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龍點了點頭
“魏律師,你說得對,我不在一線辦案。”
“但我懂一個最基本的道理。”
“如果一份證據重要到可以推翻一個己經生效的國家賠償決定。”
“重要到可以讓一個己經被證明無罪的人繼續被扣著賠償款。”
“那麼這份證據,值得你用最快的速度去固定它、完善它、拿到法庭上來。”
“兩個月!”
“六十天!”
“如果這份證據真的存在,它不應該還在‘整理過程中’。”
“它應該己經在法庭上了。”
“除非,它根本不存在。”
魏律師臉上的笑容徹底消失了。
“陳律師,我抗議你的用詞。‘根本不存在’,這是對公安機關辦案嚴肅性的質疑。”
“你沒有權利在沒有調查的情況下作出這種判斷。”
“我沒有調查?”陳龍的聲音忽然拔高,“魏律師,我向你、向法庭出示一組證據。”
他從桌上拿起一份檔案,舉起來。
“申請人證據第七號,王國棟與南龍市公安局刑偵大隊民警李剛的通話記錄。”
“通話時間:今年三月十五日。”
“通話時長:三分十二秒。”
“通話內容:李剛在電話中告知王國棟,稱有‘新證據’,賠償款‘要緩一緩’。”
他把檔案放下,又拿起另一份。
“申請人證據第八號,王國棟在過去兩個月內,前往南龍市公安局法制支隊催問賠償款的記錄。”
“一共六次。每一次的記錄都附有時間、地點、接待人員工號、接待內容摘要。”
“六次!!!”
“沒有一次得到書面答覆。”
“沒有一次有人向他出示所謂的‘新證據’。”
“沒有一次有任何正式的、書面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檔案。”
他又拿起第三份。
”。錄記的況師律聘所夫丈其問詢員人份明不被,間期作工市超某市龍南在,英秀李子妻的棟國王,號九第據證人請申“
”。載記細詳有均,徵特貌員人問詢、點地、間時“
。師律魏向轉,案檔下放他
”。查調有沒我說你,師律魏“
”。查調的我是就些這“
”。對核地句逐字逐上庭法在以可都份一每,據證有都份一每,錄記有都份一每“
”?裡哪在’據證新‘的謂所,局安公市龍南,們你而“
”?麼什姓人證那,地外在人證說們你“
”?麼什“
”?裡哪在住“
”?多是號編錄筆那,錄筆問詢了做說們你“
”?誰是人問詢“
”?誰是人錄記“
”?嗎了字簽人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