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庸的手指在圈椅的扶手上輕輕敲了一下。一下。沒第二下。
“先生是學法理的?”他問,語氣裡那點平和開始變薄。
“我不學法。”我說,“我學的是‘人心’。你這‘一元’,看似小,其實大。它代表了一件事——你認錢,不認承諾。 不是你貪這一塊錢,是你認‘對價’這套邏輯。承諾本身沒有約束力,得用一塊錢把它‘買’下來,才叫數。”
客廳裡安靜了幾秒。普洱的茶氣在杯口嫋著,窗外的維港傳來隱約的輪渡汽笛。
“那依先生看——”金庸的聲音低了些,“若是寫成‘無償贈與’,公證了,日後若有爭執,反倒不美。一元對價,是港香慣例,也是——”
“也是你被西方律法重塑完之後,對‘承諾’這兩個字的不信任。”我截斷他,“你剛才說‘公證了,日後若有爭執’。你看,你第一反應還是‘爭執’。你跟央視之間,本來可以是一份‘我信你,你信我,我們把《笑傲江湖》交給國家隊’的承諾。但你沒選那條路。你選了‘一元對價,合同釘死,誰也反悔不了’。”
我看著他:“查先生,你是武俠大家。《笑傲江湖》寫的是什麼?是‘千秋萬載,一統江湖’的執念,是‘辟邪劍譜’的貪婪,是‘君子劍’嶽不群的偽善,是令狐沖那點‘我只想喝酒交朋友’的真。你寫了一輩子‘信義’‘承諾’‘俠’——結果你自己跟央視籤合同的時候,用的是普通法裡最技術、最冷、最不認‘情誼’的那一套。”
金庸沉默了很久。他沒反駁,也沒承認。他只是端起那杯涼普洱,又放下,然後抬眼,看著我:“先生是哪邊的人?”
“西梁國。”顧小草搶答,然後從空間裡掏出一塊芝麻糖,咔嚓咬了一口,“我爹是局長。”
金庸沒理會顧小草,他的目光還在我臉上,像在確認什麼。然後他輕輕嘆了口氣,那口氣很輕,但像把一輩子某些東西嘆出去了:“九七年之後,這邊的人,都學著‘合同要釘死’。不釘死,不安心。不是針對誰,是……習慣了。”
“對。”我說,“這就是問題。不是你一個人,是整座城。迴歸了,國旗換了,總督府掛牌了,但腦子裡那套——‘承諾靠不住,得用對價釘’——沒換。西方律法不是寫在法典裡的那部分,是長在骨頭裡的那部分。你寫《笑傲江湖》的時候,令狐沖要是跟任盈盈籤個‘一元對價’的婚書,這書就不用寫了。”
金庸終於笑了一下。那笑很淡,像茶涼了之後杯底那點澀:“先生這話,倒是比嶽不群還刻。”
“嶽不群是偽善。”我站起來,“你是真信‘對價’。比偽善還難辦——偽善能戳穿,真信戳不穿,只能等它自己爛。”
我們沒再多待。從金庸宅邸出來,沿著半山的路往下走。顧小草啃著芝麻糖,忽然問:“爹,那央視那邊不也簽了嗎?他們咋不反對?”
“他們不懂。”我說,“大陸那邊,《公證法》的精神是‘公證了就不能撤,有法律效力’。他們以為‘一元’是老爺子客氣,是支援,是佳話。他們沒意識到——這份合同適用的是港香法律,不是大陸法律。一旦日後有爭執,比如金庸後人要收回版權,或者央視要續約談不攏,打官司是在港香法院打,按普通法打。‘一元對價’這條,就是金庸那邊給自己留的後門——也是給‘承諾’這兩個字釘的棺材釘。”
唐婉在旁邊補了一句,聲音很輕:“所以那場‘佳話’,其實是大陸第一次在‘迴歸後法律衝碰’裡輸的一局。不是輸在法庭,是輸在‘我們以為還是一家人,他們以為只是一單生意’。”
“對。”我說,“一元很小。小到央視的人回去能寫篇報道,標題叫‘金庸一元轉讓〈笑傲江湖〉版權,支援國產劇’。大到——它告訴整座港城:迴歸了,但‘我們’和‘你們’之間,還得用‘一元’來釘。釘完了,才是生意。釘不完,連生意都做不成。”
顧小草想了想,似懂非懂:“那老爺子是不是……壞人?”
“不是壞人。”我搖頭,“是被律法重塑完的‘正常人’。整座港城,這種‘正常人’多了去了。金庸只是其中一個,名氣大點,所以你看得到。你看不到的——那些寫合同的律師,那些開罰單的便衣,那些判‘不可抗力附錄沒列就不算’的法官,那些把‘一元對價’當常識的生意人——全是。”
我們走到山腳,回頭往上半山看。那棟宅邸的落地窗還亮著,能看見金庸的身影還坐在圈椅裡,沒動,像一尊被自己寫的書圍起來的像。
“走吧。”我說,“這一站看完,失望又攢了半寸。”
“還差多少?”顧小草問。
“快了。”我抬頭,看了看港島上空那片被霓虹燈染灰的天,“等把‘一元’這兩個字底下的人全看一遍,就差不多了。”
風從維港那邊吹過來,帶著鹹的和甜的——鹹的是海,甜的是這座城自以為是的“東方之珠”的夢。夢很美,但夢裡每個人都攥著一份合同,合同上寫著“港幣一元”,然後他們才敢信對方。
邪神站在山腳下,看著那枚亮著的視窗,心想——
令狐沖要是活在這地方,估計連酒都得籤合同才能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