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打殺殺?這是正經文娛工作!》第16章 請查老頭去死!(1)

作者:焚丹谷內谷的小祖·10天前

我走了幾步,停下來。顧小草跟著剎車,差點撞我後背上:“爹,咋了?”

我沒回答。我正盯著街邊一塊招牌——“亞太生育服務社”。白底藍字,字型圓潤,設計得溫馨親切,像一家普通的母嬰服務中心。招牌下方還有一行小字:“愛心代孕,圓您育兒夢;卵子捐贈,助她新生。”我盯著那塊招牌看了三秒,然後轉身,往回走。

“爹?走錯了!”顧小草在後面喊。

“沒錯。”我說,“我收回剛才的話。查老頭不是個好人。”

我重新推開明報大廈七樓那間辦公室的門時,金庸還坐在書桌前,手裡的普洱剛續上第二泡,稿紙還攤在面前,“公權力不得介入私人道德領域”那行字旁邊的墨點己經幹了。他看見我們折返,眉毛微微抬了一下,但沒說話,等我自己開口。

我走到他書桌前,沒有坐下,站著,居高臨下地看著他:“我剛才說,你這倚天劍砍得狠,但你不是故意的,你只是被西方律法重塑完了。我收回這句話。你是故意的。”

金庸放下茶杯,靠在椅背上,看著我:“先生這話,從何說起?”

“樓下那家代孕公司。”我說,“‘亞太生育服務社’,招牌很新,開業沒多久。你猜它為什麼能開得起來?”

金庸沒有立刻回答。他端起茶杯,又放下。

“因為你這把劍。”我指了指他面前那行字,“‘公權力不得介入私人道德領域’。你把道德和法律砍斷了,砍得乾乾淨淨。代孕是什麼?是把女人的子宮變成出租的倉庫,把嬰兒變成訂購的商品。在絕大多數文明國家,代孕要麼被嚴格管制,要麼被全面禁止——因為它觸碰的是‘人不能被當作工具’這條底線。但在港香,在你的‘德法分離’框架下,代孕不違法。”

金庸開口了,聲音平穩:“代孕涉及商業合同、醫療監管、親子認定——這些都可以在現有法律框架內——”

“可以,但不必須。”我打斷他,“因為法律不禁止,所以它就合法了。沒有專門立法禁止代孕,沒有專門法規管束代孕中介,沒有專門條款認定代孕合同無效。在港香,一個女人可以透過合同出租自己的子宮,收取費用,生出孩子後交給委託方。全程合法。因為法律只管‘有沒有強迫、有沒有欺詐、有沒有違反公共衛生條例’——至於‘把子宮當倉庫出租’是不是道德問題,法律不問。道德,是你砍掉的那部分。”

金庸的手指在圈椅扶手上敲了兩下,比剛才重了些:“代孕產業的形成,涉及多方面因素,不能簡單歸因於某一條法律原則。”

“你說得對,不能簡單歸因。”我點頭,“但你這條原則,是所有因素裡最根本的那一塊地基。沒有這塊地基,代孕公司開不起來——因為立法機關可以隨時透過一條‘禁止商業代孕’的法案,把代孕定性為違法。但在你的框架下,立法機關不能以‘代孕不道德’為由立法禁止——因為‘不道德’不是充分的立法理由。你要立法禁止代孕,必須先證明它‘損害了公共利益’——而‘損害公共利益’在普通法體系裡,是需要實證資料支撐的。代孕公司可以請律師、請經濟學家、請社會學教授,出具報告論證‘代孕產業促進了港香經濟發展、解決了不孕不育家庭的痛點、創造了就業崗位’——然後你的立法禁止就卡住了。”

金庸沒有反駁。

“所以代孕公司在港香落地生根了。”我說,“然後呢?代孕公司需要卵子。卵子從哪裡來?從年輕、健康、經濟困難的女性身上來。代孕公司需要客戶。客戶從哪裡來?從有錢、有生育需求、但不想自己生的人身上來。這兩端一對接,就形成了一個完整的產業鏈。產業鏈的中間環節,是中介、診所、律師、保險公司——所有人都在賺錢。”

