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褒衣己經洗得看不出原來的顏色了,領口和袖口都磨得起了毛邊,好幾處還打了補丁。
這件衣裳她穿了快十年了,一首捨不得扔,不是因為節儉,是因為這件衣裳裡頭藏著她這輩子最大的秘密。
趙桂蘭的手抖得厲害,解了好幾次才把褒衣的扣子解開。
褒衣敞開以後,露出她瘦削的鎖骨和乾癟的胸膛。
她的皮膚蠟黃蠟黃的,上面佈滿了皺紋,看著就像是一塊曬乾了的橘子皮。
她的手摸到脖子後面,在那裡摸索了好一陣子,像是在找什麼東西。
過了幾秒鐘,她的手指頭勾住了一根己經看不出顏色的細繩子,小心翼翼地往外拉。
那繩子很細,是用好幾股棉線搓成的,結實得很。繩子一點一點地從領口裡被拉了出來,末端繫著一個小荷包。
那荷包也就成年男人拳頭那麼大,外頭用的是碎布頭拼的,什麼顏色的都有。
紅的綠的藍的紫的,東一塊西一塊地縫在一起,看著花裡胡哨的,說不上好看,可針腳密密實實的,一看就是費了大功夫做的。
荷包的開口處用繩子扎得緊緊的,還打了個死結,生怕裡頭的東西掉出來。
趙桂蘭把這荷包從脖子上取下來的時候,兩隻手捧著它,那眼神就跟捧著自己的命似的。
這個荷包,跟了她快三十年了。
剛嫁給陳守田那會兒,她還是個不到二十歲的年輕姑娘,孃家窮得叮噹響,陪嫁就只有一床被子。
那時候她就知道,在這個家裡,誰也靠不住,只能靠自己。
從那時候起,她就開始攢錢了。
一開始是一分兩分的攢,後來是一毛兩毛的攢。
逢年過節陳守田給她幾個錢讓她扯布做衣裳,她捨不得花,偷偷藏起來。
就連陳守田有時候喝了酒高興了,隨手扔給她幾毛錢讓她買零嘴,她也一分不動地全塞進了這個荷包裡頭。
這個荷包,她從來不讓它離開自己的身體。
白天掛在脖子上,塞進褒衣裡頭,貼著肉放著。
晚上睡覺的時候,她就把它塞進胸口裡。
就算是下地幹活,汗流浹背,那荷包也是貼肉掛著,被汗水浸得溼透了也捨不得摘下來。
洗澡的時候更是小心,把荷包解下來用油紙包好,放在眼睛能看到的地方,洗完澡第一件事就是把荷包重新掛回脖子上。
她這輩子,對這個荷包比對自己親生的兒子都上心。
這也就是為什麼,陳思遠把陳守田家裡裡裡外外掃了個遍,依舊沒有發現這個荷包的原因。
趙桂蘭哆嗦著手解開荷包上的死結,繩子繞了好幾圈才鬆開。她把荷包的口子撐開,從裡頭倒出一些東西來。
一沓子鈔票,一張張的全是大黑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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