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銀子嗎?”
小草捧著那個輕飄飄的錦盒,開啟看了一眼裡面那張印製精美、但怎麼看都只是張特殊紙張的“寶鈔”,小臉立刻垮了下來,眉毛皺成一團,抬頭瞪著堂上表情複雜、坐立不安的米任。
“咳……”米任清了清嗓子,努力讓自己的聲音聽起來“依法依規”,“《大明律》有載,為防金銀外流,庶民交易,停用金銀。故此賞銀,需摺合寶鈔支付。”
“那給銅錢也行啊!”小草不依不饒,銅錢雖然重,但好歹是實打實的金屬。
“這個……”米任額頭冒汗,硬著頭皮繼續背書,“《大明律》亦規定,為保銅料用於鑄炮、制器,民間大宗交易,亦禁首接用銅錢。需以寶鈔或實物折抵。”
“……”小草被噎住了,小嘴嘟了起來,不甘心地問:“所以……只能用這破紙?”
“亦可以物易物。”米任趕緊補充,心裡卻想,你們要二十二萬兩銀子的東西,我上哪兒找去?只能給紙!
“可這寶鈔……它不值錢啊!”小草終於說出了最關鍵的問題。她又不是真傻,在莊子裡整天聽金默和馬秀英分析時政經濟,耳濡目染也知道這“大明寶鈔”是個什麼玩意兒。
官方規定,一兩銀子,兌換一貫(一千文)寶鈔。
聽起來很美好,二十三萬兩銀子,就該給二十三萬貫寶鈔,對吧?
錯!大錯特錯!
這兌換,是單向的!
你只能拿著真金白銀,去官府指定的地方,換成寶鈔。
但你絕不能拿著寶鈔,去官府要求換回真金白銀,或者銅錢!
官府收稅,都不收寶鈔,只要糧食、布匹、銀錢!
這己經不是簡單的“通貨膨脹”或者“經濟問題”了。
這就是皇室,用一張張成本低廉的紙,強行從民間掠奪真金白銀和物資的、赤裸裸的、制度化的搶劫!
是良心問題。
寶鈔是廢紙嗎?
嚴格來說,不是。
因為它確實能買到東西,至少在朝廷強制力還能覆蓋的範圍內,商家不敢明著拒收。它的“價值”,建立在天子的威嚴和刀把子的威懾上。
按照目前實際的兌換比例,二十三萬貫寶鈔,大約能當成三萬八千多兩銀子來用。
貶值到差不多六分之一了。
你能說寶鈔不是“錢”嗎?理論上,它還是官方貨幣,還能流通。
但最坑爹的,還不是這驚人的貶值率。
最坑的是——
二十三萬貫!一張!
這麼大面值的寶鈔,怎麼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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