“然後,這條產業鏈的上游,還有一種更隱蔽的資源——‘明星陪睡’。”我看著他,“你寫社評的時候,應該見過這類新聞:某女星被曝陪睡富商,換取影視資源。在港香,這不違法——因為‘性交易’在私人領域內是雙方自願的道德問題,不是法律問題。法律只禁止‘公然招嫖’和‘操控賣淫’——但一對一、私密、沒有第三方介入的性交易,不違法。所以明星陪睡在港香是一種‘灰色產業’——大家都知道存在,但沒人能告,因為法律不問道德。”

“然後,陪睡的明星和代孕的卵源之間,有一條隱秘的通道。”我說,“有些代孕中介,同時經營‘高階社交’業務——他們手裡有年輕女性的名單,有富豪客戶的名單,兩頭撮合。陪睡一次,換取‘捐贈卵子’的高額補償——或者反過來,以‘捐贈卵子’為名,行陪睡之實。兩條線在資本的整合下,變成了同一家公司、同一個老闆、同一套管理體系。”

“再然後,名媛出場了。”我說,“名媛是什麼?是透過婚姻或社交關係,躋身上流社會的女性。在港香,名媛是一種職業——需要形象管理、社交技巧、媒體關係、法律團隊。名媛的養成路徑通常是:家境尚可但不夠頂尖→送去海外留學→鍍金回國→參加社交活動→結識富豪→結婚或成為長期伴侶。這條路徑的終點,是‘嫁入豪門’——但豪門需要繼承人。繼承人從哪裡來?代孕。所以名媛圈和代孕圈是深度繫結的——名媛介紹客戶給代孕公司,代孕公司為名媛提供‘增值服務’,雙方互利共贏。”

我看著金庸,一字一句地說:“代孕、明星陪睡、名媛——這三樣東西,單獨看,都是‘私人道德領域’的事。法律不管,因為你的劍把它們全砍出去了。但當它們串聯起來,形成一個完整的、產業化的、資本驅動的鏈條時——它就不是‘私人道德’了。它是一個系統性的、結構性的、對底層女性的剝削網路。而你的法律,不僅不制止它,還為它提供了合法性的外衣。”

金庸沉默了很長時間。窗外的施工聲還在響,86年的港香正在向上生長,他不知道他砍出的那道裂縫裡,會長出什麼樣的藤蔓。

“代孕公司開業那天,”我說,“門口擺了很多花籃。其中有一個花籃的緞帶上寫著‘恭賀亞太生育服務社開業大吉,查良鏞敬賀’。”

金庸的手指猛地敲了一下扶手:“我沒有送過花籃。”

“我知道你沒有。”我說,“但你那把倚天劍砍出來的裂縫,比任何花籃都管用。你不送花籃,代孕公司照樣開得起來,因為法律允許。而你,是讓這條法律得以成立的關鍵推手之一。”

我轉身,走到窗邊,看著樓下那塊“亞太生育服務社”的招牌。陽光照在白底藍字的牌子上,溫馨,體面,合法。“查先生,你寫《天龍八部》,寫喬峰為了一個承諾,千里追兇,萬里赴死。你寫《神鵰俠侶》,寫楊過等了小龍女十六年,等的就是一個‘情’字。你寫《倚天屠龍記》,寫張無忌為了不辜負任何人,把自己累得半死。你筆下全是為承諾、為情義、為道德準則活著的‘俠’。然後你自己,親手把‘道德’從這座城市的法律裡砍掉了。以後這城裡不會有俠了——只有‘合法’的人和‘不合法’的人。而‘合法’的人,可以合法地出租子宮,合法地出賣身體,合法地剝削弱者,合法地賺取利潤。因為他們不違法。”

我轉過身,看著他:“你後悔嗎?”

金庸沒有回答。他坐在那把紅木圈椅裡,面前攤著那份基本法討論稿,“公權力不得介入私人道德領域”那行字還在,墨點己經乾透了。他沒有後悔,也沒有不後悔,他只是坐在那裡,像一尊被自己寫的書圍起來的像。

我走到他面前,伸手,輕輕按在他的頭頂。他抬起頭,看著我,眼神平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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