排版樣張。他做的事情,一個學徒工都能做。
可主編維勒梅桑沒有催他,更沒有罵他,甚至沒有問他為什麼。只是每天早晨在他桌上放一杯咖啡。
埃米爾把目光從窗外收回來,落在那本空白的筆記本上。封面是牛皮紙的,棕色的,邊角己經磨毛了。這是他從前線帶回來的唯一一件東西——不是從戰場上撿的,是他在凡爾登要塞的小賣部裡買的,花了兩個法郎。他買它的時候,想著要寫一本關於戰爭的書。不是新聞報道,不是戰地通訊,是一本書。把那些他在戰場上看見的、聽見的、聞到的、摸到的、感受到的,全部寫下來。那些他不能寫在報紙上的東西。那些主編不會讓他發表的東西。那些讀者以為自己想知道、其實根本承受不了的東西。
他把筆放下,靠在椅背上,閉上眼睛。
在黑暗中,那些畫面又湧上來了。
斯特拉斯堡。那個十九歲計程車兵,讓·皮埃爾,靠在破牆上,血從手臂上流下來,一滴一滴落在地上。“記者先生,我走不動了。你走吧。你是記者。你得活著。你得把這一切寫下來。”
凡爾登。那個拄著柺杖的年輕士兵,站在缺口後面,用刺刀捅穿了三個普魯士人的胸膛。他的臉上全是血,分不清是自己的還是別人的。他的嘴裡在喊著什麼,也許是“法蘭西萬歲”,也許只是無意義的嘶吼。
他睜開眼睛。
窗外的天更暗了。雲層更低了,像是要壓在屋頂上。風車的吱呀聲停了,也許是風停了,也許是他聽不見了。他低下頭,看著自己的手。手不抖了。他把手翻過來,看著掌心的紋路。那些紋路很深,很亂,像一張他看不懂的地圖。
他在想一件事。一件他想了整整一個月、想得睡不著覺、想得吃不下飯、想得頭髮一把一把地掉的事。
他不想當記者了。
不是不想寫東西。是想寫的東西,報紙登不了。不是主編不讓登,是報紙的版面裝不下。報紙要的是新聞,是訊息,是那些能在早餐桌上讀完、在上班路上忘記的東西。幾百個字,最多一兩千個字,配上一個大標題,告訴讀者發生了什麼事。然後明天,新的報紙來了,舊的報紙就被拿去包魚、墊桌子、糊窗戶。
他要寫的東西,不是幾百個字能寫完的。他要寫的人,不是一兩千個字能寫活的。他要寫的戰爭,不是一個標題、一篇通訊、一本特刊能寫盡的。他要寫的是那些在炮火中變成碎片的、他叫不出名字的、但每一個都值得被記住的人。他要寫的是那些在廢墟里找餅乾的母親,那些在站臺上尖叫著倒下的女人,那些在戰壕裡用刺刀捅穿敵人胸膛、然後跪在地上嘔吐的年輕人。他要寫的是戰爭本來的樣子——不是報紙上說的“英雄主義”,不是官方公告裡說的“戰略轉移”,不是議會里那些老頭子們說的“國家利益”。是泥巴,是血,是斷腿,是碎肉,是永遠寄不出去的信,是永遠等不到兒子回家的母親。
這些東西,報紙登不了。
不是因為主編不讓登,是因為讀者不想看。沒有人想在吃早餐的時候讀到一個人被炮彈炸碎的過程。沒有人想在上班的路上知道一個十九歲的少年是怎麼在廢墟里流乾血的。沒有人想在晚飯後、睡覺前,捧著一份報紙,讀那些讓他們做噩夢的東西。
報紙是日用品。書不一樣。書是有人願意在深夜裡、在燈下、一個人、安安靜靜地讀的東西。書不會在第二天被拿去包魚。書會一首在那裡,在書架上,在床頭櫃上,在某個人的心裡。
他想要寫一本這樣的書。
但他不敢。
不是不敢寫,是不敢放下。他好不容易才有了今天。從見習記者到正式記者,從沒人知道他的名字到主編親自在他桌上放咖啡。他寫了一篇讓整個巴黎都記住他的報道——《她在黎明時獨自前來》。那篇報道讓他一夜成名,讓他從一個連名片都印不起、連續三篇報道連登都登不上報紙的窮小子變成了《費加羅報》最年輕的黃金記者。他的母親把那篇報道剪下來,貼在一個本子裡。那個本子己經貼了厚厚一摞,從他還在索邦大學讀書的時候就開始貼了。她在信裡說:“兒子,你是我的驕傲。”
如果他辭職了,不幹記者了,去寫一本不知道能不能出版、且出版了也不知道有沒有人看的書——他的母親還會為他驕傲嗎?他的房租誰來付?他的飯錢從哪裡來?他己經二十三歲了,不是十八歲。他不能再靠著“總有一天會成功”的幻想活下去。他需要一份工作,一份穩定的、能讓他養活自己、也能寄錢回家給母親的工作。記者這份工作,就是他現在唯一能做的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