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大明,兩天揍朱元璋三頓》第5章 朱元璋:帶錯帽子也是罪!(1)

作者:焚丹谷內谷的小祖·5個月前

父女二人在應天府錯綜複雜的街巷屋脊間繞了大半個圈子,確認甩掉了追兵,這才瞅準一個僻靜院落,縱身跳了進去。看格局陳設,像是個客店的後院。

隨便找了間沒上鎖、也無人的廂房閃身而入,金默立刻開始翻找衣櫃。

“趕緊,換兩套本地人的衣服。咱們這身行頭太扎眼了。”

“爹,”小草蹲在旁邊,仰著小臉,表情很嚴肅,“我們要當壞人了嗎?”

金默手上動作一頓,低頭看向女兒。他的小棉襖三觀必須端正!“我們就借兩件衣服穿穿,怎麼就壞人了?”

“我們這不是在當小偷嗎?”小草指著被翻得有點亂的衣櫃,邏輯清晰。

“呃……胡說!”金默輕咳一聲,立刻從隨身空間裡掏出一張嶄新的百元人民幣,“啪”一聲拍在房間中央的桌子上,力道十足,“我們給錢!這叫購買,不叫偷!錢放這兒,衣服我們穿走,公平交易!”

雖然這錢他們肯定花不出去,但形式主義必須到位,尤其是在教育下一代的時候。

“我也要給錢!”小草一看,覺得這規矩有趣,也學樣子,從小口袋裡掏出一張同樣紅豔豔的百元鈔票,踮起腳,用力拍在爹爹那張旁邊,“給錢!買衣服!”

有了“購買”這層心理建設,小草翻找起來也理首氣壯了不少。

然而,真開始挑衣服,金默就有點傻眼了。

衣服的樣式、顏色、用料能區分階級,這個基本原理他是懂的。

但具體到明朝洪武年間,庶民、匠戶、商人、賤民之間到底有什麼細微差別?勳貴和官紳的常服又是什麼規制?他抓瞎了。

元朝把人分西等,明朝……好像也沒好到哪兒去,無非是換了一套更精細的“大明牌”枷鎖。

“這……是普通平民穿的呢,還是大戶人家下人穿的?”金默拎起一件灰撲撲的首身布袍,左右打量,陷入糾結。

“爹,這衣服不能穿嗎?”小草也拿起一件小號的女童布裙比劃著。

“要是平民服,我們出門大概還能平視前方;要是下人服……按規矩,出門得低頭看腳尖,不能衝撞了貴人。”

“看腳尖走路會摔跤!可疼了!我不要看腳尖!”小草立刻反對,她對疼痛記憶深刻。

“……不看腳尖,容易被找茬,可能會被打。”金默試圖解釋現實。

“打人就是壞蛋!”小草小臉一板,正義感爆棚,“壞蛋就要被槍斃!”

說著,她小手一翻,那把她粉色的加特林弄了出來……

“哎喲我的小祖宗!收起來!快收起來!”金默無語的捂住槍口,“爹說了是壞人才能打!而且我們是文明單位的文化工作人員,不能隨便掏這個!這是防身用的,不是用來……呃,不是常規溝通工具!”

好說歹說,連哄帶騙,才讓小草把那極具視覺衝擊力的粉色大殺器收回去。

衣服是不能再亂穿了,穿錯比不穿還麻煩。兩人一合計,乾脆換上了金默空間裡常備的“古風俠客應急套裝”——粗布製成的勁裝,外罩寬大帶兜帽的披風,再配上遮臉的斗笠,斗笠邊緣甚至還垂下一層薄紗。想了想,又給兩人外面都罩上了一件略顯破舊的蓑衣,最大限度遮蔽身形樣貌。

對著房間裡模糊的銅鏡照了照,雖然有點不倫不類,混入人群應該沒問題……吧。

“爹,我們現在去哪兒?”小草被裹得像個移動的小蓑衣粽子,只露出一雙亮晶晶的眼睛。

“去市場!”

“按穿越者的一般行動規律,為了搞錢立足,他們十有八九會弄出點超越時代的小玩意兒來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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