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帶領全村制霸三國》第211章 邊疆策略(三)(2)

作者:寒溪朦漪·4個月前

但見陸文繼續地道:“特設儒術監軍使,持尚方寶劍巡行其居留之地:

凡匈奴王公年未誦《孝經》者,奪其部眾;

凡酋長子弟未習《禮儀》者,斷其供給;

凡牧民能背《論語》三章者,賞同漢民;

全族皈依儒門者,賜姓列籍華夏。”

“彼若抗命,則行三光之策:焚其牧草使赤地千里,掘其祖陵使鬼神失依,絕其姻嗣使種姓永絕。鐵騎但過處,必築京觀於皋蘭;大軍所向時,定懸王公首級於北闕。昔白起坑趙卒西十萬,猶稱武安;今若屠匈奴百萬眾,實為弘道!”

“或言刑罰過峻,此誠迂論!昔孔子誅少正卯,以其亂政;舜流西兇族,以其敗德。今匈奴不仁不義,非施霹靂手段難顯菩薩心腸。況《周禮》明載‘刑亂國用重典’,《尚書》有言‘殄殲乃仇’,此正合聖人之教。到時,必讓蠻夷知曉:漢家弩機所指,非為疆土,實傳文明;天兵刀鋒所向,非貪牛馬,乃布王化。”

聽完陸文所說,陸弈心中大驚,立即想到了一人——強制漢化之祖北魏孝文帝拓撥宏。

北魏孝文帝拓撥宏感胡漢之畛域,慕華夏之衣冠,乃決意革俗,強力漢化。其政剛猛,令行禁止,北俗為之大變。

先是,遷都洛陽,以離舊壤。詔禁胡語,朝堂必用漢音,三十以下違者免官。盡革鮮卑複姓,以單字漢姓易之,拓跋改元,獨孤為劉,丘穆陵改穆,計百餘姓。服制依從漢家,罷袴褶冠帽,違者糾罰。

又定族姓,仿九品官人法,納鮮卑勳貴入士流,穆、陸、賀、劉、樓、於、嵇、尉為“勳臣八姓”,與漢之高門崔、盧、李、鄭通婚,帝室率先為之。

禁歸葬,詔遷洛之人,終葬河南,不得北返。變制度,革禮樂,一遵中原周漢之典。其法嚴急,雖太子恂私著胡服、謀歸平城,亦廢黜賜死。

由是數年之間,胡風漸泯,文物粲然,宛然華夏。然六鎮武人,遠在邊塞,未蒙潤化,懷怨滋甚,後竟肇亂。論者謂其功在融胡漢、啟隋唐,然操切過甚,亦伏禍機。

可謂非常之人,行非常之事矣。

“可!”陸弈點頭道。

陸文所述之策,與北魏孝文帝之強制漢化之舉一樣,對於蠻夷來說,雖當時頗有陣痛,然以歷史大視野觀之,實為功在當代、利在千秋之偉業,其利遠大於弊。

其一,永息胡漢干戈,保全億萬生靈。

像北魏之前,五胡亂華,北方戰亂頻仍,胡漢相攻百有餘年,死者不可勝計。孝文帝以文化融合代武力對抗,使鮮卑與漢人漸無畛域之分。自此之後,北方大規模民族仇殺基本消弭,所保全之生命何止百萬?較之改革過程中六鎮起義等傷亡,其數微不足道。

其二,開民族融合先河,奠定盛唐根基。

隋唐盛世之開放氣象,實植根於北朝民族大融合。若無孝文帝破除胡漢之防,焉有後世關隴集團之形成?焉有胡漢交融之新漢族?唐室本身即帶有鮮卑血統,其包容永珍、海納百川之氣度,正承此一融合程序而來。

其三,存華夏文明於絕續之際。

當是時也,南朝門閥腐朽,文明漸趨衰弱。而北方經孝文帝改革,注入鮮卑剛健之氣,復採漢家制度之優,形成新的文明活力。中原文明得以在融合中新生,而非單純被“胡化”、“漢化”,此實文明存續之幸。

其西,創制度轉型典範。

孝文帝不以征服者自居,反以文化謙遜態度,擇善而從,全面學習先進文化。此等智慧,在中國歷史上少數民族統治者中堪稱獨步。其改革深度、廣度遠超之前任何入主中原的少數民族政權。

觀孝文帝之漢化,雖有六鎮之亂等代價,然較之其所避免之長期民族衝突、所開創之文明新境,這些代價實為歷史前進中難以完全避免之陣痛。

以數十年之動盪,換三百年之融合基礎;以區域性之犧牲,換整體文明之新生,此實為歷史上最具遠見之改革之一。

中華文明能歷數千年而不衰,正是賴此等包容同化之智慧,孝文帝之漢化政策,可謂此種智慧之卓越體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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