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破工作。”貓膩把茶杯往桌上一墩,“是破規矩。寫書的人規矩太多——開頭要抓人,中間要爽,結尾要圓滿。範閒不一樣。他不守規矩。我替他罵了一句,罵完繼續寫。”
劉正經靠回椅背,嘴角翹起那個標誌性的弧度:“那就對了。你罵完了爽了,讀者看著也爽。現在咱們聊聊,怎麼讓五竹也爽一回。”
他往前欠身。
“版權費你跟林靜談,我不還價。五竹叔的片酬另算。別人給你一百萬買你一本書,我給你一百萬買你一本書加一個角色。你賣別人是賣兒子,賣我是帶著兒子一起上臺。哪個划算,你自己算。”
他老婆從旁邊探過頭來,看了看貓膩,沒說話,但眼睛裡有光。她說去吧,你寫了這麼多年書,也該出去走走了。
貓膩把茶杯往桌上一墩。
“我有三個條件。”
“你說。”
“第一,矇眼布我自己挑。黑的,純棉的。絲綢反光,五竹不反光。”
“行。道具組給你準備十塊布,你自己挑。”
“第二,我不減肥。五竹是機器人,誰規定機器人不能有肚子。”
“寫進合同。”
“第三——不準給我加感情戲,我怕我老婆吃醋。五竹只有一句臺詞——‘小姐,吃了嗎’。後來連這句都不說了。”
“成交。你老婆說你小區遛彎碰見鄰居問幹什麼的,你說‘路過’。那就讓五竹路過——路過他守護的人,路過他看不懂的人間。”
貓膩安靜了很長時間。
“寫了這麼多年,都是別人跟我說——你這書值多少錢,能不能改短一點好拍。你是第一個跟我說‘請進’的人。”
茶館門口,雪停了。貓膩走出去幾步,忽然停住,轉過身來,羽絨服的領子還歪著。
“劉正經。”
“嗯。”
“五竹——我會好好演的。”
他把領子翻正,轉身走了。他老婆跟在後面,走了幾步回頭衝劉正經揮了揮手,幾步追上貓膩。兩人並肩往停車場走,貓膩忽然說了句什麼,他老婆笑起來,笑聲在雪地裡傳得老遠。
劉正經靠在茶館門口,手機震了。林靜發來一條訊息:正經工作室影視改編權採購合同,乙方貓膩,版權費一百萬,片酬按特約演員標準單列,矇眼布乙方自選、保留原著體型、不加感情戲。落款處備註了一行小字:“這合同的附加條款比主條款還長。以前在普華我從沒這麼寫過合同。韓姐說你這人最大的毛病是嘴太貧,我說嘴貧好——嘴貧的人賬本最乾淨,因為罵人比做假賬爽。”
劉正經看完回了一條:“今天一百萬買了兩樣東西:一本書,一個作家。作家比書值錢。”
林靜秒回:“下一本的優先購買權是不是該提前鎖了。”
“鎖。趁他還沒漲價。”
“收到。貓膩老師說優先權可以談,但有個前提——下本書的主角原型是他老婆,改編的時候讓她客串。”
手機又震了。範小胖從懷柔片場發來一張照片——她裹著軍大衣蹲在監視器前面,背景是《精忠岳飛》的城牆道具。下面一行字:“明晚聚會不要忘記了。”
“好的。”








